第十七章 改换门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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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祖母也过世了,家里就我孤身一人,日子没法过了,听说你在这一带参加了长毛,我就一路找来,却怎么也找不到,只好先投了巫必灵。只是没想到,昨晚我们围攻的竟然是你们!我是有眼不识泰山,我真混蛋啊!著恩说着,弓下腰去轻抚着刘义受伤的脚板,眼里闪出了泪光。
崇英斜倚在树根下听了半天,听出了个大概,不禁冷笑道:你好义气啊,混蛋到差点将恩人杀了!
一听这话,著恩满脸呛得通红,着急地说:义哥,你说吧,该怎么打怎么罚,全由你!我也命也算你的,要你就拿去吧!说着拾起长矛递给刘义,自己扑通跪了下来。
刘义一把抱起他:好兄弟,别这样说,要不是崇英拦着,我也差点杀了你呢!不打不相知,不知者不罪,昨晚一仗,就算是老天爷安排我们兄弟俩的见面礼吧!
天色越来越亮,远处已有人在走动,崇英急忙提醒:人们就要下地干活了,再不走,行动就不方便啦!
刘义问著恩:我们要回去找旗头了,你怎么打算?
我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找你。你去哪里我都跟着你,上山当猴子、下水做王八,都随你了!著恩不假思索地说。
刘义皱起眉头,说我们旗头的弟弟郑四和郑晚,都在昨晚上被打死了,他要知道你是巫必灵的人,不将你剁成肉酱才怪呢!
著恩说:我也是刚入巫的队伍,现在这事只有你和这位大哥知道,只要你们不说,我想也不会有谁知道。现在天下纷争,局势这么乱,在哪里做贼都是做,大不了烂命一条。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跟着义哥走,走到哪里算哪里好了。
刘义见拗不过他,只好说:那好,回去见了我们旗头,就说你是半路上新跟来的弟兄,我相信崇英兄也是义气之人,你那么关照我,我的弟兄也是你的弟兄,能不关照吗?
崇英被义气二字架了起来,胸口一热,大声应道:好,走吧!
回到郑三的寨子,他和崇英叙述了被包围袭击的以过,郑三半天没有说话。这一仗,他的损失实在太惨了,在他看来,丢了数十个手下还是小事,丢了郑四和郑晚两个弟弟,却让他犹如失去了左臂右膀。那种对亲人的哀痛和对仇敌的忿恨,像泰山一样重重地压在他的心头。
刘义将那包金沙交给郑三,说是从郑晚身上拿到的,布包上还留着几点暗红的血渍。郑三脸上的肌肉着,狠狠攥着手里的金沙,牙根咬得格格响。他微闭双目,从牙缝里挤出话来:我兄弟死了,你们怎么还能活下来?
他这话让刘义大吃一惊,回道:那晚敌人突然袭来,大家根本没准备,一轮枪炮,晚哥他们就倒下了,我倒在死尸堆里,只是趁着天黑人杂才侥幸逃出来的。刘义瞟一眼崇英,只见他左脸上那道伤疤一下变得鲜红。
关于这道伤疤,刘义从别人嘴里听说过来历:一次去打某个村子,那村子有一条很深的街巷,两头都设了大门闸,他们冲进去十来个弟兄,两头的门闸竟轰隆隆放下来,将里面的弟兄困死,两边房子的大门又都紧锁着,村民们从两旁房顶上开枪、射箭、砸石头,将十来个弟兄活生生打死。
恼羞成怒的郑三调集全队力量,扛来一根合抱粗的木头,轰然撞开村门。郑三大喊:弟兄们,想要什么就拿吧!两百多兄弟一涌而进,见人就杀,见东西就抢,拿不走的就砸,砸不了的就烧。村里顿时鸡飞狗跳、哭声震天,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和硝烟味。
崇英走进一户人家,只见一个年轻的女子手持一把锋利的剪刀,正瑟缩在墙角里,惊恐而紧张地注视着他。
最后的结果是:那女子用剪刀划破了崇英的脸,也插进了她自己的胸口,当场毙命,此时刚好个弟兄走进来,关于这件事,就有了两种说法:一是说崇英看到那女子姿色过人,想动手动脚她,那女子不从而反抗,最后自尽;另一种说法是崇英已看到那女子要自尽,上前欲夺她手中的剪刀,没料那女子误会他,划了他一刀,再将剪刀插向自己胸膛。
看到现场的弟兄们都说:那女子真是绝色佳人啊,胸脯那个高、皮肤那个嫩,就是死了也还能让人忍不住想入非非呢!崇英对此事却一直守口如瓶,不做任何解释。一次,一个弟兄喝醉了酒,笑嘻嘻地问他那次是不是摸了那女子?崇英二话没说,一拳就将他打了个仰八叉,躺在地上半天起不来。
从此以后,再没有人敢在他面前提起这件事。从此以后,只要他一激动,他左脸上的疤痕就会变得通红。
大概郑三也注意到了崇英的神色,叹一口气,无奈地说:也罢,干了这行,迟早都会走这条路的,算你们命大就是了。

刘义脊梁上惊出一层冷汗,心想郑三尽管没有怪罪他们,但他既然有了这种念头,这里恐怕已不是久留之地了。
刘二这次受伤可真不轻,幸得著恩的细心关照,两个多月之后才算恢复过来。他们做匪盗的受伤,既不敢到村镇去找郎中,也没钱买什么特效良药,只能靠在山找些草药,有的剁碎了用铁锅熬成药水,有的用刀背打成药团,有的用米酒泡成药酒,洗的洗,敷的敷,擦的擦。著恩整天围着刘义转,护理得连亲兄弟都没有这样尽心尽力。刘义终于痊愈了,只是遍身上下都留下了疤痕。
日子依然是这样充满了追杀、劫掠和报复,也充满了危机、张惶和死伤。饥饿的时候,有一顿没一顿,饿得头晕眼花,恨不得将天上的月亮也当作烧饼吃了。抢了大户,杀猪宰羊,则会吃得不少人都拉了肚子,驻地的山沟里到处臭不可闻。
兵荒马乱、饿殍遍野的年头,对男人来说,不管是欣然自往还是裹胁同行,不当兵就做贼就成了生存的最好选择。那时当地一首玩躲猫猫唱的童谣,就反映了当时这种兵匪一家的混乱状况:漫山遍野长毛贼,老子做官儿做贼。做贼一日为三餐,做官三餐挨一日……
郑三的队伍不大,有时守着一片地方,自己设卡收税,有时又被官兵或其它帮派赶走,流窜到另一个地方。队伍里不时地有新人进来,也不时地有人逃跑出去。有的昨天还是活蹦乱跳的后生,一场恶战之后,有的缺了胳膊断了腿,有的干脆就没了影。
碰到有弟兄遇难,刘义就会帮忙收起他们的财物,想办法给他们转送回家,如果来得及,他还会掩埋起他们的遗体,实在来不及的也会在遇难处做个记号,以便有朝一日让他的家人来辨认。有的弟兄伤得太重,要离队养治,他就会倾尽所有资助他们回家。就在这样的一连串打打杀杀中,时光飞快地过了多年,刘义逐渐长成了真正的猛士,也结下了一帮刎颈之交的朋友。
灾荒加战乱,社会靡烂,民不聊生,大家都缺吃少穿,即使是打家劫舍,到头来也还是难以为继。郑三原先许诺每人每天发二十文钱、十二两米的,但过了十来天,就改成每人每天发十五文钱、八两米。再过十来天,又变成八文钱、六两米。到了后来,连米也没有了,变成了只有四文钱,半斤黄豆。再后来,钱、米都没有了,只有黄豆。最后,连黄豆都没有了,住地周围的草根树皮都被挖吃一空,有老弱病残的更被饿得奄奄一息了。
生存艰难,郑三的脾气也变得暴躁起来,看着那个弟兄不顺眼,劈头就是一马鞭子。这天崇英和郑三在路上相遇,他避让得稍慢了一点,郑三扬手就掴去一巴掌,崇英嘴角顿时渗出血来。望着郑三身边几个高大壮实的喽罗,他紧咬着牙关,将满腔的怨忿和血吞了下去,脸上的疤痕再一次变得通红。
刘义将这幕看在眼里,心想郑三的马鞭子,虽然今天只是落在崇英身上,但早晚也还会落到自己身上,一股浓重的危机感,像一条黑暗中的蛇,悄悄地钻进了他的心底。
天黑了,崇英悄悄将刘义拉过一旁,说:阿义,这里不能再呆了,再这样下去,早晚不饿死也得让他气死。听说王士林那边日子过得不错,我们还是去找他吧。
刘二连忙吁了一下,细看四周无人,这才嗫嚅地应道:好像不够义气吧,我们跟了他做兄弟这么久了——
崇英气呼呼地说:有吃就兄弟,没吃就契弟,你没见他那凶神恶煞的样子,他跟你讲义气了吗?
刘义还在犹豫,崇英又说:这年头有奶便是娘,反正你不走我走了,我手下的弟兄都跟我走呢。你若留下,好自为之吧。
刘义见他去意已定,心一横,用力攥住他的手说:好,我也走!我的弟兄也早有去意,是我一再拦住他们,要走我们一起走好了!
晚上,正好轮到崇英手下值班放哨,月黑风高,万籁无声。天亮时起床,郑三发现,刘义、崇英连同他们手下的数十个兄弟,一夜就都不见了。营地里,留下了刘义让人用歪歪扭扭的字体写下的一封信:
三哥:我们走了,肚饿难捱,纯属不得已。日子艰难,少了几十兄弟就少了几十张吃饭的嘴,不给三哥添麻烦了,后会有期。刘义拜上
郑三后来才打听到,刘义他们投了吴三、王士林的队伍,他们有好几千人枪,人多数众,割据一方,郑三虽然气得不行,却也无可奈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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