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北地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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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亚撒向北走了很远,他从拉何尔城出发,途经边境城邦苏里昂,取道古国杜默绕道去雪国维尔罗尼亚。拉何尔虽然和维尔罗尼亚接壤,但是中间隔着被人们称为迷失走廊的原始森林,单独一个人穿越是十分危险的行为。
一路上亚撒或步行或骑马,日夜不停,他怀里揣着艾古西斯委托他保管的木匣,不敢有一毫怠慢。当天晚上艾古西斯最后到底变成怎样,亚撒不得而知,他甚至不清楚艾古西斯已经被魔鬼控制。虽然后来他多方打听,可再也没有听过艾古西斯的消息,他所能做的,只是一直向北走,他希望自己可以在维尔罗尼亚找到答案。
途经城邦苏里昂的时候,亚撒见识了苏里昂人的好客,而取道霸者之战的发动国杜默的时候,他也亲眼目睹了这个千年古国如今是怎样的破败凋零。即使在杜默的首都菲利坦,四处横行拦路抢劫的兽人也让他感到触目惊心。好在亚撒已经见过兽人酋长多罗姆特,返回来看普通的兽人就没有那么令人吃惊了。
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亚撒终于踏上了维尔罗尼亚的土地。
这是仅次于北海冰原的寒冷地区,终日北风呼啸,雪片乱飞,和亚撒的故乡,大平原那里的气候截然不同。亚撒走到这里,离大平原已经越来越远了,但是亚撒面对维尔罗尼亚的雪原,心中却生出一种熟悉的感觉。对,荒凉,贫瘠,空旷,再加上些许寂寞。
这是磨练战士的好地方,却不适合生存。
全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都冷得紧缩起来,只有右手除外。一路上,从亚撒身旁经过的人无不对那只戴着皮手套的显然过于粗大的右手侧目以视,这只手拥有触觉,但是却感觉不到疼痛或者寒冷。
亚撒在一个小酒店歇下脚来,要了一份店里的招牌菜烤羊肉,酒店的招待不是常见的女服务生,却是一个看起来傻头傻脑的壮汉。亚撒一字一顿地对他重复了两遍“我要羊肉!”,他才若有所悟地返回后堂,半晌后端出两份羊肉出来。亚撒哭笑不得,他没有要求退掉多出的那一份,他担心在争执之后壮汉会把两份一块端走。
“让人发疯的地方。”亚撒自言自语,尝了一口羊肉。烤羊肉放入了大量的咸盐,目的是盖住羊肉本来的膻味,他试着咬下更大的一口,结果从羊腿里竟然喷出了一股血水。
“伙计!过来!”亚撒把羊腿往盘子里一摔,血水顺着他的嘴角淌下来,好像是刚刚饱餐完毕的吸血鬼。“你们怎么做菜的!?羊血都没有弄干净,半生不熟!”
壮汉服务员慢吞吞地走过来,打量了亚撒一眼,亚撒觉得对方的眼神好像是想跟自己打架。壮汉问:“羊肉不新鲜吗?”
“新鲜极了!血还是热的!”亚撒把盘子推给壮汉看,“可是你们为什么要放那么多咸盐,而且不烤熟它!”
“不可能。”壮汉好像没睡醒似的半眯着眼睛,他伸手抓起亚撒咬过的那支羊腿,盯着看了老半天,突然放进嘴里撕下了一大口。他嘴里嚼着羊肉,含糊不清地说:“哪有问题?很好吃啊。”然后若无其事地把羊腿放回亚撒面前。
“你——”亚撒刚想发作,这时在他身后有一个人拍着桌子大叫起来:“你们这里怎么搞的!我要的那份羊腿怎么还不送来?”
亚撒转过头去,发现邻桌上坐的是三个穿盔戴甲的军人,其中看起来军衔最高的那个嘴唇上边长着两撮小胡子,他大声招呼伙计过到他们那里去。
“长官好。”壮汉微微鞠了个躬,仍旧挂着一副死人脸,“长官有什么吩咐吗?”
和小胡子坐在一起的一个中年人也站了起来,他的个头比小胡子高,但是说话的时候却偏偏要故意弯着腰,好以此证明军衔和身高是成正比的。“团长,别跟他罗嗦,这个酒馆和雷帕卡要塞挨得那么近,估计他们跟叛贼是一伙的!”
亚撒听到雷帕卡要塞,心中一动,雷帕卡要塞是霸者之战中杜默残兵最后盘踞的地方,据说现在被一伙山贼霸占了,小胡子称他们为叛贼,那么说这几个军人应该是维尔罗尼亚的官方部队了。
听完中年人的话,小胡子团长点了点头,他嘴唇右边的胡子要比左边长出许多,估计那是经常用手揪弄的缘故。他揪着胡子问壮汉:“你们老板在哪?叫他出来!”
过了好一会,老板兼厨师从后堂走出来,油花花的双手在围裙上擦着,他比壮汉还要魁梧许多。小胡子团长乜斜着眼睛瞅着高高胖胖的老板,尖声发问:“你叫什么名字?”
“欧比,熟人也叫我大灰熊。”老板诚实地答道。
小胡子咧着嘴瞅了瞅名副其实的灰熊,稍稍向后退了一步,但是当他看见和自己坐在一起的另外一个同伴之后,他又壮起了胆子。那个一直没有出声的军人是一个年纪稍小的士兵,军衔不高,但是相貌冷峻,手臂结实,随身带着一把很长的剑。
“那好,狗熊,你可好大的胆子!”小胡子故作嗔怒状。
“不是狗熊,是灰熊。”老板耐心纠正他。
“我才懒得理你是什么熊呢,”小胡子嚷道,“你们这个酒馆和雷帕卡要塞的山贼互相勾结,我要上报国王铲除你们!”
“国王?哪个国王?”老板瞪着眼睛张着嘴,好像搁浅的鲸鱼。
“当然是波迪鲁陛下!勇冠三军的波迪鲁王!”小胡子大发雷霆,“你连自己的国王也不认识吗?”
“是那样吗?”老板的表情很麻木,“可是在大前天,另一个长官告诉我国王叫米诺斯一世。”
“什么?!”小胡子的眼光警觉起来,“你说的是不是米诺斯男爵的叛军?要是让我遇上他们,一个都不会放过!你要记住维尔罗尼亚只有一个国王,那就是波迪鲁陛下!”
“那些人也是这么说的,”老板学着大前天另一个长官的模样开始摇头晃脑,“你要记住,维尔罗尼亚只有米诺斯殿下是唯一的国王,要是让我遇见波迪鲁将军的叛党,就把他们一网打尽!”
听到这里亚撒不由笑了,困在拉何尔城那么多年,他以为拉何尔的政局就够混乱了,没想到维尔罗尼亚也不遑多让。法缔尔大陆上的国家里面,维尔罗尼亚被称为“最喜欢打内战的国家”,自霸者之战以后,这场内战已经打了二十年之久,和谈是不可能的,因为据说双方首领米诺斯男爵和波迪鲁将军只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恨不得把对方杀了喂狗。
听老板这么一说,小胡子隐约觉得敌军就在不远,气焰顿时收敛了许多,但是他仍然是不依不饶,一天里如果不能从平民百姓身上捞到点便宜,到晚上他一定失眠。
“先不管国王和羊肉了,我问你,上个月在这里工作的女服务生怎么不见了?她长得挺标致的,人呢?”
“那是我女儿。”老板的表情很僵硬,“她快出嫁了,我就没让她在店里帮忙。”
“是嘛,真可惜。”小胡子咂咂嘴,不知道他究竟是可惜什么,他仍不死心,“这么说她还跟你住在一起?”
“是,暂时还是住在我这。”老板是个不会说谎的人,亚撒隐隐感到势头不妙,多年来在拉何尔公爵府里的耳濡目染,已经让亚撒学会了从人们的话中听取潜台词。
“那就好办。”小胡子坐回凳子上,他抬起干瘦干瘦的脑袋对老板说:“我是国王委派的先锋团团长,马上就要带兵讨伐危害国家的雷帕卡要塞,等到我回来这里之后就会官升一级,你们可不能像现在这样怠慢本大人我了,到时候让你女儿出来陪我喝点小酒,应该不算过分吧?”
老板抬起眼珠瞅着天花板,没说可以,也没说不可以,小胡子认为他默许了,然后就和身边的两个人吃吃喝喝。亚撒看到那个喜欢溜须拍马的中年人喝了不少酒,但是陪坐的青年士兵却只是吃了一点,剩下的时间都是轻轻抚摸着自己的剑鞘。
亚撒的直觉嗅到了血的味道。
吃喝完毕,三个军人依次走出了酒店,小胡子团长没打算付钱,但是青年士兵坚持不能白吃白喝,最后他从自己的钱袋里掏出银币来付了帐。酒店老板见他们走了,便照常营业,好像刚才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亚撒忍不住了,他撇下无法入口的羊腿,叫住正要回后堂做菜的酒店老板。“难道维尔罗尼亚人的头脑都被冰雪冻麻木了吗?老板,你现在还有心思做生意?你不会看不出那个先锋团团长对你女儿不怀好意吧?我看你最好安排你女儿出去躲上一阵。”
听了亚撒的忠告,欧比老板非但没有恍然大悟,立即安排女儿出走,反而嘿嘿冷笑起来,他那样的忠厚人冷笑起来反而更让人感觉毛骨悚然。亚撒打了个寒战,问:“你笑什么?”
“他们不是说要去打雷帕卡要塞吗?”老板的话语里带着某种神秘的意味,“那样我女儿就不会有什么麻烦。”见亚撒没有听懂,老板补充道:“二十年来,雷帕卡要塞从来没有被攻克过,换句话说,那些人回不来了。”
2
雷帕卡要塞位于维尔罗尼亚西南部,依山势而建,背后就是绵延数万里的罗那夫山脉,另一侧还有天然迷宫迷失走廊,所以传言说雷帕卡坚不可摧。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
二十年前的霸者之战,杜默军战败,曾经席卷大陆的暗之王休普和剑圣迪姆丹马斯同归于尽,而休普余部辗转逃到雷帕卡要塞,凭借不足千人居然顽抗了一月有余,最后因为粮草用尽才不得不向联军投降。维尔罗尼亚在霸者之战结束后就开始打内战,一伙强盗趁机夺下了雷帕卡要塞作为他们的老巢,维尔罗尼亚的两位国王曾经多次发兵围剿但均以失败告终。战乱年代,强盗的日子也不好过,因为生意都被国王的军队给抢了。比如说,强盗打算去洗劫某个村庄,事先厉兵秣马,整备一番,然后马不停蹄地跑到目的地一看,却发现整个村庄早已被波迪鲁或者米诺斯的军队先下手为强了,只剩下一群孤儿寡母哭天抢地,想抢也没得抢了。周围的村庄油水被榨干了,军队又总来骚扰,于是强盗们躲在雷帕卡要塞里面,轻易不敢出来。按照强盗头目的话说,“军队不来抢我们就谢天谢地了!”有传言说雷帕卡的强盗已经全体洗手不干,改行出售武器兼租借佣兵,据说这种新开张的业务还挺红火。
当亚撒从后面赶上波迪鲁将军的先锋团,提出要加入他们的时候,小胡子团长甚至怀疑亚撒是否神经不正常。
亚撒的相貌明显不是维尔罗尼亚的本地人,这无关紧要,连小胡子在内,这只先锋团大部分都是外国的雇佣军。但是亚撒的身份相当可疑,仅仅是他那只藏在皮手套里面的骨骼过于粗大的右手,便足够让小胡子疑窦丛生。
“脱下你的手套,让我看看你的右手!”
“不行,大人,”亚撒不卑不亢地回答他,“这只手在沼泽里染了病,是会传染的恶性病。”
听亚撒这样说,小胡子赶忙掉转马头,捂着鼻子躲开了。亚撒谎称自己是流浪佣兵,这次参战是为了让波迪鲁了解自己的价值,所以不会收取任何佣金。于是小胡子同意亚撒加入队伍,条件是开战的时候他得站到最前排。亚撒明白,这是希望自己成为免费的炮灰。
无所谓,他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向波迪鲁邀功,他的目的是为了把自己投入维尔罗尼亚的战争漩涡之中,好借此查出艾古西斯口中所说的英雄到底是谁。英雄在战乱之中永远不会寂寞的。
先锋团一共有五百来人,其中步兵居多,还有小部分骑兵和弓箭手。亚撒奇怪这样一支单薄的部队如何打下城高墙厚的雷帕卡要塞,但是小胡子团长似乎成竹在胸,他口口声声对部下许诺“我们会有援军,特殊的援军”。亚撒花了很长时间去观察这支部队本身,他没有发现什么隐藏的魔法师或者半兽人,而广袤的雪原上也没有其它援军开来的迹象。
只有一个人比较特殊,那就是前日亚撒在酒馆见过的青年剑士。
亚撒打听到这个剑士叫豪斯,是作为雇佣军来参战的,他的故乡远在罗那夫山的另一边。豪斯平时并不多话,但是却和亚撒一起谈了不少话题,这也让枯燥的行军的过程少了点寂寞。
“你的武器是什么?不会就是那只右手吧?”豪斯的眼光很敏锐,亚撒笑着敷衍过去,然后反问豪斯:“这把剑陪了你多长时间?”
亚撒手指的长剑是一把暗金色外鞘的长柄剑,豪斯一直把它握在手里,那是惯常握剑的手,虎口和拇指肚已经生出了厚厚的老茧。
“这把剑没有陪着我诞生,但是它会一直陪伴我到死。”豪斯的回答让亚撒感到很意外。
“你很年轻,为什么要这么说?”
“在战场上死神是不会刻意挑剔祭品的,”豪斯冷冷地笑着,大片雪花飞到他脸上,融化了,他的脚步并没有放慢。“我参加战争,并不是为了钱。”
“那你又是为了什么?”亚撒脚下的雪层被踩得咯吱作响。
豪斯哼了一声,似乎正等待亚撒提出这个问题,他抽出剑,剑面反射出冰雪的寒光,不知是冰更冷,还是剑更冷。“为了理想,男人的理想。”
亚撒用心观察这把剑,他不由暗暗赞叹制造者的手艺,无论是锋刃的角度还是剑体的血槽,这把长剑几乎无可挑剔。
“这世界上出现过许多英雄,暗之王休普,剑圣迪姆丹马斯,他们都用自己的剑开创了丰功伟业。”豪斯说这些的时候表情非常专注,亚撒知道这就代表了年轻剑士的一切。“我从17岁开始便加入雇佣军,哪里有战争,我和我的剑就出现在哪里,而我一旦出现,死神也特别喜欢关照我的敌人。你明白我的意思,我杀了不少人,以后还会杀更多。休普和迪姆丹马斯被人们传为神话,就是因为他们手下亡魂无数,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就必须狠下心来,不停地杀戮。敌人的头颅会变成勋章,有一天我也会被刻入历史,以英雄的名义。”
说话间,雷帕卡要塞已经出现在银白色的地平线上。
那是一座毫无装饰的堡垒,每一块砖每一块瓦都是为了防御敌人。它从冰雪之间拔地而起,好像一条傲慢的极地巨龙,带着与生俱来的鄙夷扫视每一个敢于接近它的人类。
雪还在下,无休无止,灰色的云层掩盖了太阳的光芒,天色灰暗。雷帕卡要塞的城头燃烧着两堆用来照明的篝火,零零散散几个山贼在墙头上来回巡逻。
“就是那里。”豪斯将手中的剑指向雷帕卡要塞,“那里将是我扬名的舞台,”他回头看了看亚撒,目光落到亚撒戴着皮手套的右手上面。“也会是你的。”豪斯最后说。
小胡子团长取出单孔望远镜往雷帕卡要塞看了一会,然后举起右手,大声喊道:“弟兄们,都给我听着,只要援军发出信号,我们立刻进攻!”
3
亚撒用足目力,扫视雷帕卡要塞四周以及军队后方,但是没有发现小胡子团长总挂在嘴边上的援军,除了雇佣军士兵口中呼出的哈气,耳边只能听得见雪花落地的声音,雪原上一片寂静。
刀剑出鞘,临战的紧张气氛影响着每一个人。
亚撒盯住雷帕卡要塞的城头,在那里放哨的山贼已经发现了对面的雇佣军,摇响了警铃,一时间要塞里火光冲天,杀声四起。雷帕卡要塞好像是一个囚满野兽的牢笼,一旦受到惊扰,野兽立刻狂怒起来,发出令人胆寒的低吼。
“哪里有什么援军?”亚撒心中想到,“如果雷帕卡要塞关起门来,用落石和弓箭对付我们,这支雇佣军非得全军覆没不可!”
豪斯似乎看透了亚撒的心思,他带着久经战阵的老兵的口吻对亚撒说:“不用担心,雷帕卡要塞一定会打开城门和我们作战——从来没有一个维尔罗尼亚男人愿意充当弓箭手,他们认为从远处偷袭敌人是懦夫的行径。称他们为北方蛮子不是无凭无据的,他们从来不讲究战术,如果你见过维尔罗尼亚的正规军与敌人交锋,你就会明白什么叫做一团糟。”
果然,雷帕卡要塞的城门处响起了滑轮声,山贼竟然据险而不守,将吊桥放下,准备与敌人短兵相接。亚撒放眼望去,看到城门后山贼排成密密层层的一片,队列杂乱无章。山贼头目是一个面目凶恶的男人,只有一只眼睛,脸上的胡须有好多天没有修剪了。他身上穿着用野兽毛皮制成的衣甲,喽罗们也是一样,这种衣甲的御寒作用远胜抵御刀剑。山贼头目放肆地大喊着:“来呀!杂种们!让老子把你们干掉!”他手中的马刀又长又宽,看起来特别吓人。
面对山贼头目的挑衅,小胡子团长没有立刻命令冲锋,他在马上扬起头,越过叫骂不停的山贼,眯起眼睛去观察要塞城头上燃烧的两团篝火。
其中一团篝火忽然熄灭了!
“就是现在,冲锋!”小胡子团长大声喊道,雇佣兵团的成员受到了鼓励,于是一拥而上。他们的勇气不难理解,雷帕卡要塞城头上的篝火忽然熄灭,这说明城里有内应,“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克”,而趁火打劫又是波迪鲁将军的部队所最擅长的。连亚撒都以为小胡子团长事先买通了部份山贼。
“冲啊!”小胡子团长在马背上挥舞着军刀,得意之色溢于言表,他高声对部下许诺:“攻下雷帕卡,山贼聚敛的财富就归我们所有了!国王陛下还会另有封赏!”他的话正好迎合了雇佣兵希望在战场上发财的心理,于是群情激奋,五百人争先恐后地冲向要塞吊桥。这些雇佣军是波迪鲁从各个国家招募的散兵游勇,曾经向无数的主人宣誓效忠,特点是轻视荣誉,而重视性命和钱财。在今天这种场合,他们认为自己稳赢不输,于是贪婪的血液开始沸腾起来,他们的眼睛充血,眼前的一切都蒙了一层红色,雷帕卡要塞仿佛已经不是固若金汤的要塞,而是一个装满财富的宝库,谁能第一个冲进宝库,谁就可以独自占有所有的财宝。
首先冲进要塞里来的是骑兵,他们凭借马背上的优势,成功地砍倒了几个山贼,但是维尔罗尼亚人立刻采取了反击,数十把重剑从四面八方砍来,将战马和它的主人一起削成了肉泥。骑兵的失利并没有影响雇佣军的情绪,下一波步兵攻势随之展开,狂热的发财梦鼓舞着士兵,让他们像喝醉了酒一样横冲直撞,只是一瞬间,五百多人全部涌入了雷帕卡要塞。
亚撒随波逐流,跟着左右的士兵通过了吊桥,四周的喊杀声让他的血液涌到头顶,这是久违了的兴奋,当年在大平原上亚撒经历过无数次的部落战争,而今他又一次听见了战神的召唤。但是亚撒告诉自己要保持冷静,他来这里不是为了与人争斗,他有更重要的使命。于是亚撒有意接近小胡子团长,在战场上没有绝对安全的地方,但是善于保命的老兵会告诉你要尽量呆在指挥官身边。
“你总跟着我干什么?”小胡子发现亚撒一直尾随自己,认为亚撒是一个只会保命的老兵油子,于是厉声将他骂了一顿。这时有一个山贼攻了上来,亚撒握起右拳用力一挥,轻而易举地将对方手中的重剑磕飞,亚撒对小胡子说:“我必须保护长官,否则就没有人向波迪鲁殿下说明我的功劳了。”小胡子见了亚撒的本事,转怒为喜,笑道:“没想到你还真有两下子,好,你只要能保证我的安全,回去我记你一大功!”
有一段时间双方处于胶着状态,但是形势很快就改变了,雷帕卡要塞的山贼以逸待劳,越战越勇,而雇佣兵那一方经过两天的急行军,疲惫不堪,最初是对财宝的狂热支撑着他们,但是随着战斗的进行,他们发现自己在雷帕卡要塞除了死亡之外找不到任何东西,而小胡子团长所说的援军仅仅是弄熄了城头上的篝火,而后再也没有出现。维尔罗尼亚人的战斗方式是让人吃惊的,那些像人熊一样强壮的男人挥舞着手中的重剑,把挡在眼前的一切都切开。鲜血从中喷涌而出,很快就被严酷的天气冻结,雪花一如既往地覆盖战士的遗体,无论他是勇敢还是怯懦。雷帕卡山贼的进攻毫无战术可言,但是无数混乱的个体组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仿佛一部吞噬生命的绞肉机,冰冷而又狂热,凡它所过之处只剩下残缺不全的让死神享用。从降生开始,维尔罗尼亚人就和这冰天雪地搏斗,他们也乐于跟任何与他们为敌的人搏斗,他们是天生的战士,因为除了成为战士以外,他们别无选择。
面对这样的对手,雇佣军畏惧了,他们开始后退。维尔罗尼亚人的勇猛是他们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有些雷帕卡山贼受了很重的伤,浑身是血,但是他们却不肯撤退,仍然狂笑着,将手中的重剑舞得虎虎生风,雇佣军不能理解究竟是什么理念支撑着对方。他们害怕了,他们隐约觉得维尔罗尼亚人是一种自己无法理解的生物。也许对维尔罗尼亚人来说,敌手的性命就是他们的财宝,他们会不计得失地去取得它,哪怕将自己一同葬送也绝不后悔。
短兵相接是对勇气的考验,如若一方露出胆怯,就立刻会溃不成军。雇佣军现在就是这样,有很多人开始转身逃跑,剩下的也在寻找逃跑的机会,小胡子团长大声呼喝着去阻止,但是收效甚微。“都给我回来!援军就快到了!谁要是逃跑格杀勿论!”但是溃败的势头无法遏制,任凭他举刀砍死三个逃跑的士兵,败局也无可挽回。
“怎么回事,援军……”小胡子团长四处张望,企盼有神兵天降来助自己一臂之力,亚撒觉得小胡子的表情好像是希望维尔罗尼亚人突然全部倒地,死得不明不白,那才和他事先所计划的一样。
“到底是什么样的援军让寄予如此高的期望?”亚撒想,“小胡子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援军并非是随便说说用来鼓舞士气的。可是他们熄灭了篝火之后,为何不再出现?”
亚撒的右手忽然感到一丝颤动,空气中出现了一股非自然的能量,很快又消失在人群之后,亚撒感觉那股能量在向上攀升,而且速度非常之快。
“到城墙上去了,想要干什么呢?”亚撒抬头去看雷帕卡的城头,但是视线中一无所获。他略微想了一下,从腰间拔出了那把[金色宽恕]。这把神奇的匕首能让掌握者不受幻术的愚弄,他再次抬起头,发现在城头上有一个黑色的人影闪了一下。
“你要去干什么?”小胡子团长对亚撒叫道,“你不是说要保证我的安全吗?”亚撒任凭小胡子大呼小叫,一个人冲进了战团,立刻有数十把各式兵器向他招呼过来,其中有敌方的,也有杀红了眼的己方的,但是亚撒将这些兵器视若无物,他只是将右手一扬,兵器的主人便统统向后栽去,重重地跌坐在地上。

亚撒要追上那个人影,因为他从对方身上感到了强烈的黑魔法脉动。
4
“都给我回来!不许逃跑!”小胡子声嘶力竭地叫着,“援军就快到了,援军就快到了!”但是溃退如潮的雇佣军早已不听号令。
“不可能的,援军为什么还不来!”小胡子环视左右,眼球充血,几乎要努出眶外,他的近卫军已经死伤殆尽,维尔罗尼亚人突破了一层层的防线,正向小胡子的方向杀来。小胡子的嘴唇变成青色,那显然不仅仅是因为寒冷。他掉转马头,跟在溃逃的士兵后面,走上了刚刚还被自己禁止的路途。没有人嘲笑他,几乎所有的雇佣军都在忙于保命。
维尔罗尼亚民间有一句俗语,叫“背后中箭的人”,用来指代懦夫,所以他们最看不起在战场上逃跑的人。见到雇佣军开始逃跑,山贼们把“穷寇勿追”的古语忘到脑后,展开了声势浩大的追击战。为了获取更大的速度,有些山贼甚至把武器丢到地上,全力跑上前和敌人滚成一团。肉搏战是维尔罗尼亚人最为擅长的,一时间雪地上横七竖八地躺倒了很多雇佣兵,都是被山贼空手扭断脖子的。
小胡子策马疾奔,恨不得立刻逃离这些凶残的野人,但是接近要塞大门的时候,吊桥被拉起来了。
“一个活人也别留下!”山贼中有人大声喊道,“割下他们的头盖骨用来盛酒!不过他们的心脏是不能吃的,吃了他们的心脏只会变得更胆小!”说话的那个人随后哈哈大笑,听到这番话的敌兵无不战栗。小胡子此时已经是上牙打下牙,他扭过头,忽然发现在自己的战马右侧站着一个面貌凶狠的人,当他看清对方正是雷帕卡山贼的首领的时候,他险些从马背上栽下去。
“你……你想干什么?!”小胡子惊惧地叫道,山贼首领觉得他那副表情甚至可以用可怜来形容。
“我是这帮兄弟的头,我叫独眼狄魔森,”山贼首领咧开嘴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让我们两头的指挥官来较量一下吧!下马!”
听到对方的要求,小胡子早已栗抖不止,可是他毕竟不是第一次上战场,他急中生智,用力勒住马缰,让战马直立起来,前足腾空,想用战马将狄魔森踩死,至少要把他踏成重伤。狄魔森察觉出了小胡子的意图,但是他持刀站立,不闪不避,只是一直冷笑。小胡子一开始以为自己的计划成功了,可是随后他脸色大变,因为战马虽然直立起来,但是却不敢向前落蹄,而是一个劲儿地倒退,任凭小胡子怎么鞭打都不肯接近狄魔森。
“哼哼哼,好福气的人啊,竟然有马可以骑。”狄魔森狞笑道,“我从来不骑马,因为马一见了我就躲得远远的。嘿,杀人太多,身上全是血气,连马都怕得要命。”说完,狄魔森将手中的大刀一挥,干净利落地砍下了马头,顿时一腔热血全都洒到他的脸上,战甲上,同时小胡子团长也从无头的坐骑背上跌到雪地里。狄魔森浑身浴血,反而兴奋不已,他大叫到:“来呀,让我尝尝你的血是什么味道,看看和马血有什么不同!”他迈开大步跨上去,一刀砍在小胡子的脖子上,但是小胡子却全无反应,狄魔森好生纳闷,他将小胡子翻过来一看,才发现对方早已被吓死了,裤子上尽是屎尿。
“丢人!”狄魔森向小胡长的尸体吐了口唾沫,然后将自己的大刀在死马的肚腹上蹭了几下,好象小胡子的血是一种非常污浊的东西。
战场上已经没有多少活着的雇佣军了,狄魔森检视四周,感到很不满意,他之所以向着小胡子这里杀来,是因为他发现小胡子身边有一个非常厉害的平原人,但是他杀死了小胡子,却见不到平原人的影子。“他被哪个走运的家伙宰了?真他妈可惜!”
狄魔森见远处有许多兄弟围在一起,便向那边走去,在途中有不少被困在城里的雇佣军向狄魔森跪下求饶,狄魔森一刀一个,把他们全都砍死。
狄魔森看到被围在中央的是一个青年剑士。
“这么半天干不掉这一个人?”狄魔森满脸的不高兴,但是他仔细观察了一会青年剑士的剑术,他反而笑了。“我们伤了几个?”
“科里和巴勒尔让他宰了,伤了五个,祖西安断了腿。”一个满脸伤疤的矮个儿男人回答说,“真漂亮的剑法,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
“哼,小兔崽子,下手还真狠。”狄魔森掂了掂手中的大刀,脸上现出跃跃欲试的表情,“今天来打我们的没有几个硬手,也该我开开荤了。我告诉你,这小子用的剑法和夏因克罗的‘大剑师’库尔以列德很像……”话说到一半,他突然扯着嗓子对豪斯喊道:“喂,小子,你认识不认识库尔以列德?”
豪斯反手一剑,正刺中和他对垒的山贼的左眼,山贼痛叫一声败下阵来,豪斯扫了一眼围观的维尔罗尼亚人,高声道:“库尔以列德是我老师!想死的就放马过来吧!”受伤的山贼被救回本队,同伴拍着他的后背取笑他说:“哈哈哈,索丰,你跟老大变成一个样了!”
挨在狄魔森左侧的疤脸男人皱了皱眉头,问:“老大,库尔以列德那家伙很了不起吗?他和咱们要塞的马都斯比哪个更厉害?”
狄魔森瞪了疤脸一眼,“你问我,我怎么知道?我又没和酒鬼马都斯打过!”
疤脸的脑筋还算是山贼中比较灵光的,他立刻就听出了狄魔森话里有话。“难道老大和库尔以列德较量过?”
狄魔森哼了一声,咬牙切齿地说:“要不然你以为我的这只眼睛是怎么丢的!”
狄魔森从人群中走出来,单手提着马刀,态度相当傲慢,他伸出左手,手心向上,对着豪斯招呼道:“来,小子,让我见识见识库尔以列德的徒弟有多少斤两!”
白雪皑皑,两把兵器在雪光中闪闪发亮,狄魔森一步步走近豪斯,后者身上虽然只有几处轻伤,但是经过几番车轮战,他已经在轻微喘息。山贼喽罗们鸦雀无声,全等着看一场好戏。
这时有一个粗野的声音打破了冰天雪地中的寂静。
“狄魔森老大,你不会以大欺小吧?这么多人围住一个?真是给雷帕卡丢脸。”
一个身材高大的维尔罗尼亚年青人走上前,他穿着用极地巨熊的毛皮做成的衣服,但是两手空空。
“让我来收拾他。”
5
起风了,密布的阴云被向后吹去,下午的阳光吝啬地射入雷帕卡要塞,让人觉得在维尔罗尼亚连阳光也是冷的。
“真他妈见鬼!雪居然停了!”狄魔森叫道,“这样的好天气几百年也遇不上一回!”就像他说的那样,雪小多了,但是北风仍然在耳边呼啸,那些连内部的水份都完全被冻结的气流吹到人们身上,反而让环境更加寒冷。
北风如刀,豪斯感觉脸颊被割得生疼,他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维尔罗尼亚人的重围,可是他不后悔,他从来没有想过逃跑,如果其他的雇佣军也跟他一样,那么战斗的结果还未可知。豪斯身上的伤都是在混战中留下的,当雇佣军部队全灭后,维尔罗尼亚人非但没有一拥而上,反而单独上前挑战豪斯,而豪斯接连打败了8个人,自己没有一次负伤。奇怪的是,伤亡不小的维尔罗尼亚人并没有因此恼羞成怒,他们赞叹着豪斯的剑术,而且似乎要把单打独斗的不成文法则坚持到最后。
“那就来吧,上来多少,我就杀多少!”豪斯的两只眼睛布满血丝,而嘴角却不自然地向上弯曲,说是冷笑,又不太像。
他看着走上前来的维尔罗尼亚年轻人,目光中充满敌意。
那是一个很强壮的小伙子,带着北地人独有的粗犷,他的肩膀特别宽,相比之下让他的头部看起来稍小一些。他的头发是棕黑色的,发丝很粗,也很硬,好像狼毫,在稍稍盖过额头的短发之下,有一双如同黑曜石一般漆黑的眼睛。鼻梁、嘴唇、脸庞,都是用生硬的线条勾勒出来,好像一个欠缺雕工的塑像,等待着这狂风暴雪来将它最终完成。
豪斯笑了,同时上下颚的牙齿紧紧咬在一起,他知道这将是自己的下一个祭品。即便对面的北地人如何强壮,他居然手中没有拿着一把剑,没有一把跟自己出生入死的剑!所以,那只是等同于野兽的强壮,而豪斯是受过正规训练的军人,远非只会运用蛮力的野人可比。
“邦,”狄魔森叫着年轻人的名字,语气颇为不满,“你越来越没规矩了,居然敢从我口中抢食!马都斯怎么管教你的?”
邦哼了一声,双臂合抱在胸前,“我老爸喝醉了,没空管我。我先上,没商量,我有两只眼睛,你只有一只,要是剩下的那只也瞎了,我们就该换老大了。”邦说完之后,雷帕卡的山贼有不少在下面偷笑,他们同时密切注意着老大的脸色,狄魔森却没有发怒,他反而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说得好!看来你小子心里还多少有点良心,知道有这么一个老大!那好,你先去!”狄魔森把手中的马刀放低,对周围的山贼说道:“如果邦也成了独眼龙,到时候我借给他几个眼罩戴,你们说好不好?好不好?”山贼哄笑起来,场面混乱不堪。疤脸发现邦手中没有剑,他凑上去问:“小子,你不拿武器怎么干活?用嘴吹啊?”邦拿眼睛瞟了他一眼,说:“我的剑卷刃了,没办法,上次的敌人骨头太硬。你们手里不是都有家伙吗?借我一把就行了。”
邦说完这句话很长时间,山贼里却没有人应声,好像把武器借给邦一定是有去无回一样。邦脸上露出很不爽的表情,他咧开嘴,森白的犬齿咬在一起,周围的山贼都下意识地从他身边躲开。过了好一会,疤脸出主意说:“要不然用祖西安的剑好了,他被砍断了腿,你用他的剑,正好为他报仇。”疤脸的话只说了一半,邦打断他道:“放屁!祖西安是和人单打独斗被废了的,又不是被人偷袭,凭什么要我给他报仇?想报仇让他自己去!我才不用他的剑呢,他的剑轻得像女人!”
“那你想用谁的剑?”狄魔森说,“你们父子俩最难伺候了,天知道我当年为什么要收留你们!那时候我眼睛还没瞎呢!”
有了老大的口谕,邦走到一个面貌丑陋的黑大个面前,指着他对狄魔森说:“我要他的剑,‘屠夫’巴费罗提尼奥的剑。”
“没门!”巴费罗提尼奥瓮声瓮气地说,“我的剑是最好的,不能借给你,你经常把武器弄坏,你是个坏小子。”
“这次我保证不会弄坏,”邦和他商量,“如果你把剑借给我的话,从今以后我就不叫你小气鬼了。”
“真的?”巴费罗半信半疑。
“真的。我可以指着罗那夫山发誓。”邦信誓旦旦地说,“而且以后有谁敢在背后叫你小气鬼的话,我第一个上去揍他!”
巴费罗皱着眉头想了一阵,觉得这交易还划算,于是他慢吞吞地把重剑拿出来,在交给邦之前先叮嘱道:“别弄坏了,现在可找不到这么好的铁匠了。”
“知道了。”
“还有,别弄脏了。”
“不会弄脏的。”
“用完了马上还给我。”
“是!是!”邦接连答应了好几声,然后一把从巴费罗手中抢过重剑,急不可待地向豪斯的方向冲去,他已经无法忍受巴费罗的罗嗦,如果巴费罗继续罗嗦下去,邦不保证自己不会一剑先砍了他。
“让你久等了,”邦走到豪斯面前,“我是邦,雷帕卡的强盗,你是军人?”
“雇佣军豪斯,”豪斯傲慢地回答,“我生长在军事国家夏因克罗,从小接受军事训练,迄今为止,单打独斗从未败过。”
“那当然,”邦笑道,“不然你也活不到今天。你的剑术很漂亮,可是你杀了我们的人,我不能让你回去。准备好了吗?”
“少说费话,来吧!”豪斯双手握住剑柄,摆出临战的姿势,他突然觉得邦刚才与山贼的一番罗唣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喘息时间,他不愿意受人恩惠,尤其是敌人的恩惠,所以他反而大怒起来。“我不会留情的,把你的本事都拿出来吧!我们之中必定有一个人的血会流在这里!”
但是邦没有动作。
“你怎么不把剑举起来?你敢瞧不起我吗?”豪斯高声喝问,“还是事到临头你又胆怯了?”
“我现在跟你打,对你是不公平的。”邦抿住嘴唇,表情严肃,好像是担负了某种恶名,“你刚刚参加过战斗,又和八个人对阵,我打赢现在的你,也算不得光彩。”
“那你想怎样?”豪斯嘲讽道,“难道你先让我住在雷帕卡,款待我几天,等我养好精神再来杀你?”
“好主意,可惜我不是这里的老大。”邦苦笑了一下,摇摇头,然后把手中的重剑放低,让剑尖触到雪地上。
“这样吧,我让你先攻,在你动手之前,我的剑就这样放着。这样一来你觉得还算公平吗?”邦抬起眼睛征求豪斯的意见。
“多此一举!”豪斯半眯的眼睛透露出浓重的杀机,“前面的那八个人都是草包,再杀一倍也不需要你来让!”话虽这么说,豪斯心中却有些窃喜,他是军人,不是古板的骑士,他懂得利用敌人的失误,以尽量少的代价来获取胜利。从外表上看,邦并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对手,单单是他从“屠夫”那里借来的大号重剑便不是一般人可以拿得动的家伙,而邦却举重若轻。但是高手之间的较量,胜败只相差毫厘,邦执意让对方先攻,便丧失了先机,对使用笨重武器的邦来说,这种谦让很可能是致命的。
豪斯把长剑交在右手,他决定以速度取胜,在邦来不及反应的一瞬间取他性命,他缓缓地转动手腕,冰冷的霜刃宛如呼啸北风,从上面散发出来的杀气将邦笼罩,而对面的邦仍然没有改变先前的动作,他的重剑就像他的人,如同傲然屹立的罗那夫山脉,千万年来任凭北风呼啸,不曾动摇分毫。
豪斯嘴角升起一抹冷笑,长剑如电,速度之快让北风望尘莫及,他的剑直取邦的右眼!
6
一切只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但是对于身当其境的人来说,那一瞬又无比漫长
,简直相当于他的一生。
豪斯的剑迅急无比,稳定而狠辣,笔直地刺向邦的右眼,这一击并非是要让邦
变成独眼龙,而是要顺势刺穿颅脑,取他的性命。
就像邦事先承诺的那样,他一直等到豪斯的剑刺到眼前,手中的重剑才有所动
作。重剑由于受自身的重量所限,能够采取的攻守方式比较单一,有些战士把重
剑扛在肩上,临敌的时候由上而下用力劈砍,另外一些人则把重剑拖在身后,采
用由下而上斜削的办法,对于这两种攻击,豪斯都做好了应变的准备。
然而邦却使用了第三种方法。
他用双手握住剑柄,将重剑后撤,而后奋起全身之力,大吼一声,同时猛地把
重剑向前送出,那手法简直是把重剑当成普通长剑来使,非得有超凡的臂力才行。这样一来,形势就变成了双方使用同样的直刺攻击,只不过一方是锋利的长剑
,一方是拙钝的重剑。邦瞄准的是豪斯的前胸,而豪斯的剑仍然以邦的右眼为目
标,这场战斗眼看就要以两败俱伤作为结局。
豪斯无声冷笑,眼睛里闪着可怕的狂热,他想起了老师对自己说过的话。库尔
以列德告诉弟子,这世界上没有人真正不惧怕死亡,那些动不动就做出舍身攻击
的人不是真正的剑士,俗人对那些蛮夫敬而畏之,甚至以“狂战士”相称,纯粹
是无知的表现。如果一个剑士会败给蛮夫,那么原因只有一个,在最后一刻,剑
士害怕了,他的剑开始犹豫,而这犹豫正是对方所希望的,你的剑绝不能犹豫,
否则失败和死亡就会随之而至。
豪斯曾经问老师:“我要怎样才能知道对方是假意拼命,还是真的要和我同归
于尽呢?”
库尔以列德回答他:“看着敌人的眼睛,你会从他的眼睛里看出真相,懦夫经
常假作勇敢,但是你只要盯着对方的眼睛,就会知道他的勇气和浮云一般易散。”
豪斯看着邦,全神贯注地盯着他的眼睛,时间仿佛就此凝结。
那黑色的瞳孔与方才相比明显收缩,这的确是战士的眼神,从这一点上看不出
任何破绽。豪斯知道,邦和自己一样陷入了一种自我催眠,这种时候,世界上的
一切都仿佛不再存在,他们感觉不到恐惧、寒冷、疼痛,就像已经死亡,他们所
要做的,只是把手中的剑一直向前推进,直至敌人的鲜血喷涌而出,溅落在自己
脸上,感受到那种温热的,血的气味的时候,他们才会醒来,所不同的是,其中
之一又会永远睡去。
豪斯的剑没有丝毫停顿,寒冷的空气被剑刃撕开,隐约发出啸声。邦的剑又沉
又重,但是同样具备威胁性,而势大力沉的进攻尤其令人胆战心惊。维尔罗尼亚
的天空不再有大片雪花飘下,取而代之的是零星的雪粒和冰晶,它们被狂风吹起
,共同奏响冰冷天地的主旋律,而乐曲的主题,便是在乱世中随时会被扼杀的宝
贵生命。
两把剑距离自己的目标已经近得不能再近,豪斯的剑尤为如此,他出手比邦早
,剑又比邦的重剑要长,所以如果两者都不放弃的话,最后获胜的一定是豪斯。
他会放弃的,豪斯告诉自己,没有人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如果他向旁边闪躲,
我就刺瞎他一只眼睛,或者两只。
然而从邦圆睁的两只眼睛当中看不出一丝退却的征兆。
年轻的北地人握紧重剑,空气从他的肺部被挤出,经过胸腔和喉咙,最后放大
为撼人心魄的山吼,邦的全身都笼罩着野兽的气息,如同搏命的猛虎,威势逼人。
“我要猛虎的眼睛!!”为了不在气势上输给邦,豪斯大喊出来,同时拼命地
将自己的长剑往前送。他一定会放弃的,他一定会,豪斯脑子里只剩下这一个想
法,他没有道理和我同归于尽,他的剑一定会停下的,而我不会。
豪斯的剑尖几乎接触到了邦的眼睫毛。
可是邦仍然没有闪躲,他依旧将重剑向前刺出,而身体也跟着前倾,反而象是
要自己往豪斯的剑尖上撞去一般。
邦的眼睛眨都不眨!
黑曜石般的,仿佛历经风霜洗磨的眼眸。
他一定会躲的!他一定会!
豪斯希望那黑色的石头碎裂,就像老师讲过的如浮云般的虚伪勇气瞬间消散,
然而黑曜石不同于浮云。
邦的嘴角上挑,犬齿锋利得好似狼牙,完全无视于近在咫尺的锋刃。
两人的剑终于尝到了鲜血。
在最后一刻收剑躲闪的,反而是豪斯自己!
他的剑从邦的眼角划过眉骨,一线鲜血被剑尖挑起,高高洒上半空,邦的伤口
很深,在外翻的皮肉下面,隐约可以看见白森森的头盖骨。可是邦在笑。
邦的重剑从正面刺穿了豪斯的身体。
“你……”豪斯脸上现出不可置信的表情,他迟迟不能接受眼前的事实。由于
巨大的惯性,邦的重剑深入豪斯的身体直至剑柄,而邦自己也是撞到豪斯胸前才
止住脚步。
鲜血不受控制地喷涌而出,只有亲眼所见,你才会相信人的身体里原来能装下
这么多血。
邦紧贴着豪斯,从后面看去,两个人好像在拥抱,可是那把重剑已经从豪斯的
脊背后面高高突出,看上去格外刺眼。
两个对手的身体挨得如此之近,但是他们之间却要被死神划出不可逾越的鸿沟。
豪斯终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看着头部接贴自己肩膀的邦,两人的目光
对接在一起。“你……你知不知道,如果我最后不把剑撤开的话,你就死定了?”豪斯的嘴角尽是血沫子,眼神绝望而不甘。
“我知道。”邦看着自己的对手,慢慢地拔出重剑,从豪斯的胸膛,泥浆一样
的血液粘在重剑上。为了借力,邦用肩头抵住豪斯的锁骨。
当重剑被全部拔出之后,鲜血更炽烈地喷洒出来,如果血液代表生命之火,那
么现在这火焰已经在豪斯的体外燃烧,在雪地上,在邦的身上,在任何地方。
重剑在豪斯的胸膛上留下了一个被贯通的可怕伤口。
“我知道你的剑会杀了我,”邦继续说道,“可是最后你犹豫了,因为你害怕
和我同归于尽。”
“你犹豫了,我没有!”
听邦说完这短短的几句话,豪斯反而笑了,可怕的,濒死的自嘲,他的脸孔扭
曲变形,长剑握在他手里,随着痉挛的肌肉一同颤抖。他感觉眼前蒙上了厚厚一
层白霜,一切事物都变得模糊不清,他双膝无力,一下子向前方跪倒。
邦有意识地躲开,这样一来,豪斯下跪的对象便不是打败自己的邦,而是终年
白雪皑皑的罗那夫山脉。
那是惹人羡慕的顶峰,为了爬上顶峰,有许多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没有人知
道,峰顶之上其实是空无一物的寂寞。
豪斯也想爬上顶峰,但是现在他再也做不到了,他的嘴巴一张一阖,然而吐不
出一个字眼,他在死前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希望用剑来实现理想的人,总有一天
,他的理想会被另一把剑击得粉碎!
痛苦终于渗入心髓,豪斯向前倒下,手中紧握着自己的长剑,就像他说的那样
,这把终年陪伴他的剑,直至他死亡,也不曾将他离弃。
邦站在豪斯的尸体旁边,重剑的表面鲜血淋漓。
“邦,看你做的好事!”屠夫巴费罗提尼奥嚷道,“我说过不准你把我的剑弄
脏的!”
邦慢慢地回过头,看着巴费罗怒气冲冲的眼睛。
“哪里弄脏了?”邦反问道,语气很是恼怒,“强者的血是最神圣的东西,你
应该为你的剑感到荣幸!”
“你好像不怎么高兴。”当邦气哼哼地从狄魔森身边经过的时候,狄魔森问,
“你他妈的不是赢了吗?”
“因为我想起了老爸说过的一句话,是跟你说的。”从邦的额头上流下了不少
鲜血,邦闭起右眼。
“跟我?”狄魔森皱起眉头,“马都斯跟我说过什么?”
“那是在一次激战之后,山寨里躺了很多尸体,”邦扭过头看着被轻雪覆盖的
豪斯,“他对你说,狄魔森,有一天你我的下场也会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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