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宛城攻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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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下我将令,此战禁绝军士**掳掠,胆敢违抗军令者,死!”
在血流成河的战场背景下讲出这番话格外令人心惊,端坐马上的王植以手中马鞭一指暮色中的新野城,下达了格杀违纪军士的将令。
军中的各级将佐不敢怠慢,于是命令便一级一级地迅速传达到了每个士兵的耳中。
虽然王植的命令并不符合目前战争的主流趋势,但却没人觉得意外。本来大军越境出战就不是一桩易事,倘若战事拖延旷日持久,作战所需辎重补给仅靠后方运输难以确保供应,唯一的解决途径便是纵兵掳掠乡村。劫掠,这个办法虽然残暴,但不仅能够为军队提供给养,在私底下兵卒**妇女之类的非常规行为,也能适当缓解士兵们因长时间面临死亡威胁而产生的厌战情绪,从而间接保证大军的军心稳定。
这种在史书中历来为人所不齿的战法,在当今诸侯割据的局面下,已然被列国默许为某种标准的行为,甚至一国的君王也会在坚城久攻不克的时候,明令下达“攻下此城,任由军士掠夺三日!”的混帐旨意。仅仅将对方国家的民众视为了一种廉价的可再生战争资源,而加以彻底利用。
貌似忠厚的王植,在这个时代的军事统帅中属于绝对的异类,似乎是具有某种心理阴影的他,极为厌恶无意义的屠杀和纵兵劫掠行为。或者说王植的这种想法已然到了极端的程度,最初掌兵的十年中,因为违背禁止军队随意**掳掠的军令而遭到格杀的自军士兵、将领加起来要超过三千人。
这种不近情理的严酷,几乎引起了军队的集体哗变,错非王植的耳目够灵通,镇压的手段够血腥,他的骸骨怕是已然躺在荒野中多时了。
乱世之中,骄兵悍将横行无度,纵然贵如君王者亦需隐忍三分。
乍遇王植这等古怪苛刻的主将,军中上下自然极为不满,可惜先后数次兵变的密谋皆未能瞒过王植的耳目,当遭到无情镇压之后,反对的激烈声浪方略有减弱。而彼时朝中的风浪却愈发惊骇,若非养父寥武**裸地出言袒护王植,恐怕他项上的六阳魁首只怕就长得不大牢靠了。
众怒难犯,换作他人有这等行径,兼且碰到这样巨大的阻力,识时务的话早就该妥协退让,但是用死不悔改这句话来形容王植真的再合适没有了,他就是死不悔改。即便是当面对因恨铁不成钢而恼怒不已的义父寥武叱责时,王植也表现出极度的顽固不化。宣称“凡我军兵应令行禁止,劫掠与否,其权在我,无命而私行掠夺者乃为轻军傲上之举,我自当立斩不赦!”
举凡常人都是有惰性的,或者说是对于过度的刺激感觉终究会麻木。不管一开始王植的决定多么令人感到惊讶,随着漫长的十五年时间过去了,能够在他手下留存下来的军队和将领也默认了王植的绝对意志贯彻,那就是他不点头同意,士兵的劫掠行为就等同于死罪。
习惯是一种巨大的力量,无论制度本身究竟是好与坏,只要不是让人活不下去的暴政,人们一旦习惯了便会觉得习以为常。
十多年的时间一直坚定不移地执行下来,军队服从这道命令的习惯已然养成。无需王植不再着力重申,下面的士兵也不会冒出与之相左的念头。这就是时间潜移默化水滴石穿的力量,虽然初看起来微不足道,却最终能够达到十分惊人的成效。
新野守军在与高平军王植所部正面交锋中遭到重创,虽说是试探性攻击,可刘遇却投入了大部分军力。在他想来,倘若能以牺牲这些杂兵换取本部精锐的存蓄,也算是一桩划算的买卖。他的想法没错,可惜过于主观。完全忘记了面前的对手,在经过充分战争准备以后,不可能留下如此巨大的漏洞让郑军的精锐部队跑掉。
那样一来,攻击南阳郡主城宛城的时候高平军会增加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新野附近开阔的平野之地河流纵横交错,刘遇本想依靠轻骑兵的速度甩开高平军的追击,可是当双方军阵开始正式交锋的时候,战场情况发生突变。高平军右翼的军阵猛地脱离出一支偏师,清一色的全部是骑兵,不顾正面来袭的数千郑军,快马加鞭直扑刘遇的中军而来。
这支人数不多的军队统一身着亮银鱼鳞甲,手持丈二长枪。远远望去,奔腾的骑兵好似大海汹涌的波涛,声势亦是颇为骇人。
“莫非......莫非是银丝鱼鳞甲?”
望着眼前的骑兵,刘遇下意识地念叨了一句,他已然察觉到了一丝不祥的气息。
所谓银丝鱼鳞甲,实际是一种制作极为耗费人力物力的铠甲。其工艺乃是用厚达一寸的精钢原胚,不断锤打冷锻,最后得到厚仅三分的钢片,方才算是半成品,而后再按照每个使用者的身材体量,将标准的钢片串联在一起。

在钢片与钢片之间的空隙,则以内衬的锁子甲衔接,最后以秘法将铠甲的表面附着上一层黄金、白银或者锡,用以防止铠甲锈蚀,这才算作成了一件完整的甲衣。
鱼鳞甲兼顾了铠甲所需的坚硬与柔韧双重特性,在保持灵活性的同时,获取了最大限度的防御能力。因铠甲表层金属反光颜色的不同,鱼鳞甲又分为金丝鱼鳞甲和银丝鱼鳞甲两大类,实际上二者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制造工艺也是一回事。可无论是哪一种鱼鳞甲,都从来不曾在军队中普及过。
单件鱼鳞甲的成本造价,远高于相对来说较为便宜的明光铠、两当铠等品种,尽管其实后者也不是一般士卒可以企及的高价货色。自从古王朝时代鱼鳞甲开始定型生产以来,便一直是高级将领的地位象征。
依照常识,够资格穿着这种铠甲的人,几乎不可能亲自上阵发动冲锋。
刘遇望着眼前的这支骑兵部队先是一愣,旋即忆起一则偶然听说的荒诞传闻。传说,王植麾下最精锐的部队并非是声名显赫的“铁骑兵”,而是一支号为“奇才剑士”,人数不过八百出头的特殊部队。
若真是银丝鱼鳞甲,装备这区区数百人的费用,岂非已然够数万大军用度所需!刘遇一想到此处,顿时觉得遍体生寒。装备如此下本钱,肯定就是那个什么“奇才剑士”。
“奇才剑士”不是王植发明的新兵种,早在秦汉以前,剑士便已是军队的主力兵种。彼时无论是骑兵、步兵,均是持青铜剑参与作战,只有为了节约军队的成本才装备部分青铜戈矛,以为长兵拒敌。
春秋时士人、贵族无不以佩剑彰显身份,求得一柄名剑便如获至宝。
在秦统一天下后,始皇帝诏命令天下官吏一律佩剑,以示朝廷权威。于是,剑到了这个时候,就已经到达了自身辉煌的顶峰,成为一种文化而非单纯的武器。
秦二世而终,到汉朝时,冶铁开始兴盛起来。新兴的廉价铁制刀枪逐渐取代了剑在战场上的显赫地位,主因却非剑本身出了问题,而是由于训练一名剑士需要十倍于普通士兵的时间和成本。对于人力资源丰富的华夏而言,以低成本的人海战术取代少数精英部队才是兵法的正途,民曰:“大石压死蟹!”
正所谓,百日练单刀,千日练扎枪,万日练剑难。
双面开锋刃,且不耐重击,又以穿刺杀伤为主的特性,使得剑这种毫无突出特点的兵器,需要对持剑作战的士兵进行极为严格的训练。
通常情况下,培养一名合格的刀盾兵,所需不过数月功夫便可迎敌接战。长枪、长矛一类以组织协调取胜的长兵兵种,亦是无需士卒个人具有太强的武力,训练时间也不会超过一年,总体来说都更加符合军队凝结为一个整体的要求。
可如果希望一支纯粹的剑士部队能够发挥作用,不但至少需要五年以上的时间进行艰苦训练,而且消耗装具和钱粮数目也要多出其他兵种数倍有余。
数百年来,精锐剑士慢慢演变成了主将身边的少数亲卫队,担任着保护主将人身安全的工作,人数也不再固定。根据将领身份地位的不同,剑士多则数百,少则几十,再也没有确定的军队编制了。
剑士的高成本,也意味着他们每一个人的战力都远高于那些属于炮灰性质的普通士兵。剑这种兵器所具有的多样化攻击模式,搭配上强力的单兵作战能力,任何目标被剑士近身,都意味着巨大的风险和威胁来临,或许用物有所值这句话来形容剑士,便再合适不过了。
当刘遇发现自己成为了精锐剑士的目标,顿时吓得魂魄出窍。虽然他为人胆小怕事,军略上才华也不是十分出众,但也并非是彻底的无能之辈。碰上衡量成败这种关系身家性命的事情,刘遇在第一时间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撤退!马上撤!”
高声叫喊着撤退,刘遇率先拨转马头朝着北方狂奔而去,留在后方的一千余名林胡骑兵恰似受惊的群鸟,不待敌军接近,便跟着主将刘遇呼啦一声做了鸟兽散,直直地把气势汹汹的剑士营抛在了后面吃灰。
一脸肃容的王植望着绝尘而去的刘遇,不禁哑然失笑道:
“哼哼哼......刘遇这小子眼力倒还不错,传令各部诸将,给我留他一条性命。这家伙胆子小了一点,不过脑袋挺灵活的,既然他都跑了,那就鸣金让剑士营先回来吧!”
刘遇尚不晓得刚才一时的灵光闪现,让他得到了王植的欣赏,自家的这条小命算是保住了一半。至于剩下的那一半能否保住,就看他后面的运气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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