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大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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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静静地下着,一滴接着一滴。
此时尽管已是深夜,天空依然明亮,呈现出异常的灰白。袭人的寒气似乎由于分量太重,正在慢慢地从天空上往下沉。朦胧的雾气越降越低,纷纷扬扬的细雨,像霜似的散开,封冻的大地在暮色中散发着幽暗的光。阴沉的夜空映照着黑山北麓的山岬,呈现出雄壮而模糊的轮廓。在这片充满落叶松、云杉、梧桐,以及各种各样小灌木所组成的茂密丛林的幽暗里,除了雄鹰之外,还潜伏着匪帮的一百八十六个弟兄。他们全副武装,一言不发,对即将来临的洗劫充满渴望。
“上帝,老子操你妈。”雄鹰抚摸着下巴上短短的红胡子茬,肚里恨恨地咒骂。为了那个该死的礼拜计算,自己白白浪费了半年的工夫,一想起来就满肚子都是火。
雄鹰一面喃喃地亵渎神灵,一面甩了甩自己湿漉漉的头发,扬起头让雨丝无声地落在脸上。他一向喜欢对这种气候——泥泞的雨天、灰蒙蒙的暮色再加上浓雾,的确是个适合做买卖的日子。
肥羊始终没到。
他感到有些困了,长长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淅沥的雨声单调地重复着,简直像催眠曲一样。这鬼天气,要是能抱着女人睡觉就好了……那个久旷之身的大屁股女人还真是够劲儿,活像一台水泵,能把男人榨干。她叫什么来着?萝拉?伊莎贝拉还是珍妮?对,是珍妮,见鬼,女人的名字太容易记混了……从今天以后,自己应该一律管她们叫“宝贝儿”,这样也不用面对这个的时候叫成那个……
正在此时,耳朵忽然捕捉到风中夹杂着几缕不寻常的细微响动。他全身一激灵,这么清脆的金属碰撞……那分明是刀剑交击的声音!
雄鹰一跃而起,宛如一头受了血腥气刺激的豹,动作灵巧地蹿上了身旁巨大的云杉,瞪大眼睛仔细张望。黄玉一般的瞳仁当间,显出一对针尖大小、殷红如血的瞳孔。
风是从西面吹来的。
在那边,远在昏暗的卡贝尔河河岸边, 越过黑暗中闪光的冰面,在深邃黝黑的河水对面,帝国首都的灯火仿佛在天边闪烁。这灯火,站在这儿就已经看到了。
声音的距离应该没那么远,他将视线集中在距离这里还有六英里远的地方。
石子铺成的大路从灯火阑珊的首都蔓延过来,在月光的照耀下,又白又亮就像女人的大腿。来在这片山岬的前面,在他所注视的地方,一北一东分成了两条岔路,分得开开的。
向北的岔路是一条重要的贸易纽带。每年数十亿计的葡萄酒、羊毛、食盐还有各种各样的货物,就是沿着它来往于北海沿岸诸多自由贸易城市和帝国的首都。所以也被盗匪们称为“黄金之路”,客栈老板这次通报的“大买卖”,也要经过那里。
尽管商贸如此繁华,但此时“黄金之路”寂静如死,声音是从另外一条岔路那边传过来的。
和黄金之路相对应,另一条向东的岔路有道是“战争之路”,穿越连绵数百英里的黑山地区,沿着它走,可以到达库曼人和鞑靼人建立的汗国。
在雄鹰的记忆里,两国似乎从自己生下来就开始打仗了,小时候还经常能看到沿着这条岔路赶赴前线的一团团士兵和盔明甲亮的骑士,只是却很少有回来的。直到两年前那场大战结束,这种情况才得以改变。
缺乏军费和薪水,前线的十万帝国士兵全军覆没,大批贵族子弟战死,这使各地诸侯对皇室的不满大大增加,帝国的攻势因此停止。而被战争拖得精疲力竭的鞑靼人也损失惨重,在外敌止步的情况下,内部发生了政变,老可汗被自己的儿子杀死。此后,新可汗向帝国的皇帝伸出了橄榄枝,两国就和平了。
每次想到这件事,都能让雄鹰产生一种自豪感。不是么?他,率领自己的人马劫持了一队马车,长达三十多年的战争因此停止,这正是一个造福万家的和平使者的所作所为。
现在,这条“战争之路”也因为和平而荒芜,除了偶尔有一些两国使者经过此路之外,没有其他人往来。可没想到,在这个月黑风高的日子里,废路上竟然有了响动。
雄鹰眯起眼,努力集中视线,东岔口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晃,但已经无法看得更清楚了。他闭上眼睛,全神贯注地聆听。那种独特的摩擦长音,是用优质钢的库曼马刀护手格挡短小兵器的声音;还有马刀劈砍的声音……是库曼人或者鞑靼人,一个,两个……大约超过十五个人,他们应该是一伙儿的,都是刀术好手。另外的那些人大约有六十多个,武器很杂,也没什么配合,但各个都是好手……嗯,有匕首、马刀……还有那种连续的左右挥砍和突刺声,那只能是一柄双刃剑……
“见鬼,”他低低咒骂了一声。
除了强盗团伙,还能有什么样的一群人,会使用这么乱七八糟的武器作战?
不能再等下去了,他蛇一般轻巧地滑下树干。在一个手势之下,从茂密的灌木和长草里钻出几十个手下。
“下面的动静可不寻常,咱们可不能耽搁,”他低声宣布,“绞索,你去通知所有的弟兄,埋伏取消了。”
一个手长脚长的小伙子答应了一声,转身消失在林海里。过不多时,无数只脚踏在落叶上的沙沙声从四面八方传了来。
在检阅了自己的小军队后,雄鹰阴沉着脸,低声咆哮:“一个让人恼火的消息,有人打算在咱爷儿们的地盘上打食。关于这个,老子绝不能容忍。这才仅仅半年的工夫,看来那些新入行的小崽儿,已经把我们黑山匪帮的名字,忘到脑后、丢到茅坑里去了!”
首领的愤怒很快就传达给了手下,众人嘈杂起来。
在很快重新安静之后,旁边的独眼龙副官杀气腾腾地开了口:“那些不知死活的王八蛋……首领,您想怎么干?”
“不是我想怎么干,而是我们应该怎么干。”
愤怒到了极点,雄鹰反而冷静下来。
“小伙子们,先把水壶里的苹果酒还是白酒喝上一口,都提提神,咱们这就下山。绕过山梁后五个人一组分散开,向东岔路口摸过去。遇到放哨的家伙就放倒,不能有动静,不能让他报信儿。在岔口边上的树林里重新集合,我再安排下一步。”
维德潜伏在路边的草丛里,用力将大氅在身上裹紧,这种又冷又湿的气候,真是让人受不了。
他无聊地看着不远处的厮杀。二十五辆硕大的马车一字排开,围绕着这些车辆,横七竖八躺着不少死尸,剩下的人仍然在舍生忘死地格斗。自己的同伴,七十多个穿着黑衣的蒙面人,现在已经一步步占据了上风。那些东方人尽管骁勇善战,但毕竟人数过少,他们砍倒了二十多个匪徒,但也被打死了九个。现在只剩下五个东方人,正围绕着车队当中的一辆巨大的马车负隅反抗。他们虽然满身是血,却仍然挥刀奋战,但大局已定。
正在此时,旁边的欢呼声响了起来。
维德转头看去,嘴巴不禁张开再也合不拢来,口水一条线似的往下滴。原来有几个弟兄已经不再去和东方人拼命,而是径直跳上了前面的马车。撬开门后,从车上滚下一只只的箱子,他们用匕首撬,用刀剑砍,沉重的铁箱终于被砸开,一堆明晃晃的金币从里面滚了出来!
“金,金,金子,这么多!”维德结结巴巴地说。
他感动得热泪盈眶,喃喃地呜咽起来,“上帝啊,简直太美了!”
维德恨不得冲上去,抱住这些圆滚滚、亮晶晶的东西,亲吻它们,啃咬它们……基督耶稣啊,我真是个大白痴,为什么在来之前一定要抢着当把风的呢?其实现在看来,就算冲上去跟鞑靼人对杀,只要自己冲的慢一点,也不见得会死啊……
“上帝啊,竟然有这么多的金子?”草丛响动,另一人在他的身旁趴了下来。
“是啊,是啊!”他顾不上回头,痛心疾首,“咱们哥儿可亏大发了!哪怕是能摸上一把也好呀,要是能让我摸一摸……”
这时候前面的战局发生了变化,由于金子分散了不少黑衣人的注意力,东方人趁势反击,又有三个匪徒被砍倒。那个一直在一旁督战的身材粗壮的矮个子,正是他们这次行动的头领,大声咒骂着冲向前面的马车,劈死了一个正在抢金元的弟兄。匪徒们这才不情愿地又向东方人围了过去。就在这空档儿里,几个抢匪跳上了旁边的一辆马车,用刀子和棍棒挨个儿撬开铁箱的盖子,怪叫着将它们一只一只地丢下来。
维德觉得自己都要窒息了:金币金块儿还有宝石,我的心肝上帝基督圣子圣灵外加圣母玛利亚啊,这些宝贝滚在泥泞的道路上,是那么的璀璨夺目!
匪徒们欢呼着冲上去,只不过目标不再是人而是金银财宝。这下就连巴兹也蹲下身去,大把地把好东西往口袋里捞。
他泪眼模糊,咬牙切齿:“鲁克,鲁克,你快看!这帮无耻的贪心鬼,他们要把金子都抢光了!像你跟我这样把风的,估计连一块金洋都分不到的呀!”
旁边那人叹了口气:“没错儿,巴兹那家伙一向又专横,又自私,根本就是个没老二的混蛋,怎么可能把好处分给小喽罗呢?”
维德惊讶地转过头来:“没老二?喂!你疯了?你竟然这么说首领,他会把你……”
可当看清了身旁的人脸,他整张脸都变得跟大便一样。
“你,你,你是谁?”维德簌簌发抖,身旁是一个他没见过的小伙子,长得很讨人喜欢,黝黑的脸,金色的卷发,湛蓝的眼睛。他一脸善意无害的笑容,但一柄锋利的匕首已经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你可以管他叫‘绞索’,因为他对处理脖子很有一套,”另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从他的头顶上传下来,“一个人如果打算高声喊叫,那么在他发声之前,喉管会先颤动,这就是征兆。维德,老子敢担保,只要你的喉管稍微那么颤动一点儿,声音还没发出来,绞索的刀子就会割断你的脖子。就跟宰鸡没什么两样。”
听到这段话,绞索凶狠地紧了紧刀子,让俘虏连大气都不敢透。
那个懒洋洋的声音仍然不紧不慢地钻进维德的耳朵。
“鲁克回答了问题,所以他还活着;查尔斯顿以为自己是条硬汉子,现在他的人正吊在一英里外的树上。兔崽子,你不是非死不可,所以别动错了念头,考虑清楚。如果打算招供,就点点头。”
这事儿用不着考虑,话音未落,维德就已经忙不迭地点头。匕首撤了回去,一只坚实有力的手揪住他的头发,把他拉起来。
维德发现自己面对着声音的主人,这是一个很高大的男人,虽然天太黑没法儿看清楚对方长相,但那双黄玉色的眼睛,血红色的瞳孔……
他猛地想到一个人,腿肚子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您是,您是黑、黑山的雄鹰……可您、您不是,不是半年前退休了吗?”
听到最后一句话,黄眼睛凶光毕露,一个大耳光抡过来:“放屁!谁他妈的隐退了?听着,兔崽子,不准提‘半年’这两个字!”
“记住,在老子面前没你发问的余地。老子问什么,你就说什么。”雄鹰眯起眼睛看了看正对手下咆哮的巴兹,“告诉我,那个人,你们的头儿,*养的胆小鬼巴兹居然还有捞过界的胆量,他依仗的是谁的势头?”
维德张了张嘴,先吐出七八颗带血的牙齿,然后呜呜地哭起来:“这我,我不知道,我是个放哨的小角色……巴兹,巴兹也不是我的头儿……”
雄鹰抬起了一条眉毛,一把捏住他的卵蛋,刚要用力拧,忽然觉得触觉有异,忙不迭收回一看,手上汁水淋漓,臊臭难闻。
“我日,居然吓到尿裤子!”他用力甩了甩,偷偷地尴尬地扫了后面手下一眼,还好,尽管人人面色有异,却还没一个胆敢公然嘲笑自己的首领。
他就手把汁水抹在维德的脸上:“把知道的全倒出来。”
“好的,好的,”维德满脸鼻涕眼泪,结结巴巴地开始说,“那是昨天,啊不,是前天,是前天……那天中午我没有偷到东西,还被珠宝店的人抓住,打了一顿,打伤了我的腿……”
“……”
“我妈妈,我妈妈今年六十多岁了,她是个很好的老太太,她最近一直都在饿肚子……我是说,我只是一个贼,一个在市场上小偷小摸过活的地痞,最近城里的生意不好做,可我还有妈妈和弟弟妹妹需要照顾,求求您,发发慈悲罢。”
“绞索……”
“是,首领?”
“毙了这个语无伦次的白痴!”
“求求您,求求您!接下来,接下来马上就说到了,马上!昨天,是昨天,表弟鲁克找到了我……他对我说,他是兄弟共济会的人,有笔大买卖……您知道,这几天我几次都失败了,家里还有妈妈,还有……”
“说重点。听清首领的话么,你要是打算拖延时间耍心眼儿,我就捅了你!”
“我知道,我知道。我是想说,我是想说,这事儿全是兄弟共济会策划的,鲁克找到我,说有买卖,乡里乡亲是一定要互相照顾的,所以要我也来参与……除此之外,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兄弟共济会?”雄鹰喃喃道,“这跟*养的胆小鬼巴兹有什么关系?”
关于这个组织,他知道个大概。那还是大约在三十天之前,自己收到了请柬。原来全国的土匪强盗和小偷们打算在北部城市召开大会,说是为了大家的发展,所以要全国各地的弟兄们团结一心,促进共荣,因此成立这么个组织,并希望自己作为王都地区的与会代表前往参加云云……
本来按道理来说,自己应该是一定要去的,只不过当自己跑到北部城市的时候,会议已经结束了。原本以为是被这帮兔崽子给涮了,现在回想起来,当然也是日期计算错误的缘故。
维德战战兢兢地回答:“呃,巴兹,啊不,我是说‘*养的胆小鬼巴兹’,他,他就是兄弟共济会指派的王都地区监理人呀。”
“你说什么?!”
看到雄鹰杀气逼人的骇人模样,维德的裤腿又湿了:“这,这,这是真的,真的……我听鲁克说,本来大会讨论的结果,您是当仁不让的人选……但是,但是您接到请柬后,没一点反应。再,再说……这半年,啊不,是这段时间,您一直没什么响动……所以,所以……”
“所以你们认为老子退休了?”他颇有点不是滋味,“巴兹这狗头,也就被指派成了兄弟共济会的王都地区监理人了?”
“是的,是的,不,不是我们,是,是兄弟共济会他们,是他们的决定。”维德积极为自己分辩,结结巴巴,声泪俱下,“我敢拿我妈妈的白头发起誓,我跟今天这事儿一点关系都没有,一点关系都没有……”
“闭嘴。”雄鹰怒火中烧,“回答我,除了在那里*的几个白痴之外,你们在这附近还有多少人?再他妈絮絮叨叨扯不相干的,老子马上叫你跟婆娘一样,以后都蹲着撒尿!”
“这我知道,这我知道!”维德急切地说,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我们头儿,啊不,是‘*养的胆小鬼巴兹’,一共就带了一百人来。除了我们三个放哨的在这边,还有五个装扮成卫兵的人,等马车过来之后,他们在西边设卡拦路,免得有人打搅。剩下的,剩下的全在那儿了。”他虽然牙齿缺少了好几个,但这一番话居然说得甚是流利。
雄鹰回头望向独眼龙,副官点了点头:“这小子说的跟鲁克一样。”
雄鹰对维德冷冷地笑了笑,然后一掌切在这小子的脖子上,维德昏厥了。
“独眼龙,带上三十个弟兄,抄过去先把那五个假卫兵干掉,然后五个人扮装卫兵,剩下的埋伏起来。”
“放心罢,头儿。有向我们这边逃跑的,一个都甭想跑。”独眼龙摸着眼罩,话题一转,提出了疑问,“只不过这么一来,咱们就是跟兄弟共济会,也就是全国所有同行们对着干了,划得来吗?”
雄鹰用鼻孔哼出一股气,吹开了自额头挂下的散发:“我去他妈的!老子管他们都是哪个洞里的老鼠?地盘儿都是打出来的,扛着一块兄弟共济会的招牌,就想骑在咱们弟兄头上拉屎?老子要让巴兹下半辈子都躺在床上做噩梦!”
他盯着围绕着马车的那一幕哄抢的滑稽剧,轻轻地摩挲着黑色的刀柄:“‘共济会监理人’?‘半年前退休’?不知死活的东西,老虎不发威,真把老子当了病猫。”这几个字,是恶狠狠地从牙缝儿迸出来的。
这时候,铁箱里面的金银被倒在路上,撒了一地。雨水将路面冲刷得闪闪发亮,朦胧的雨雾衬托下,仿佛整条路不是石子,而是碎金子铺成的。
“歪嘴的思想者”巴兹咒骂着,一脚踢倒了一个正忙不迭弯腰拣财物的匪徒。这一脚正中那人的脖子,他倒地的同时,喉头软骨发出碎裂的脆响。巴兹在瞪大双眼的死人旁边蹲下身子,掰开倒霉蛋的手指,将那人捏在手心里的一枚大红宝石戒指摘了下来,使劲儿套在自己像胡萝卜一样的小指上,又往上衣口袋里塞了三块沉甸甸的金砖、四个硕大的银盘,以及两只晶莹剔透的翡翠酒杯,还有三五把五光十色的宝石首饰。
做完这一切,巴兹抚摸着鼓鼓囊囊的口袋,他心满意足,长出了一口气。
作为三十四岁的小偷之王,盗窃、走私、坐地分赃、收保护费的第一把好手,王城下流社会中的佼佼者,巴兹还是头一次涉足这么大的买卖。
阿尔贝托(那时候他还不叫做巴兹)从小是个有着远大理想抱负的人物。他自幼熟读《高卢战记》、《布匿战争》、《凯撒回忆录》一类的书籍,努力学习剑术和骑术,渴望成为亚历山大、恺撒、查理曼大帝那样的英雄。这就是出身下等骑士家庭的阿尔贝托?希格龙坚信不疑的理想,他也一直向着这个目标努力。
二十多岁时的阿尔贝托,虽然个头矮小瘦弱,却有敏捷的身手和使不完的力气。雄心勃勃的他在十九岁时加入了军队,很快就受到了皇家卫戍骑士的奥托卫队总长的注意,提拔他担任自己的扈从。在一次战斗中,他杀死了十几个敌人,拯救了被包围的奥托。所以一个月后,小伙子被册封为骑士,被提拔为皇家卫队的小队长。 过了几年,奥托卫队总长因为战功而晋升为将军,获得了爵位和封地,他上书皇帝,推荐小伙子为自己的继任者。于是阿尔贝托受到了帝国皇帝的接见,皇帝亲自为勇士授勋,赐予宝剑和“银狮子骑士”的荣誉称号,让他继任卫队总长。这时的阿尔贝托才二十八岁,被无数的宫廷美妇和赞誉所包围,可谓是前程一帆风顺,光明远大。
可是随即就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巴兹记得很清楚,那是自己担任卫队总长的第二十一天的早上。
那一天阳光明媚,自己带着八名骑士在城内步行巡视,正要回宫的时候,迎面走过来一个地痞。皇家卫戍骑士们巡逻,向来都是走在道路的中央,这已经是城内不成文的规矩,可是那个无赖也大模大样地在路中央踱步,迎面走来,居然一点让路的意思都没有。更恶劣的事发生在后面,双方刚刚对上,皇家卫戍骑士们还没开口呢,那个混蛋居然抢先破口大骂说,好狗不挡道。阿尔贝托刚打算拔剑教训教训这个不懂规矩的家伙,脸上已经吃了两个大耳光,还没反应过来,下部又被狠踹了一脚。
面皮青紫,两眼上翻,口吐白沫的卫队总长被抬了回去,躺了六个月。他被打聋了一只耳朵,颈椎严重扭伤,下颌骨也碎了半边,从此“歪嘴巴”的新绰号也取代了原先的“银狮子阿尔贝托”;最糟糕的是,下体肿得跟脸盆差不多,虽然卧床静养后恢复了正常大小,可是一旦兴奋*,就会剧痛钻心,根本无法人道。阿尔贝托找了无数的医生,得到的结论是,从身体健康来看,应该已经完全恢复了,这种疼痛应该完全属于精神和心理的作用。但他尝试了无数办法,却始终不见好转,总之是落下了永远无法痊愈的心理残疾,这辈子都与女人无望了。

被那无赖两耳光外加临门一脚揍掉的,不仅仅是阿尔贝托的健康,还有他的锦绣前程。皇家卫戍骑士不可能留着这么一个丑八怪让人指指点点,落人笑柄:仅仅担任卫队总长二十一天的阿尔贝托被迫早早退休,带着二十个银币的遣散费和二十个银币的医药费,扫地出门。
皇室的薄情令人齿冷,而对那个流氓的刻骨仇恨,更令阿尔贝托永生难忘——当时事情发生得太仓促,他没能及时注意到那个混蛋的长相,可是那双眼睛,那双带着血红色瞳孔的黄色眼睛,就像是刀子刻在了他的心底。
受伤之后,阿尔贝托并没有回家乡种田养猪,而是潜伏下来。六年过去了,“银狮子”早已被人遗忘,而“思想者”却名声显赫,如今非但成了王城黑暗世界的恺撒,更是兄弟共济会的王都地区监理人。
亚历山大、恺撒、查理曼大帝……昔日自己的远大理想,竟然在意想不到的领域里开花结果,成为了现实。巴兹冷漠地看着不远处同伙们与鞑靼人的搏斗,抚摸着自己五官尚且完好的那半边面孔,不无讽刺地想。
正当他感叹人生的变幻时,惨叫声划破夜空,又有两个劫匪在东方人的马刀下身首异处。
随着大部分的乌合之众都已沉醉在瓜分战利品的热烈气氛之中,只有八个人还在与那五个鞑靼人还是库曼人进行舍生忘死的拼杀。那些人是绑架犯“灰狼”汤姆和他手下的杀手,和其他人相比,他们对战斗要敬业得多。
被包围的鞑靼人忽然一起发出了高低不等的吼叫声。这吼叫无疑是某种约定的信号,在喊叫之后,其中最高大的一个人猛地从侧面疯狂地向着灰狼的手下发动冲锋。
这种看似无谋的进攻,立即就使这个勇士身上开了七八个伤口,其中起码有三处都是致命伤。但他呼呼的刀光也逼使八名匪徒当中的六个向后退了四五步远,没有遭到冲击的剩下两个人,分别是“灰狼”和他的副手“螃蟹”,被从队伍中孤立出来,且突出在前。
这个空隙立即转变为致命的打击:其他鞑靼人的四把马刀,几乎是同时落在了这两个猎物身上。
四对二,瞬间局面就发生了改变。
伴随着雪亮的刀光,污血冲天,只剩下半个脑袋的“灰狼”,连吭都没吭一声就砰然倒地。惨叫声是“螃蟹”发出的,他摇摇晃晃地向后退去,握着镰刀的臂膀已经永远离开了肩膀。
那名身负重创的鞑靼人再也支撑不住,慢慢地坐倒在地上。
这个转变是惊人的,丧失了头目“灰狼”的六个人心胆俱裂,在鞑靼人接下来士气大振的反扑下纷纷向后退去。其中一个人由于极度震惊,反应稍微慢了点,没退几步就被对手的马刀斩倒,在泥水和血泊中辗转反侧地哀嚎。
这急剧的变化,使沉浸在财宝中的共济会匪徒们一时陷入了寂静。
过了一会儿,一个粗哑的嗓门打破了寂静:“交出马车,你们可以走!”
喊话的是巴兹。目睹了刚才那血腥的一幕,他为这些对手的顽强感到心惊。自己的人数虽然稳占上风,但都是些七拼八凑的乌合之众,当中敢拼敢杀的人本来就不多,灰狼这一死,事情就变得棘手多了。即便可以解决这四个鞑靼人,可是共济会损失惨重,对自己的地位可大大不妙。
“你们都是恪尽职守的骑士,我很钦佩,非常钦佩。”巴兹的嘴巴虽然是歪的,但舌头仍然那么巧妙,“但你们应该认清现实,你们已经被我们团团包围,车辕上套的马也都已经被杀掉了,你们绝对无法带着马车逃命。你们的确很勇猛,竟然杀死了我们二十个人,可我们还有七十三个,你们却只剩下了四个!不要认为还会有什么援军,帝国护送马车的人,有三十五名全副武装的骑士和一百八十名精锐的士兵,可我们刚一露面,他们还没交手就撤走了。这说明了什么?你们仔细想一想!”
“你是说,你们跟那些帝国骑士是勾结好了的?”
剩下的四个鞑靼人彼此对望了几眼,其中一个贵族打扮的青年向前出列,冷冷地用生疏的帝国语发问。由于刚才那激烈的战斗,他脸色惨淡,满身都是鲜血。由于愤怒,他的声音都颤抖了起来。
“尊敬的埃米尔,汗国大断事官帖木儿灭里将军,”巴兹一口就叫破了鞑靼贵族的名字和官衔,“您的骁勇善战和刀术,无论走在世界的哪里,都是久负盛名的;我衷心希望您的智慧之剑,能够跟您手中的马刀一样锋利。”
“*使节,这就意味着战争!”帖木儿灭里厉声道,他的眼睛里仿佛有火光在闪动,“帝国打算向我也克兀鲁思挑起战争吗?”
“我们的确受雇于人来*您的车队,至于是不是挑起战争,这就不清楚了,那是上面的问题。”
“歪嘴的思想者”戏虐地指了指天空,镇定自若地坦然承认。他从前任职于皇家卫队,无论是腥风血雨的战场,还是王公大臣的舞会,都见识得多了,应付这种场面绰绰有余。
“我们只负责*。现在我重复一遍,交出马车,让你们走!”
“可以!”帖木儿灭里的决断极快,一口答应,“所有值钱的财物,都在其他的马车上,你们尽可以推走。但这一辆车上装的,都是两国照会的文书和其他一些信函,虽然不值钱,但却是我职责所在。所以我必须要带回汗国!”
“实在抱歉,断事官阁下,我所要的,就是您一直守卫的这辆马车。”
帖木儿灭里似乎早就料到似的,冷笑着点了点头:“你们果然是为了马车里面的东西来的。”
他走了几步,将马车门掩护在身后,忽然提高了嗓门:“土匪们,你们有两个选择。第一,杀光我们,选择这辆没有任何值钱物品的马车;第二,让我们带着这辆马车走,你们就可以不用再流血,却能分得其他的马车和这一地的金银!”
“您没有资格跟我提要求!”巴兹觉得自己火气上来了,他大声咆哮,“现在惟一有权提出要求的,是我,而不是您!”
“没有资格提要求的是你,蠢货,”帖木儿灭里冷笑起来,“你的要求是我根本力不能及的。你是在逼我们拼命!”
他举起沾血的马刀,高声叫道:“这辆马车上的东西虽然不值钱,却关系着两国之间生死存亡的大事。抢下它,你们决不会有任何的好处;相反,不论是谁沾上它一星半点,就都得死!你们这些劫匪,我真是替你们可怜。因为你们的首领,宁愿让你们去用命换既不值钱又危险的东西,也不愿意拿着已经到手的大笔金银,让你们回家去享福!”
巴兹的脸色变了。
他眼角扫过,缓缓包围过去的劫匪们,纷纷放缓脚步望向自己。帖木儿灭里将军的言辞已经打动了每个人的心坎:这时候钱已经稳稳到手,每个人都在考虑怎么回去享福,让他们继续去跟凶神恶煞一般的鞑靼人拼命,任谁都是一百个不乐意。
“你既然让我们走,那我们现在就走,但必须要带着这辆不值钱的马车一起走!”帖木儿灭里高声说,务必让每个人都能听到,“至于其他的车辆和这一地的财宝,你们尽可以分掉。这些财宝原本都是贵国皇帝给敝国可汗的礼物,分掉它们,即便是里面的一颗宝石,都已经足够让你们每人都舒服地过上一百年好日子!”
“但如果,如果你们一定要留下这辆马车……”他横刀胸前,冷森森的寒光映在眼里,使整个人都罩上了一层杀气, “那好,咱们就来算算看,我们这四个大汗近卫军的武士,在倒下之前究竟能拉上你们多少人陪葬!”
他低声咆哮,真好像一头无畏的猛虎。说到最后一句,其余三人一起举起马刀,以呼啸应合,真有纵横沙场,一往无前的勇气。仿佛是助威一样,一阵山风吹过,整个山林都沙沙地响了起来。
所有的匪徒都裹足不前,面前这四个敌人明明已经满身是伤、疲惫不堪,但看着他们,每个人的心里似乎都吹进了一股寒风。
过了好一会儿。
“帖木儿灭里将军,您的口才的确出类拔萃,难怪贵国的可汗会委派您来担任驻外大使。”
巴兹的歪嘴一撇一撇地蠕动。每当他的愤怒到达了顶峰,扭曲的半边脸就会这样抽搐:“弟兄们,不要受这个异教徒的蛊惑!大伙儿看到没有,那辆马车最大,车厢里的财宝也一定最多。谁能第一个冲上那辆马车,我就给他双倍的酬——”
声音嘎然而止,巴兹盯着马车,眼里充满了惊讶的愤怒,张大的嘴巴再也合不拢。
一个充满嘲弄和鄙视的声音,清清楚楚地在每个人的耳朵里响起来:“你好啊,阿尔贝托,自打我踢碎你的卵蛋,都过去多少年了?”
帖木儿灭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声音分明是从身后一直严加防范的马车上传出来的!
他迅速回头,发现车顶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
这是一个魔鬼般潇洒的男人。眉毛高耸,鼻子又挺又直,鼻尖稍微有点鹰勾,再加上那双只能用妖异来形容的黄眼睛,就构成了一张傲慢而又强悍的脸。他似乎并不是纯种帝国人血统,浓密的黑发自然飘逸,后颈的头发长得像马鬃一样,使得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匹狼。
男人仍然坐在马车顶上,两条长腿垂下来,自然而悠闲地摆动,肩上扛着巨大的弯刀。众人向他注视,他翘起嘴角,厚颜无耻地笑了笑,还像国王检阅部队一样,对众人举手致意。
一个鞑靼人怒吼一声扑了上去,企图将这个无礼的家伙从马车上揪下来,但还没有跨出两步,被断事官大人一把拉住。
帖木儿灭里对部下摇了摇头,心跳加剧,冷汗从额头上一颗颗泌出来。
一个久经沙场的武士,总会磨练出野兽般的直觉,当敌人的马刀迎面挥砍过来的时候,根本不需要经过大脑,身体就会自动闪开。自己刚才伸手制止冒失的忙哥撒儿,也是同样的缘故,完全是纯直觉的反应。
自己是不会看错的,帖木儿灭里对自己说。就在忙哥撒儿扑上去的那一瞬间,这个男人虽然脸上仍是一副吊儿郎当的表情,但从那双黄眼睛里迸射出的杀气,竟比真正的刀锋还要犀利!
“你跟他们并不是一伙的,”断事官仰着脸对坐在马车上的男人说,“你是谁?打算干什么?”
男人歪着头,饶有趣味地看着帖木儿灭里。他还没有回答,远处有一个巴兹的同伙已经认出了他,大声喊叫起来:“黑山的雄鹰!那家伙竟然是黑山的雄鹰!”
黑山的雄鹰,这个名字已经成了一种传说,一种象征,象征全帝国最胆大包天、最凶残无耻的悍匪。
雄鹰满意地看着巴兹的同伙们惊慌失措的丑态,对自己名字的震慑力感到满意。
“黑山的雄鹰……是黑山的雄鹰!他是黑山的雄鹰!”
“他不是死了吗?”
“他不是退休了……”
话音未落,那个说退休的人的肚子上已经挨了重重一脚,人旋转着飞了出去。
所有人都倒退了一步,巴兹握紧了口袋里的金砖,冷汗不住地冒出来。
没有看清!这狗东西怎样跳下马车,怎样踢飞那个蟊贼,又是怎样跳上马车……这一连串的动作,自己竟然没能看清!
整整五年零九个月,自己每天无时无刻不想,要报仇,报仇,报仇!此时此刻,终于见到这个可恨无比的大仇人,可是当见到他的那一刻,心头却只有令人麻痹的恐惧。
巴兹全身哆嗦着冷静下来,冷静之极。
这狗东西不可能狂妄到认为自己一个人就能把这么多人收拾。他谨慎地扫视四周,然后就发现了一个很要命的事实,自己的人很可能已经陷入了雄鹰党徒的重重包围之中。
雄鹰站在马车顶上,突然发出狮子一样的咆哮,好像大地都为之颤抖。
他的吼声惊动了远处的王城,原本稀稀拉拉的灯火,一下子变得密集而又明亮。
匪徒里胆小一点的早吓得一松手,武器掉在了脚边。其他人面面相觑,虽然一个个满脸都是慌乱和贪婪——他们不打算放弃,显然为了口袋里的珠宝,要顽抗到底了。
蠢货,都是些蠢货!巴兹暗暗骂道。这群猪头,光知道钱,还没发现周围已经都布满了雄鹰的人吗?现在想要全身而退,只有让这帮无知的白痴主动放下珠宝,表示歉意。可那显然是不可能的,金银珠宝已经把这些乌合之众的最后一点儿理智打消了。
等那个狗东西召集出了人马,就一切都完了。地盘,在强盗的世界里是需要用性命和鲜血捍卫的,就凭“杀一儆百”四个字,自己也是死定了的。更不要说,两人之间还有那么多的恩怨。
他喘着气,缓缓旁边退去,突然以与短粗身材截然不同的灵敏,转身丢下同伙逃之夭夭。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黑山的雄鹰,咱们走着瞧!我巴兹若不把你推到地狱里去,誓不为人!
“没卵子的家伙。”雄鹰目送巴兹远去,喃喃地说,“跑罢,蠢货,你倒是个识时务的。”
他不无恶毒地笑着,撮嘴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紧接着,从四面八方的幽暗树林里都传出哨子声。
转眼间形势就大不一样了,在被两倍于自己的对手包围并用武器比着的时候,共济会匪徒们乖乖地缴了械。他们被迫坐成一个圆圈,马车也被黑山强盗们四面团团包围,雄鹰控制了局面。
“你就是黑山的雄鹰?”帖木儿灭里深深呼吸,不去看周围的人群,仰头对雄鹰道,“我尽管在偏远之地,也久仰你的威名。尤其是黄金马车那件事,说来你对汗国是有功劳的。如果投奔我们的兀鲁思,可汗必定会重用你,无论是做波雅尔、还是做万夫长,都不是什么难事。”
他注意到,黑山强盗们寂静无声地包围着马车和俘虏,却没人去看那些金银珠宝一眼,首领对他们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可想而知。自己若想重施故伎,只怕不会有任何作用。
“真是有意思,招揽我,这还是头一回,”雄鹰微微低下头,看着帖木儿灭里,抬起一边的嘴角,“你的眼光真不错,可惜打错了算盘。请你记住,这世上最有前途的就是强盗。老爷我早就下定决心,献身祖国伟大的强盗事业了。”
他收敛了笑容:“你知道我,可老爷我很无知,不知道你是那根葱。丢下武器,滚蛋。”言下之意,竟已经把马车看成了自己的东西。
忙哥撒儿大吼一声,向马车顶上冲去,帖木儿灭里吸了口气,这回没有再拉他——这一战已无法避免了。
转眼之间,分成两截的忙哥撒儿就从车上滚了下来。一截是脑袋和右肩膀,另一截是左肩和身体。这个忠勇的鞑靼人到死,手里还紧紧地握着马刀。
“一个勇士,”弯刀回到鞘里,抗回肩膀,雄鹰无不惋惜地叹了口气,可是黄眼睛里却满是好斗的战意,“还要继续吗?”
见有人向首领挑战,周围的黑山强盗一点儿都不紧张,只是严密地守卫着圈子,不让鞑靼人趁机突围。
帖木儿灭里阻止其他怒火中烧的手下向雄鹰扑过去。
“好刀法,我们的确不是你的对手。”他一眨不眨地盯着雄鹰的双肩,“不过职责所在,不得不以死相抗。我要向你挑战,单打独斗。你愿意接受吗?”
“上来罢。”雄鹰点了点头,对这人的镇定不由增添了几分好感。
帖木儿灭里从身畔的革囊里抽出一块皮子,将马刀仔细地擦了擦,直到上面再看不到一点血迹,从背后又抽出一把寒光四射的马刀。
“咱们打个赌怎么样?”他仰头向雄鹰,“如果你胜,我无话可说。如果我侥幸击败了你,其他的金银都是你的,我只想要这辆马车。”
“哦?”挑起了一边的眉毛,黄眼睛眯了起来,“你这样的男子汉,少见。老爷我这回就不占你便宜,赌注就是全部的马车和财宝,谁赢了,谁就都拿走。”
“痛快!”帖木儿灭里咧嘴一笑,眼睛骤然冷如冰雪,“我来了!”
他没有学忙哥撒儿直接向车顶硬冲,敌人用那么大一支弯刀,自己以下攻上,实在太不利了。帖木儿灭里陡然跳起,双脚在身旁一个鞑靼人的肩头一点,借着这股力如炮弹一般高高跳起,形成居高临下之势,狠狠地向盘踞车顶的雄鹰扑击。
两柄马刀仿佛两条交错的闪电,划过蒙蒙细雨的夜空,刹那间刺到雄鹰的脸上。
映着闪闪的寒光,雄鹰的黄眼睛仿佛都变成了惨白色。
下一个瞬间,大弯刀的刀鞘高高抛起,笔直地向上飞起数十英尺,这才开始下落。
刀锋碰撞,摩擦出剧烈的火花。
“嚓”刀鞘落下,不偏不倚,正套住大弯刀的刀刃。弯刀再度回到了雄鹰的肩膀。
帖木儿灭里觉得嗓子发干,两只手里的马刀仿佛重逾千斤。他再也支持不住,双刀撒手,慢慢地跪了下来。雄鹰站在鞑靼人对面,一时半会儿也没说话,一道鲜血从强盗首领的额头流下,直挂在嘴边。他的肩膀也有血迹渗出。
“咱们都受了伤,平手,”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边的血,懒洋洋地道,“财宝或马车,你挑选一样带走好了。”
雨越下越大了,车顶上的血泊也越来越扩大,帖木儿灭里的双手双腿,总共受了四处刀伤。
“为什么?”他喘息了半天,才开口,“我的刀虽然擦中了你,但并没有构成多大威胁。反而是你……刚才那一刀明明可以斩下我的头,却转去削我的胳膊。为什么?”
“老子心血来潮,你有意见吗?”黄眼睛不无欣赏地盯着面前倔强的对手,“如果你想走,就带着你部下的尸体和这辆马车,一块儿走。”
目送着鞑靼人赶着马车消失在雨雾里,雄鹰遗憾地叹了口气。
那个鞑靼人,陷入逆境仍然镇定自若,还向自己挑战,战术和双刀的运用都极为巧妙,可比小古德林那样的蹩脚货强多了。这是一个值得记住名字的人,自己应该问问他的名字的。
“老大,咱们怎么处置这些家伙?”绞索凑过来,手向那些共济会的俘虏一笔划。
“把他们的衣服都剥光,”雄鹰贼贼地笑起来,“这帮鸟人口袋里肯定有货,还有,细小的珠宝可以藏在嘴巴里和屁股里,给老子用火钳子杵进去,仔细地掏!”最后一句话是用高声喊的,让本来就在簌簌发抖的俘虏们愈加胆战心惊。
他一转头,热情地打起了招呼,宛如好客的主人见到了贵宾一样:“啊呀,这不是巴兹老兄吗?欢迎你回来呀。”
打算逃回王城的巴兹在路上被独眼龙等人堵了个正着,此时正被五花大绑地押了回来。
此时此刻,在捆得跟头猪似的巴兹眼里,雄鹰的笑容真是令人讨厌极了:“咱们好歹也那么多年没见了,你身体好啊?”
“黑山的雄鹰,”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巴兹强作镇定,不让这克星看见自己眼里的仇恨,“越界*是我的错,没有和地主打招呼,是我的错,请您展现宽容的胸怀,给予弟兄们一条生路……”
他话没说完,雄鹰的大拳头就锤上了他的胖脸,牙齿跟爆玉米花似的不断从歪嘴里跳出来。
“至于共济会那件事……”巴兹头晕目眩,几乎站立不稳,他觉得自己的脸正肿在起来,好容易才能再度开口,“至于共济会那件事,他们召开大会请你,可你没有去参加,那却不能怪我……”
话没说完,他被雄鹰单手拎起来,用力掼在地上。摔倒的地方正巧有块尖石头,正磕在巴兹*某个要命的位置上。一时间他口吐白沫,蜷缩在地。
“你搞错了,老朋友,”雄鹰皮笑肉不笑,一脚踩在他的*,用力地碾动,使受害人翻着白眼晕了过去,然后又让绞索用耳光把他扇醒,“老爷我揍你不是为了别的,而是见了这张歪嘴的脸就想吐,下意识反应,没别的意思。”
他凑到巴兹的耳边,非常有礼貌地轻轻说:“所以您看,为了咱俩的身体健康,我衷心建议您以后离黑山远远的,您觉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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