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剑和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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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尼气喘吁吁,小心谨慎地跨过拱出地面的树根,向密林深处走去。这些树根盘虬交错,像极了一条条沉睡的巨蟒。
他脚下是厚厚的松针与枯枝,鼻子里充斥着枝叶腐败的气息,四周的树梢上,连松鼠的脚步与鸟类的轻歌都没有,呈现出一种与世隔绝的宁静。
韦德丘陵坐落在古老的平原上,它从二十里外的黑山山脚一直向西倾斜下来,整个形状就像一枚倒挂的十字架。这奇异阴森的地方,虽然被篱笆、栅栏和一片片整洁的田野包围着,却是一个人迹罕至的神秘所在,是一个完全封闭和孤独的墓地。
此时天已经黑了,在新月的日子里,月亮要在晚上十一点之后才会升起,这就更增添了黑暗的浓度,但这无关紧要——这里的树林几乎有八百年没人砍伐过,茂密的松树遮天蔽日,即便是正午时分,也只有极为稀少的阳光能穿透进来,愈发衬托得幽暗和沉寂。
他裹紧了身上的披风,熟练地转了几个弯,随即仿佛化成了青烟一般,在几棵树之间的墓碑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当安东尼从地洞口跳进石墓,顿时陷入了永恒的黑暗,耳朵里除了缓慢而又单调的滴水声,什么也没有。
“口令?”
一个嘎声嘎气的声音恶狠狠地从身旁响起,同时一个又硬又冷的东西无声无息地贴在他的颈动脉上。
“红酒和女人。”
“进去吧,首领一直在等你。”
随着这句话,刀子被收了回去,同时一支棍子被塞在手里。
棍子燃烧起来,火把的光亮刺得安东尼眼睛一痛,但他顾不上这些,也没有回头,匆匆地大步向前走去。在他周围是坚硬的石壁,前方是无边的黑暗。就这么一直走着,不知有多远,墓穴的甬道渐渐开阔起来。浓郁的汗酸和酒臭味儿,还有咳嗽和叫骂的声音隐隐地传了来,强烈地刺激着安东尼的感官,促使他惴惴不安地加快了步伐。又转过一道弯,前面的石墙上似乎有一种暗红色在不住地扭动,安东尼长出了一口气,出口到了。
甬道的尽头是一块圆形的空地,上面竖着四支巨大的火把。风从石墓的缝隙中穿过,发出呜呜的声响,使得火把们好像土耳其舞女一样扭动着腰肢和肚皮。在空地的周围,正有无数人头欢声雷动,把一切响动都压了下去。
在火把中间,站着两个只穿着长裤的斗士。
火光照耀下,他们赤裸的上身红彤彤地,肌肉盘虬。其中一人手里握着双刃剑,全神贯注;另一人则大大咧咧,提着一柄大弯刀。
安东尼站在人群的外面,踮起脚尖努力想看清对峙二人的长相。但一瞬间,寒光那么一闪,他们就已经交换了位置。周围陷入窒息一般的沉默,数秒钟后,狂热的呼喊才爆炸一般响起来!
两名斗士完全不受影响,纹丝未动对峙在那里,好像变成了冰雕一般。
搏杀的胜负,往往取决于一个落空的动作或者计算的错误,机会来临时犹如闪电一般短促,全靠身体不假思索的利用。厮杀中必有一个过程,双方集中精神打量敌人,动作非常慢,非常谨慎,仿佛谁也不愿交锋,当事人觉得这段时间很长,旁观者却觉得极短;内行人都知道这是最吃紧的关头,紧跟来的就是迅速的决战。
两人忽然就又动了,剧烈的斩击,使刀剑迸出了火花!
又是没等观众们看清,在满天血雾溅起来的时候,其中一个人已经仰面朝天地躺了下去。他手中的双刃剑飞起好几十英尺高,翻滚着落下来,不偏不倚,正好钉在安东尼的脚边。
冷森森的剑刃,倒映着安东尼那面无人色的胖脸。
“安东尼!”提着弯刀的人,眯起眼睛盯着他大声道。这个人的嗓音虽然不大,但任何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在他开口的时候,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他赤裸的胸膛和雪白的长裤都沾满了鲜血,在闪烁的火光下极为狰狞可怖,声音里也蕴藏着一种冷冷的杀气。
“老子等你很久了,跟我到书房里来。”
推开书房的大门,首先占据安东尼视野的,是一张大床。
斑点绚丽的豹皮,柔软华美的狐皮,蓬松厚实的熊皮……还有各式各样不知名的皮毛,在屋角一层叠一层厚厚地堆积着,也不知到底摞了多少层,足有齐腰那么高。上面躺着一个美女,身体深深地陷入皮毛之中,光滑柔软的肌肤若隐若现,似乎一丝不挂,水汪汪的眼睛在两人身上转来转去。
安东尼失魂落魄地看着她,对女人的美貌颇感惊讶。脚下忽然被什么东西一绊,差点摔个狗啃泥——这里地上乱糟糟的,衣服、餐具、酒器丢得到处都是,乱得像鸡窝一样。
首领走在前面,轻车熟路地绕过无数障碍,随手将弯刀和双刃剑丢在房间角落里,发出金铁交鸣的清越响声。那里横七竖八地躺着数十把刀剑,都是价值不菲的名贵货。在刀剑上面的石墙上,钉着黑胡桃木制成的武器架。架子又宽又大,足足占据了半面石壁。
只是这么巨大的武器架上,却只挂着一样兵器,一柄巨大的弯刀。它没有鞘,刀刃被无数层布条裹得严严实实地,黑色的刀柄上满是符咒和花纹。对比着被踩在脚下的刀剑,它就好像从巅峰向下俯视似的,有一种高高在上、睥睨群雄的孤傲。
“安东尼,安东尼,”首领弯下腰,从地板上散落的衣服里随随便便捡起一件,用它擦拭着身上的血污和油汗,“知道老子为什么叫你来吗?”
安东尼不知道。他目瞪口呆地看着首领手中的衣服——如果那块东西还能叫衣服的话。他记得很清楚,那是高贵的塞维伯爵夫人的礼服,在今年的盛大舞会上令王后都感到忌妒的礼服。洁白高雅的面料,点缀着钻石的纽扣……此时这件价值连城的宝物,已经变成了一样皱皱巴巴的灰色的东西,除了原先的呕吐物和油污外,现在又增添了血迹和汗渍,散发着奇奇怪怪的味道。
直到首领擦拭完毕,丢下那可怜的礼服转过身来,不友好地盯着他,安东尼这才打了个冷战,回过神来。
“伟大的雄鹰首领,请您明示。”
“你他妈的敢说不知道?”
雄鹰挑起一条眉毛,黄玉一般的瞳孔罩定了心惊胆战的线人,就像啖人的野兽。
“亲爱的客栈老板,这半年以来,你传递给老子的消息,没有一次是对得上时间的。老子哪一次的份子钱没有给足你?”
“不仅仅是这个,今天老子召唤你前来,可你竟然推三阻四,”首领这句恶狠狠的话让安东尼老板觉得整个身体发冷,“我对弟兄们没有太多要求,但他们必须对我表现出起码的尊重。安东尼,*的让老子很不爽!”
“伟大的雄鹰首领,请您原谅,但我的迟到确实有原因!”安东尼老板诚惶诚恐地分辨,“皇家卫戍骑士最近加强了对城池的戒备,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混出城的。”
“皇家卫戍骑士?”雄鹰又挑起了眉毛,随即不屑地笑了,“国王的走狗!”
他走了几步,转过身舒舒服服地倒在兽皮大床上,舒展修长的四肢,任由那女人为他按摩肩膀和胸膛,哈哈大笑:“原来是这样,那倒不怨你了——拜你所赐,老子最近闲得很,于是给他们找了点乐子——安东尼,剑插在你脚边的时候,你竟没有注意到剑柄上的玫瑰纹章么?刚才那个被我一刀撩中了裤裆的白痴,就是皇家卫戍骑士的卫队长。”
“皇、皇家卫队长?!” 安东尼老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是那个剑术称霸全国的冠军莱恩?就是古德林流派的传人莱恩?古德林?就是那个以一当百……”
话没说完,他的胖脸上挨了重重一脚,滚地葫芦一般摔了出去。
“哪儿来的废话?”雄鹰不耐烦地冷哼,“什么剑术冠军,什么第一高手,什么以一当百?老子照样一刀把他宰了!”
客栈老板捂着流着鼻血的脸站了起来,但还没有从震惊中惊醒,仍然不敢置信地望向那柄双刃剑。皇家卫队长莱恩古德林,是皇家剑术教习古德林的儿子。小古德林向来有青出于蓝的美誉,剑术之高,在国内若是自认第二,没人敢自认第一,没想到就这么死在了一个山贼的手里。
他吃吃地问:“可是,可是……小古德林先生怎么会到这儿来跟您决斗的呢?”
“角马只有在发情的时候才决斗,男人也差不多,”雄鹰大笑着将那赤裸的美女搂在怀里,用力地亲吻她的脸蛋,发出了好大的响声,“来,珍妮,见过我们的好人安东尼,城南客栈的老板。安东尼,向这位女士问好,她是小古德林夫人,莱恩的妻子。”
他温柔地扯起一张熊皮将面红耳赤的古德林夫人包裹起来,轻轻地抚摸着她的长发,转头向安东尼,咧开嘴邪恶地笑着:“不过现在已是老子的女人了。”
安东尼目瞪口呆,哑口无言。
“小古德林先生是个敬业的骑士,却不是个敬业的丈夫,”雄鹰语气不无得意,“比起新婚的妻子,他更喜欢卫戍团里的一个肌肉结实的小伙子。所以老子对珍妮表示了男人应有的慰问,顺便给她的丈夫留了个*。不管那小白脸是不是爱她,但必须他必须爱惜自己的名誉,家族的名誉——哼,这几年古德林流派名声倒是响亮得一塌糊涂,我也想称称那小子的斤两,不过太让老子失望了。”
“那是……那是您的刀术高超……”
“把你的马屁吞回去,”雄鹰脸色骤然一冷,“现在说正经事。这半年你是坏了哪根筋,送来的情报全都不准,害的老子我一票生意都没做成?”
安东尼期期艾艾地回答不上来。他自认是诚实无欺的生意人,没有弄错过一件事,因此对这一切同样感到大惑不解。
“听着,白痴,老子手下有二百七十个弟兄,半年里没有*,没有赎金,你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
盯着面色苍白,频频擦拭冷汗的客栈老板,雄鹰那英俊的脸上已经挂上了一层杀气。接下来,他的脸色缓和了,变得平心静气了——珍妮从熊皮里伸出柔软的双臂,温柔抱住了他的腰,用巨大的双峰轻轻摩擦着他结实劲健的后背。于是他向身后伸出手,捏住女人某个柔软的地方,让她发出一声又甜又腻的哼叫。
“滚出去吧,” 雄鹰没好气地瞪了安东尼一眼,“如果你最后通报的这桩买卖再出什么差错,老子一脚把你下面的两个小球从鼻孔里踢出来!”
安东尼老板并没有滚出去,倒不是因为胆量,而是出于恐惧。
“伟大的雄鹰老大,请您听我再说一句……”
看着雄鹰不耐烦地挑起一条眉毛,他吞下一口吐沫,赶紧加快速度一口气说完:“老大,关于您刚才说的那最后通报的大买卖……一个多月前,我跟您汇报了他们的行动路线和时间……您刚才说,如果出了差错就要整治小的……可您为什么一点都不着急,好像压根儿就不打算动手似的?”
“放屁,谁不打算动手?”
雄鹰翻了翻眼睛,突然一用力,将珍妮抱到身前。小古德林夫人还从未想到过自己会在旁人面前赤身露体地接收爱抚,连忙惊呼一声,把头埋到雄鹰宽阔结实的胸膛上。土匪首领哈哈大笑,一把捏住她光滑细嫩的屁股,五根手指深深地陷进了白肉里去。
“距离他们出发不是还有一个礼拜的时间么,你急什么?”他对安东尼老板一副漫不经心的口吻。
“还有一个礼拜?” 安东尼惊讶道,“伟大的雄鹰,可是他们今天晚上就要出发的呀?”
“什么?!”雄鹰全身一震,粗暴地将女人推开,一骨碌翻身站了起来,揪住他的脖领子像拎小鸡一样把客栈老板拎起来,“当时你不是说,他们出发是四十二天之后么?”
“对、对啊,今、今天已经是……四十二天……”安东尼老板几乎透不过气,伸出了舌头,“伟大的……伟大的雄鹰……老大,您快把我……勒死了……”
“我日,安东尼,你脑沟是平的罢?”雄鹰信手把他丢下,轻蔑地笑起来,“四十二天!就是七个礼拜,今天才是第六个礼拜,白痴!”
客栈老板张大了嘴巴,眼珠子几乎要掉了出来。
“您说什么?!四十二天怎么会是七个礼拜?”
“滚,白痴,”雄鹰轻蔑地咕嘟了一句,不打算继续跟安东尼废话。
他重新倒回床上,三下五除二把自己的裤子脱了,拉过珍妮雪白的屁股,却发现客栈老板仍然没有要走的迹象。

“还不滚蛋?真想吃刀子?”
“伟大的雄鹰老大,” 安东尼老板委屈的眼泪直往上涌,水花在眼眶里打转儿,“今天确实是第四十二天,我拿我爹娘的坟墓起誓!小的亲眼看到他们在收拾行装,如果您还不动手,就来不及了!”
“什么?”
雄鹰诧异地停止了动作,翻身重新坐了起来,随手在床边捡起一瓶已经打开的葡萄酒,放到嘴边灌了两口,才自言自语。
“不可能,难道他们算错时间了?”
“四十二天七个礼拜……”安东尼老板的脸一直是扭曲的,他觉得自己快抓狂了,“伟大的雄鹰老大,您能告诉我,到底您是怎么计算的么?”
“这还用算?正是因为上帝用六天创造了世界,所以一个礼拜的工作日是六天,那么四十二天可不就是七个礼拜么?”
“……”
“有什么不对吗?”
“伟大的雄鹰老大!”
客栈老板只觉得太阳穴嘭嘭地跳着,血一股劲往头上涌。
“算日子哪有您这样光计算工作日的啊?!一个礼拜是七天,上帝休息的那一天也算!四十二天,应当是六个礼拜!”
“啊,是这样算的?”
安东尼没有回答,他头晕脑涨,觉得自己心脏病似乎要犯了。
想起来了,半年前,伟大的雄鹰在自己的劝说下接受洗礼皈依了正教,从此改用礼拜计算时期……
“见鬼!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雄鹰翻了翻白眼,光着身子跳起来,连推带搡把客栈老板弄了出去,站在门口扯开嗓子吼了起来:“绞索,绞索,绞索!你赶紧去找独眼龙,集合队伍,有生意了。所有弟兄在三分钟内整理好一切零碎儿 ,马上就动身!”
他回来捧住珍妮的脸,重重吻了下去,又在她屁股上贪婪地捏了一把。
“宝贝儿,狂欢延后了,相信我,这对我同样是大损失。”
他一面惋惜地说着,一面到衣服堆里扒拉出一条裤子,双脚伸进裤腿,然后以光用牙齿咬住酒瓶的高难度动作腾出了双手,把裤子用力往上提。
“妈的,老子很想立刻就跟你快活个一夜……”语气含含糊糊,“可是,可是,这条他妈的该死的裤子!啊,没说你,我想说,还是先给你弄点儿漂亮的衣服比较重要……等我回来!”
话还没说完,他又从地上拣起一柄弯刀和一件衣服,赤裸着上身就冲了出去。
※※※
看着雄鹰完美修长的身材旋风似的消失在书房门口,珍妮充满*的目光逐渐变得有些茫然。回忆到这里来的经历,她仍然觉得自己在做梦。
小古德林夫人,唐娜?珍妮弗?维加内特女伯爵,今年二十岁,是个绝对古典式的美人。她出身名门,维加内特家族在帝国西部的名望是相当显赫的,财产包括三座城堡,几处大庄园和当地的磨坊。
珍妮的母亲很早就死了,而父亲是个古板的书呆子。他不参加舞会,不参加牌局,也不参加赛马和狩猎,总之,一切社交活动都与老维加内特无关。他只顾一个人在工作室里闷头摆弄他那些炼金术的古书,尝试着炼制各种各样希奇古怪的东西。炼金术,这在帝国是一种禁忌,当教会的力量壮大以后,对那些歪理邪说进行了一次大清扫。很多学习和研究炼金术的人还有很多其他的异端都被烧死了。不过有些东西是禁不住的,在教会的手不够长的地方,仍有相当数量的贵族在秘密地搞这些东西,老维加内特就是其中之一。只不过他的研究似乎从来就没有成功过。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珍妮,自然而然受到父亲的感染。她具备一切贵族应当掌握的知识和礼仪,知书达理,是个文静贤淑的美女,但没有参加过任何社交活动,也没有约会过任何年轻的小伙子。而就在十七岁那年,她尚且偷偷做着那些女孩子们都想做的粉红梦时,就在家族联姻下嫁给了从未谋面的远房表兄,莱恩?古德林。
莱恩?古德林喜爱的是漂亮健壮的小伙子,对自己的妻子则非常淡漠,在床上更是如此。珍妮发现自己的生活跟结婚前没什么两样,单调而平淡。三年来,她一直成天读书画画弹琴,晚上仍然做那些粉红的少女梦。区别就在于,原先自己的床上是一个人,现在旁边多了一个冷冷冰冰的丈夫。
在这种百无聊赖下,她参加了贵妇人举办的私人小沙龙,家长里短地聊天扯闲话,多多少少能从中排遣些寂寞。
一天,她刚进入她们的小俱乐部,沙龙的发起人,豪森伯爵夫人就迫不及待地问:“亲爱的,你对前一阵突然出海旅游的塞维伯爵有印象吗?”不等珍妮回答,伯爵夫人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根据可靠消息,塞维伯爵根本就没有出海旅游,事实上,半个月以前,他在自己的家门口被绑架了!”
“天呐,”珍妮惊叫,“骗人!”
“确有其事!”豪森伯爵夫人斩钉截铁地捍卫自己消息的正确性,看到珍妮和其他人的表情,她眉飞色舞,沾沾自喜。
“绑票者要求一万金弗里,并且让伯爵的女儿格洛丽亚亲自把钱送到郊区的一栋别墅去。塞维家族没有照办,而是选择向皇家卫队提起申诉。结果好了,就在昨天,门房发现塞维伯爵的尸体躺在了他被绑走的地方,脖子被扭断了。”
“我的主啊!”
“亲爱的,我真不敢相信你的消息居然还没有我灵通,”豪森伯爵夫人的眼神里满是疑惑,“你的丈夫不就是皇家卫队的卫队长吗?这类事,你应该知道得最多了。”
珍妮的脸红了,她正想不出应该怎么转变话题,旁边的赛米尔柯恩男爵夫人插嘴说:“是那些胆大妄为的黑山匪徒干的,是那个叫雄鹰的土匪干的,一定是他。他是一个比魔鬼还要邪恶的人物。”
这是珍妮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尊敬的男爵夫人,你怎么知道?”
“除了他,还有谁那么胆大妄为?去年的弗林克先生不也是这么被绑架的么,”男爵夫人今年七十多岁,又高又瘦,就像一根竹竿,嗓门比体型还要尖,“我早就说过,对那些黑山人,对那些魔鬼的后裔,就应该把他们斩尽杀绝!”
她的这句话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珍妮在一旁听了足足有两个小时,才基本了解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黑山匪首雄鹰,提起他的名字,足以让全帝国的王公大臣、城主贵族簌簌发抖。
三年前的冬天,沃勒尔伯爵乘坐自己心爱的镶金马车正要赶赴皇家宴席,经过君士坦丁大道时遭到了洗劫。当马车出现在皇宫门口时,卫兵拉开车门,从里面滚下来的伯爵全身赤裸,五花大绑,屁股上被用刀子划得一道一道,拼成“哈哈哈”三个字。根据沃勒尔伯爵本人说,*他的是一帮醉醺醺的黑山人,为首的那一个长着一双凶狠的黄眼睛。
这件事虽然轰动了贵族圈子,但并没引起皇室的多大重视,最后不了了之。直到后来发生了著名的黄金*案。
众所周知,帝国和东部的邻邦,鞑靼人建立的汗国一直在开战。半年后五月二十二日的晚上,一队由二百五十名装备精良的皇家卫队骑士押运的马车队出发了。在这些马车上装着帝国前线指挥部所需的军费和前线十万将士当年的薪金,总共价值四千万弗里的黄金。就在他们经过首都以东连绵数百英里的黑山山脉时,二百五十名骑士,满载黄金的马车队,不明不白地消失在了山间的云雾里。
这件事震动了全帝国,当时说什么的都有,几百年前,黑山本是邪恶的野蛮民族弗莫人的领土,后来被帝国的创建者消灭,那里至今仍是帝国最最野蛮和荒凉的地方。因此甚至有弗莫人复活了的谣言。由于军饷被劫,致使前线溃败,帝国被迫签订了和平条约。三位大臣因此获罪下狱,数百人受牵连被怀疑是汗国的间谍。
风风雨雨地折腾了三个月之后,黄金仍然泥牛入海一样不见动静。后来,一个皇家密探意外地在北方自由都市的奴隶贩子手里发现了一个和黄金马车一同消失的骑士。从他的嘴里得知,干下这桩惊天大劫案的,是一伙黑山土匪。为首的人长着一双黄眼睛,他的手下称呼他“雄鹰”——黑山土匪打败了皇家骑士,抢走了黄金,并且把所有的俘虏统统买给了奴隶商人。
这消息几乎让全部的帝国王公贵胄抓狂。皇家卫队骑士全都是由对皇室最最忠诚的贵族子弟担任的,自己的儿子侄子乃至亲弟弟被卖,那还了得?为了安抚这些忠心的家族,皇室又花费了一大笔钱将人赎了回来,才将此事了结。
随着调查的深入,密探发现这个被称为雄鹰的歹徒其实一直在活动,只不过并不为普通社会所知而已。他们平均每十几天就做一起案,出手又准又狠,一般不是针对大户的绑票,就是对商队的*,从来就没有失过手,受害人数不胜数。
*普通的商人和*帝国的军费是两码事。前者不过是一般的刑事犯罪,而后者无疑是对帝国和皇室的挑衅。所以接下来,皇家卫队对黑山地区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搜索行动。可黑山实在太大了,几千人洒上去跟没有一样,皇家卫队几进几出,却连土匪的人影都没见到。
“那个魔鬼每次绑票,都会挑选有漂亮女人的大家族,”男爵夫人恨恨地说,“他总要求让那家族里的美女带着赎金到指定的某个地方。然后,女人和金钱就会消失一段时间。一般再过两三天,他们称之为‘肉票’的受害人和那可怜的被糟蹋的女人,就会被门房发现睡在客厅里。”
豪森伯爵夫人的眼睛发光,吃吃地笑着:“听说,那个雄鹰是个强壮极了的棒小伙儿。送钱去的姑娘,刚看到他下面的大家伙的时候,都吓得叫救命呢。”她快四十岁了,仍很有几分风韵,喜欢穿梭在酒会和舞会,成打地迷倒没见过世面的小伙子。
话题随后就转到别处去了,贵妇人们互相分享一些奇特的见闻,譬如谁跟谁有私情啦,谁又为哪家的千金小姐决斗啦,等等等等。
珍妮听着,羞红了脸。
如同她这个年纪的女人一样,珍妮在心里也希望能风流而又多情地度过自己的青春,享受着充满*的日子。可是由于她的家教,由于她的矜持,这些贵妇人所说的和所做的,她都做不到。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把手伸到下面去*……
又过了大约八个月,黑山匪徒的行动突然一下子全停止了。那些人销声匿迹,就像是从人间消失了似的。
“弗莫人,都是那些弗莫人的鬼魂在作祟,”愈发老态龙钟的男爵夫人唠唠叨叨地说,“我就知道是这样,那些魔鬼是弗莫人的残渣余孽,魔眼邪神巴罗的喽啰。现在好了,他们的主子把他们又召回去了。”
对雄鹰的话题又持续了一个小时,接下来,她们的注意力就又转移到皇室的纷争内斗上,至尊大皇帝和他的弟弟之间的那些龌龊事被她们念个不停。那个黑山的土匪则被抛到脑后去了。
可珍妮却对那个叫雄鹰的好色之徒念念不忘。
从那些人的讲述中,这个胆大妄为,荒淫好色的叛逆之徒,已经深深吸引了她。
丈夫夜不归宿的时候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密集,但珍妮也并不为此感到有多难过,因为每天晚上都有梦在伴随她,只是梦里的白马王子,却逐渐替换成了一个有着一双黄眼睛的粗野强壮的不法之徒。
只是她说什么也想不到会有这么一天。
两天前的晚上,当珍妮脱了衣服刚刚上床睡觉,掀开被子,却发现一个人正大剌剌躺在丈夫回家睡的枕头上,一双黄玉似的眼睛在自己的身上肆无忌惮地扫视。那种男人看女人的目光小古德林夫人还从所未见,那让她心跳加快,两腿发软。
接下来六个小时的狂欢,让小古德林夫人软成了泥,化作了水,她彻底屈服了。
回想那自己从未想象过的一幕,珍妮有滋有味地回味着,美滋滋地叹了口气。
再往后发生的事,她有些记不清了。自己似乎是赤身裸体地被雄鹰裹在被子里从公馆抗到这里来的。她实在太累了,疲倦不堪,所以乖乖地任雄鹰摆布,随着攀高伏低的颠簸,竟而睡着了。等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这个毛皮堆里。
自己现在在哪儿?这个土匪到底打算把自己怎么样?不知怎地,这些明明很重要的问题,珍妮连想都懒得想。她躺在毛皮堆里,脑子空空,满心期盼着雄鹰*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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