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恐怖 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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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将破晓,其之明曦亦蒙昧;日落黄昏,其之晚霞亦幽明;阳光循环,其之晦朔亦绵邈;赤乌轮回,其之朒朓亦警阙;极光印端,其之斑斓亦缤纷;星辰闪烁,其之色粒亦震空;生命印证,其之存在亦应感;造物因果,其之性化亦恒衡;穷限往来,其之律程亦彳亍;进化漩相,其之涟漪亦叆叇——精神悟觉,其之炁然亦恐怖…
在之与间之间,恐怖亦步亦趋、张弛逍遥;在端与末末端,恐怖遥相呼应、暗通款曲;在边与缘边缘,恐怖摩肩接踵、势成水火;在内与核核内,恐怖混淆视听、所向披靡;在恐与怖怖恐,恐怖顾影自怜、桀骜不驯…
天佑不作之和,地祭有为之谐;乾品强息行健,坤含德物势厚;阴刚测义配神,阳柔变数通极;男女相摩相荡,日月寒暑行运;恐怖如影随形…
我想,恐怖应该有其之哲学,有其之内在逻辑,有其之外在法则,有其之通元术数…
那,又有谁见识过恐怖,又有谁能够自觉于恐怖,又有谁愿意享受恐怖…
!!!…这无疑让我恐怖…
???…恐怖又令谁恐怖…
…恐怖,至恐怖…
让我们设想一下,造化对于自己作为生命而存在是否有所神思,神思其自身作为生命之存在性在和在性的象征却又为何成为生命存在之万物之创造者的因由,这似乎很奇怪且诡谲,我们很难相信既然生命已然以性在和在性真实存在,为何又需要作为生命之造化创造真实存在之生命之万物,这显然是一件恐怖之事,对于此一点,造化一定是深有体会的,因为作为生命之造化也不可能就无法体会到作为生命之所应该体现之生性,作为明证,我想,造化对于自己创造出生命万物之行动以及生命恒衡性的无限性同样感到恐怖,因为这恐怖在暗示祂,所有有关其作为生命自身以及祂所创造之生命万物都是生命在恒衡性、无限性上之体现,但祂却无法解释自身为何被奉为生命存在之创造者,于是,所有一切之恐怖便成就了其之恐怖,当然,最恐怖的也许是,造化因对恐怖而恐怖以致祂对恐怖习以为常——这让我们恐怖。我真的无法解释,在这其中,恐怖又是如何操纵恐怖的。综合一切恐怖,我们应该如何认知恐怖,这显然同样是一件恐怖之事。可见,鉴于恐怖,我们有必要认知恐怖,否则,我们是很难与恐怖相克相生的,因为,恐怖正是生命存在及生命进化之催化剂和中和剂,恐怖是生命无法摆脱、无法否定的存在,这就证明,恐怖之必然性乃是必然的:可见,恐怖乃是与生命存在同样具备恒衡性之存在——结合以上之,那,我们就有必要也必然要认知恐怖。那么,无限、恒衡性、永恒等等是否就是恐怖本身呢!说老实话,我还真是不得而知,于是,认知恐怖就必然有利于我们认知生命存在之一切:仅此一点,就证明恐怖确实弥蚀于生命存在之一切之中——我们有怎能对弥蚀于生命存在中的基因化存在漠然视之呢!
既然精神自由性乃是生命进化所生成之,那就意味着,精神自由性在资历上确无法与恐怖比肩、俦侔和相颉颃,但若我们从质性上做一对比,便会惊异的发现,精神自由性和恐怖有着极其类似的本质化体现,这是否可以引导我们做一合乎逻辑和事实的推定,那就是,精神自由性之生成(也就意味着生命进化本身亦然)与恐怖有着极其根深之渊源。让我们先做一逆向推定,那就是,我们在完全设定之基础上,可以视恐怖乃是精神自由性之源元之体现,这就意味着,无论我们如何推测恐怖之所谓未来性,都无法否认恐怖之恒衡性、无限性等与精神自由性是一脉相承之的。这无疑又可以给予我们另一个可以诠释的推定,那就是,无论生命之进化是何时生成并以渐进性维持生命之恒衡性和无限性的,我们都可以大胆的测察此一推定:精神在生命存在之非精神期时必然是以某种类精神的方式存在着,而且必定与恐怖具备相类之必然性和在性。至于此类精神为何并未能以精神(推进到生命进化)的纯方式存在并成就生命进化,我想,目前来说,唯一之解释也许只能是,此类精神应该是被恐怖所制约着。但,我们也许应该庆幸此类精神之被制约,否则,在生命存在之恒衡性、无限性基础上,也许根本就不会有生命进化之生成,也许,造化作为生命存在之万物之创造者的身份也会化为泡影:于是,生命感应性和生命进化绝对是必然的,因为此乃必然性之法则。同样推定,在生命进化之精神自由性之恒衡性和无限性之基础上,恐怖及恐怖之恒衡性和无限性等无疑也会以永恒性之方式存在。这正是恐怖之于生命存在之重要性:因为恐怖正是生命进化之源元。没错,恐怖确乎生命进化之源元,但是否就可以说,精神自由性就是恐怖自身或恐怖之某种性化之存在呢!也许是…也许否…关键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将现实存在(过程)之生命进化之精神自由性和恐怖之然性之关系做一认知和阐释。
恐怖作为生命是确乎存在的,否则,我们又因何而感受到其之真实呢!至于其在生命进化前之非精神期是如何证明自身之存在的,又是否被其他生命所时时感应到,这似乎是个迍邅之哲学,不过,此问题并不难解释,正如生命必然维持营养循环链一般,恐怖必然会存在,因为生命之营养循环链在向我们证明一个事实,那就是,营养无链则不成循环(我们能否认所面对的一切真实存在吗?!至少我不能!),此证,单纯生命(个体方式、种类方式)之循环既无可能又无意义,这是生命存在必然具备之法则,否则,生命存在绝不会有永恒——我们绝对看不到生命存在之一幕:现实就是最好之逆之明证,在生命真实存在之情况下,生命是绝对无法否定自身之真实的。虚空???你是如何知之的?爆炸之生成是可能的,爆炸之绝毁亦同样——我实在无法认同世界(生命存在)是大爆炸之结果(生成的)!因为永恒性和无限性绝对无法认同并成为大爆炸之证明。那么,恐怖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生命之存在呢?!从其自身之真实存在可以证明,恐怖应该是一种类似灵魂般之存在,是以一种真实存在之生命的方式注入所有生命(当然包括其自身)之中的生命存在,只有如此,其才能作为一种能量向自身和所有生命释放能量并以这种方式成就所有生命之拥有之一切:恐怖绝对是以其之自身之恐怖性来维持自身存在和对所有生命释放能量之一种能量。既然我们已认同恐怖是一种类灵魂存在,那就意味着,恐怖是有类灵魂特征的,也就是,恐怖同样具备灵魂样的绝对自由性和非进化性。现在,我们不妨做一假设:在生命进化之前,某种类精神之存在应该就是恐怖及其恐怖性,这就意味着,当恐怖兼具类灵魂和类精神的质性时,生命进化应该是恐怖及其恐怖性一手造成的,而生命进化之本身,则应该是生命基于生命营养循环链之维持本能被激活之结果。正因为以上原因,恐怖及其恐怖性则成为生命进化之源元,同时,恐怖及其恐怖性便与精神及其自由性相生相克,此乃恐怖及其恐怖性与生命之永恒性和无限性共生之证明——恐怖及其恐怖性无处不在,但又无处可寻。让我们继续假设:在生命进化前之某瞬,生命维持能量之营养循环链发生了某种神秘抑或是神圣之怪异式偏差,使得难以为继之生命营养循环链瞬间断裂,在此情况下,营养循环链上的所有生命瞬间以本能之方式而被激活,而激活之能量则是恐怖及其恐怖性,在瞬与间之间,生命进化生成了:有趣的是,我们无法假设的一种情况在此时发生了,在所有生命因进化而成就生命之精神时,此以进化之端印正好烙在人类之生命之中,于是,因恐怖及其恐怖性源元之生命进化之精神的精华部分尽皆注入人类之生命之中,而其他生命,则应和着生命营养循环链之链节之结之所在而分质和量被吸纳了恐怖及其恐怖性所赋予之生命进化之性在,生命之自然状态并未改变,但生命之追求——也就是生命进化——则彻底被改变:作为营养循环链之生命,本身之平等性并无改变,但其之精神则因生命进化在吸纳恐怖及其恐怖性时的因果而具备了等级性,也就是说,生命因进化而生成之精神是有等级之分的,不过,所有生命共享生命之精神自由性这一点则是确凿无疑的。【至于人类之中为何有天才和平庸者之分,诸位不妨思辨思辨并能有所成就。】鉴于此,我们应该明白,恐怖及其恐怖性贯穿了整个永恒性和无限性之生命存在之生命过程。

显然,恐怖及其恐怖性乃是精神及其自由性之源元,并以相生相克之方式与生命共生,这就意味着,恐怖(及其恐怖性)和生命之精神(及其自由性)是在永恒性和无限性之基础上互为表里的,他们之间之所有在整个永恒性和无限性的生命过程中都恒衡的存在着:显然,无论生命是否进化,此一点都不容否认——即便是生命进化前之非精神期:生命存在之恒衡性绝对无法否认生命之生性,而生性本身就是精神之一种体现,当然,此种体现绝对比生命进化之精神要恒亨的多,并以恒变性体现在生命之永恒性和无限性上。在此基础上,我们有必要对恐怖(及其恐怖性)和精神(及其自由性)之关系体现做一阐释和认知:有一点可以肯定,恐怖(及其恐怖性)和精神(及其自由性)都享有充分之自由,不过,有一点同样可以肯定,恐怖和精神所享有之自由都受到自由本身所秉承自神圣秩序之调谐性之谐调,这样,恐怖和精神即可充分享有自由之自由性,又不会因享有自由而羁毁自由所秉承之神圣秩序之调谐性,这就意味着,当其们充分享有存在之生命过程时,都不会对必然性造成任何破坏,但我们并不会否认其们在此过程中所应享有之自由之破性和立性之权利,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生命应该已然体验和认知到此一法则了,当然,生命存在之本身享有自由性之怀疑性亦在同时发挥着其之作用,而对一切进程予以调节之,没错,此一点相当重要,因为自由性之怀疑性乃是生命生性的必然性体现,如果自由性之怀疑性不发挥作用,生命存在之一切都将难以享有自由性、调谐性和必然性,甚至以致神圣秩序都将难以恒衡其之法则,对于生命存在之一切来说,着相当于丧失生命存在之所有之意义,也许生命存在依然存在着,但这存在又能为生命存在本身奉献什么呢?!此证,恐怖(及其恐怖性)和精神(及其自由性)对生命存在之意义所在。基于此,我们便可通过之而阐释和认知恐怖和精神之关系体现:我们可以将生命进化前之类精神存在(其之自由性则又恐怖及其恐怖性赋予,无论生命存在本身是否感受到都是毋庸置疑的)和生命进化之精神(及其自由性)并通而论,必然,必然性赋予生命及生命存在本身以性性化之体现,如果生命进化之精神必然是因恐怖作用而激活,那么,就意味着类精神已然与恐怖共享自由性,无论生命进化之精神和类精神有何种不同,其们因生命本身而享有之自由性都是同一的,于是,因之共享之自由性,类精神、恐怖及精神便共享了恐怖(及其恐怖性)和精神(及其自由性)基于生命存在之关系体现。因自由性之原因,恐怖(及其恐怖性)与精神(及其自由性)之间关系之体现确乎复杂,不过,亦因自由性之原因,我们可以探察到其们之关系之体现应该在生命上表现为外入、及极式混元三种。作为生命进化之体现,精神(及其自由性)时时刻刻因恐怖(及其恐怖性)之能量之释放而不断进化并以此进化而为生命之存在在恒变之基础上维持永恒性和无限性,同时,使得必然性得以体现,同样,精神(及其自由性)通过进化之方式释放能量,以此激发恐怖(及其恐怖性)更多、更益的释放能量从而维持其们之间双向之生性之存在——在此双向双生之过程中,其们之关系体现之外入、和极式混元便交互式得到表现,当然,在此三种表现上,既有顺逆亦有破立,但其表现都不会都生命之生性造成戕毁,生命生性所秉持之神圣秩序之调谐性会有益的调谐其之们之表现进而使得其之们之体现可以为生命存在及生命进化服务,而这些,正是生命存在必然必需的。
【蝶恋花】词云
夐瓊籍渡禅梵若。
混元微化,存生酥欲蜜。
动迹静痕津限惺。
恐仰怖俯灵核惑。
簋破鼎立饕餮絶。
诱魅缱绻,山海经雕龙。
濛汜扶桑翥湘妃。
沧海桑田黼黻燹。
嘘唏!自由!
【诗】曰
窈鸣恍惚之与间,
迩呦黯黮杳和邈。
绳凝神思嵌窍鸿,
弧瑟乎缘射乌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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