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把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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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恩斯长得一点儿都不好看。
先不论他那因为酗酒而红得发紫的鼻子,也不说他那失去了对称美感、只剩下一边的胳膊,单单评价他的上半张脸,我用四个字就可以形象地概括——贼眉鼠眼。
“一个真正的盗贼从外表看上去是不会像个盗贼的。”我欣赏这句话,非常欣赏。我的外表就不像一个盗贼,确切地说,我象个绅士。若是我披上燕尾服,混进某个贵族举办的鸡尾酒会,邀请淑女名媛陪我跳上一曲,相信她们一定会欣然应允的。女士们垂青我的理由很简单,与那些时不时扮出冷面孔的绅士相比,我这个绅士喜欢笑,跳舞的时候笑,走路的时候笑,就连抽出染血的匕首时,我也笑。
“真人不露相。”我也挺喜欢这句话,对了,还有“事物的外表往往是靠不住的。”什么?你跟我说“咬人的狗不露牙”?不不不,这句差了点。
也就是说,历史留下了一万句体面的和不够体面的格言足以证明我比艾恩斯更优秀,可是……可是为什么盗贼工会会长要选择艾恩斯做他的继承人,而我,伟大的凯因_阿布瑞什,仅仅是他的副手?!
“明天中午到我这里来,一个人来。”
昨天艾恩斯又对我发号施令了,我讨厌他那副自以为了不起的派头,不过我还是准时来了,要知道有油水捞的事情我可永远不会缺席。
艾恩斯总共有三个副手,他们分别是机智的凯因,卑鄙的阿路马和胆怯的提比司旺。一想到这少得可怜的权力还要由三个人来分享,我就气得牙齿发痒,恨不得咬谁一口。
不过呢,昨天我总算听到了一点好消息,我们那可怜的、不走运的、当然也是最卑鄙无耻的阿路马,在维尔罗尼亚执行任务时被人干掉了!
“感谢死神!”我当时这样想,那么原先属于阿路马的那份权力,是不是就该归我所有了?
哼,提比司旺_胆怯一定跟我想的一样。
“你们知道,阿路马死了……”在会长的小黑屋里,艾恩斯放着唯一的一把椅子不坐,在小酒桌后面踱着步子。
“想必你们更希望知道的是,阿路马的权力该由谁来继承。”艾恩斯抬起小黄眼珠,望了望我们的脸。在他的注视下我俩都感到有些不自在,为了躲避他的目光我们两个对视了一眼,然后就更不自在了。
“会长任命?论功劳?或者决斗?显然都不是好主意。”艾恩斯用他那仅有的右手抚弄着下巴,不怀好意地笑着问:“你们知道阿路马死在谁手里吗?”
“赏金猎人西飞马夏,就是那个自称‘永远的反对派’,让许多国王头疼的家伙……”提比司旺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好像除了他之外我们都是孤陋寡闻的笨蛋。
“我早就说过刺杀他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任务,阿路马太愚蠢了,看来金子的光芒果然会让人失去理智……”
天哪!他什么时候变成哲学家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很乐意把他推上讲坛,让他给台下的听众尽情讲一讲什么“论人性的弱点”,而我则去替他照料因此荒废下来的产业——不过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为了不让他继续浪费我们宝贵的时间,我作为一个绅士尽量有礼貌地打断了他。
“他妈的!你有完没完!!”我狠狠瞪了一眼提比司旺,然后不等他反击,又趋前一步走到独臂艾恩斯跟前,“会长,你的意思,是让我们按老规矩办,是不是?”
艾恩斯的小眼睛里立刻放出了光彩,当然不是什么好光了,他的话也不是什么好话,不过我倒是正等着这句话呢。
“我们的传统,巴马丁的盗贼大本营代代相传、即使是在霸者之战年代也不曾改变的铁则:如果一个成员失手死在外面,他使用的匕首也落入旁人手中,那么盗贼工会一定要竭尽全力把匕首夺回来,不计代价。而夺回匕首的那个人,自然而然就成为死者所有权力的继承人!”
“我等着你们其中之一把匕首拿回来……”
提比司旺不等会长说完就急匆匆地走出了屋子,脚步飞快。哼!他以为先开始跑就能第一个到达终点吗?狮子追羚羊的时候,每次都是羚羊先开始跑的。
话说回来,即使是狮子,总还是要跑的。
不过若以为我是去和西飞马夏拼命,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就让提比司旺去维尔罗尼亚送死吧——噢,但愿他捱得过那里的鬼天气!只有蠢才永远用两脚奔跑,聪明人要学会用大脑跑。
我要伪造一把匕首。
阿路马的匕首是战利品,是他从一个贵族那里得到的。匕首很精致,也很锋利,让阿路马一见到就爱不释手。当时同样的匕首还有一把,似乎这个贵族的宗族纹章就是两把交叉的匕首,所以他随身携带两把相同的匕首就不足为奇了。这样好的匕首我当然也想来一把,可阿路马这个吝啬鬼说什么也不肯偶尔大方一下,于是我只好趁他喝醉的时候来了个顺手牵羊。
非常遗憾,我到手的这支匕首已经报废了,它的锋刃上面不知裹了一层什么生物的黏液,变得毫无光亮。也许阿路马正是因为毁坏了一支匕首才去喝酒。该死!他这支快要淘汰的家伙被我接收了,怪不得第二天他什么都没跟我提起,只摆弄着一把新匕首在我面前冷笑呢。
不过我并没有把这支匕首随手扔掉,因为我知道它仍保留着某种价值。看,现在它大显身手的机会来了。
一个铁匠,我需要一个能工巧匠为我仔细磨去匕首上的黏液,这样做可能会使匕首的锋刃变得更薄,也许会在战斗中轻易断掉,可我已经不需要它在实战中发挥任何作用了,它只是一件证物,用来证明阿路马的权力属于我,也顺便证明提比司旺是个不折不扣的蠢货。
什么?你说万一提比司旺把真正的匕首夺回来怎么办?哈,别逗了!据我所知,西飞马夏自打从娘肚子里出来之后还没学会失败这两个字怎么写呢!
计划进展得很顺利,铁匠很有把握把匕首复原,不过他要去了我的匕首做参考,因为现如今所有巴马丁盗贼的正式匕首上都刻着一个徽标,图案是一只细长的眼睛,眼珠是红色,所以也被人们称为“血瞳”。为了不露破绽,阿路马早年失落的这把匕首也应该添上这只“血瞳”。
接下来的日子我要做的就是消失,佯装去了维尔罗尼亚,不让盗贼工会里的其他人撞见。等我估计提比司旺快要灰头土脸地铩羽而归的时候,我才去找铁匠。
——
我是一个铁匠。
我不仅仅是一个铁匠。
我并不满足只是在铁砧上敲打烧红的熟铁,或是嗅燃烧木炭的味道。
我更多的是一个生意人。
所以当那个自以为是绅士的凯因来找我的时候,第一次我不在家,第二次我告诉他我在工艺上遇到些小麻烦,第三次我干脆向他大吼“在我完成之前,不要再来打扰我!”

我当然知道这样做意味着什么,我也听见怒气冲冲的凯因_阿布瑞什向雷苏威火山发誓要把我扔到咆哮海峡里面喂鲨鱼,可是他的下一句话我记得更清楚:“如果附近有第二个同样手艺精湛的铁匠的话。”
第四次,当我看见凯因的眼神变得好像野狗,并且对我说“如果嫌给的钱少,那就再加一成,可是最迟明晚你得交货”的时候,我知道自己该亮出底牌了。
我先把那支作为参考的匕首还给凯因,然后和他保持一定距离,慢吞吞地把一只木匣拿出来,告诉他:“东西我现在就可以给你,不过报酬吗……”
接下然而然就是讨价还价,但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肯满足我再加一倍的要求,还一边威胁我一边大声嚷:“就是巴马丁最好的妓女也没有这么贵!”
“我说凯因,舍不得花钱是干不成大事的,要知道比这更多的价码还有人肯出呢。”我皮笑肉不笑地抛下这句话作为谈判破裂的信号。
“你说什么?难道——是提比司旺?”凯因很快就猜了出来,他倒不笨,不过随着一声冷笑,我的第二个顾客已经破门而入,准备和我的前顾客切磋一下了。
我不光会打铁,还会看戏。
眼前的这场戏可说是惊险无比呀,两个短兵器的个中高手你来我去,一句话也不说,手中匕首的轨迹都是最歹毒最致命的,毫不留情。事实上他们两人的本事相差无几,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我就是知道,我还可以预见这场战斗绝不会以一方毫发无伤的胜利作为结束,而应该是同归于尽!只要他们被划破一点皮肉,死神的镰刀就会提前挥下,因为他们手握的匕首都被我事先涂了剧毒——满月时盛开的乌头草。
做完这最后一笔生意,我就可以拿着他们两人预付的定金,去找我的第三位主顾领取更多的一笔报酬了。
永别了,锤子和火炉!哈哈哈,我已经急不可耐地想离开这间屋子了。还有你们,尽情享用吧,两位副手,这人生的最后时刻……
——嗯?怎么?提比司旺怎么倒下去了?天哪,他还没有伤到凯因呢!……还好,凯因并不知道他的对手已经活不成了,正要上前补上一刀……那么,我也朝你的后背补上一刀吧,你可知道,绅士,我不仅仅是一个铁匠……
“唔!”一声惨叫,这叫声是多么凄惨啊,如果这叫声不是发自我的口中的话,那简直是太完美了……
噢,天父……我为什么站不住了……也许,是凯因投过来的那把匕首擦破了我的额角吧?该死……这毒药……我不甘心,为什么我……
好吧,你赢了,凯因,但是你什么别想得到,我根本就没有打磨那把匕首,雕刻什么徽标,从这只木匣里,你只能找到一块废铁……
——
如果你是一个卑鄙无耻诡计多端的家伙,那么欢迎光临,光临巴马丁的盗贼巢**,只属于我的阴暗角落。
我的手下都奇怪为什么会长室要安排在一个又窄又暗的地方,哼,那是因为他们从没机会坐到这把椅子上,举起满瓶的红酒,和阴谋干杯。
桌子上陪伴我多年的杯子早已盛满了美酒,我迫不及待地准备举杯了。
若是在一个月内,你能解决掉三个让你头疼的家伙,你也会忍不住想喝酒的。瞧哇,阿路马被维尔罗尼亚的积雪埋在下面,提比司旺的尸体在铁匠铺烤火,而那不知死活的凯因_阿布瑞什,居然拿着提比司旺的匕首来我这索取奖赏。
我必须承认凯因是一个极富想象力的家伙,伪造阿路马匕首的计划没有成功,他竟把提比司旺的匕首拿来,编一个故事说他应该因此获得提比司旺的权力。
我本来可以下手了,然而为了给我的庆典增加一点戏剧色彩,我还是先从腰间拔出了一把匕首,这样我就可以看到凯因睁大他那不可置信的眼睛。
他当然会吃惊,因为这把匕首就是他交给铁匠的、阿路马的第二把匕首。
于是他向我攻击!
他抛出提比司旺的匕首,趁我躲闪的时候跳到我的左侧,想占我只有一边胳膊的便宜。
说实在的,他进步不少,否则提比司旺也不会被他轻易干掉,不过要知道他干掉的提比司旺是在妓馆留连了几个晚上的提比司旺,而我,还没有喝下桌上的红酒,并不是烂醉如泥的艾恩斯。
所以他被刺中了,在肩头,被我的左手,被那把上面刻着血瞳的阿路马的匕首。
他必须死,暗杀者的匕首总是涂着剧毒的。
“怎么回事?你不是独臂吗?还有,阿路马的两把匕首,你都……”
“是的,凯因,等他们把你的尸体拖出去以后,我就又是独臂的了,至于阿路马……我告诉你,他从来没见过西飞马夏。”
凯因很顽强,超出我的想像,可惜他的顽强只是让他干了更多的蠢事,他空手握住匕首的锋刃,想把它从身体内部拔出来,当然,他流了很多血,并且不可避免地倒在我面前。
结束了。
房间里很暗,这正是我所希望的,黑暗中,我把左手重新藏回斗篷下面,右手举起酒杯。
“那么,干杯吧,凯因,祝你旅途愉快。”
我喝下了红酒,哈,好味道,我忍不住大笑起来。
恼人的是,濒死的凯因竟敢跟我一起笑。
“你笑什么,死人?”我照着凯因的身体踢了一脚,可是他还是笑个不停,天哪,这就是所谓绅士?也许需要我本人的匕首来帮助他闭上嘴巴。
“当啷”
咦?我的匕首呢?噢,它掉在地上了,可是我的匕首怎么会掉在地上?难道我喝醉了?
——
我,凯因_阿布瑞什,对我来说,最高兴的事情莫过于能亲眼看着艾恩斯去死,而最遗憾的,就是现在我不得不跟他一块死。
你以为我从肩头上拔匕首是一个无意义的动作吗?你低估我了,酒鬼,我是为了把我的血滴到你的酒杯里,现在好了,你醉了,并且永远也醒不了,有毒的血酒会让你死得比我还快。
你歪倒在椅子上,怎么?你死了以后还想继续霸占会长的位置吗?不,我要给你看,我还能站起来,是的,我站起来了!好吧,给我滚!很久以前我就想这样踢你了,啊……这就是会长的位置,也没有想像的那样舒服吗……还有你们,摔个稀巴烂吧,装酒精的玩意儿,听好,我可不会像你们的主人一样犯错这种错误!真好……艾恩斯趴在在地上,简直像条狗……他真丑,尤其是现在,五官挪位,简直不形,丑陋的人要是死了会变得更丑吧!
我可不会像他那样,呲牙咧嘴的,我是微笑的绅士,活着的时候我比你英俊,死掉以后也一样!咬咬牙,乌头草有什么了不起的,来,笑一个!
哼,我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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