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我就是路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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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结已去,路晓明现在分外想家,想念自己的亲人。
“要不要我送你回去?”卓玛问。
路晓明摇了摇头,他知道卓玛是大神通者,有灭世之能,不过,回家的路他只想自己走。
卓玛嫣然一笑,没有再说什么,俩人就这样肩并肩站在湖边,看着一汪平静无波的湖水。
这座湖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瑶池,不过她远不及传说中壮观,更没有仙娥神官环绕,只是她比传说中的更美丽,更亲切,使人心生宁静。
开始有零星雪花飘落,触湖水及化,激不起一丝波纹,天地间万籁寂静。路晓明闭上了眼睛,耳畔却又会传来隐约弦音,悦耳动听。
如此,在湖边不知站了多久,等再睁开眼,日头依然在东面,仿佛从未动过。
身边传来低沉的兽吼,似有些不耐烦,转头看,陆吾不知何时来到了身边,卓玛正横着骑在它背上。
“你在这里听了七天七夜的瑶池仙音,可有什么感悟?”卓玛问。
路晓明有些懵懂,“我好像变得更安静了。”
卓玛点头,从虎背上跳下来,说:“这瑶池的水诞生自宇宙混沌初始,随我一同来到地球,只需时时面对,就是修炼,若能参悟奥妙,便可得成无上大道,你不打算在这里多呆一段时间?”
“无上大能?鸿钧老祖那样的吗?”路晓明问。
卓玛摇了摇头,说出一番让人难以置信的话,“你们口中的鸿钧老祖,其实在大能眼中,不过是普通凡人。真正的大神通者,一念起宇宙灭,一念落万物生,而鸿钧,连一棵有生命的小草都创造不出来。”
路晓明奇道:“鸿钧老祖不是号称创世者吗?”
卓玛闻言笑了,“所谓‘创世’不假,可他能创造的不过是日月山川,却不能创造生命,哪怕是最简单的都不行,他所能行的,不过是改造自然诞生的生命体罢了。”
路晓明点了点头,若有所思,这么说来,就连人间道里的所有生命都是自然诞生的,而鸿钧只不过创造出了那个环境。这么说来,就很好理解为什么人间道会失败了,他如果按照其他四道那样去改造人间道,也许可以成功,可那样人间就不再是人间了。
“我得走了。”只是稍加琢磨,路晓明就放下了这些念头,这些他并不感兴趣。
卓玛点了点头,拍了拍陆吾的前额,叮嘱道:“送他出去吧。”
陆吾似乎有些不喜欢路晓明,巴不得他早走,闻言连忙低着头蹭到了他身边。路晓明“哈哈”一笑,纵身跨了上去,低下头对着致谢:“多谢西王母襄助,大恩来日再报。”
卓玛捋了下刘海,笑道:“你并不欠我什么,无需挂怀,来日我们还会再相见,一路珍重。”
卓玛最后一句话刚说完,早就急不可耐的陆吾纵身一跃,腾空而起百丈高,飞跃过瑶池,落在了对面的雪山上。雪山绝壁近乎直角,它就这样载着路晓明横着向前狂奔,锋利的锐爪挠的冰屑四溅。
路晓明知道陆吾是故意和自己过不去,也不在意,笑着闭上了眼睛,任由它颠簸,如同粘在了它背上一般。颠了几下见没什么效果,陆吾也不敢过于造次,下了山壁沿湖奔跑。
陆吾的速度比风还快,几个起落就越过整座瑶池,来到了山口。
仿佛穿透了一道看不见的屏障,前方景物丝毫没变,却能清晰地感觉到世界不同,路晓明再回头看,身后只是一条普通的山谷,一条大冰川穿谷而过,已没了瑶池踪迹。
喵。
前面传来熟悉的猫叫,路晓明刚一现身,黑曜欢快地跑了过来,在积雪上留下一溜“梅花印”,路晓明连忙跳了下来。
陆吾看看大大咧咧逼近的黑曜,目光中闪过一丝警惕,随即转过身向后一蹿,就此不见踪影。
路晓明蹲下身探出手,不过黑曜并没有如平时那样跳进他怀里,而是在他身前停住,梗着脖子张口吐出来一个小纸团,用爪子向前拨了拨。
路晓明心头疑惑,抓起纸团摊开一看,愣了。“这是……”
这就是一张普通的a4纸,上面打印着一张表格,里面内容只有一项开天辟地!
一溜开天辟地从上一直排到下,密密麻麻足有几十条,路晓明稍一琢磨,顿时心头狂喜,黑曜这是给自己送功法来了!
开天辟地诀原本是菩提祖师寄售在江城办事处的,看这架势,应该是他又拿回去,托孙大爷交给了自己。
功法在手,不学白不学,路晓明连忙把纸条摊开在雪地上,用手指逐条点了起来,嘴里念念叨叨:“学这个,学这个……”
他每点一条,表格那一栏里的字就会消失,表明他的开天辟地诀在逐层进化。
不一会儿功夫,路晓明松开手,已成空白的a4纸被山风吹走,路晓明一把抓过黑曜抱在怀里,大喝一声:“咱们回家!”

一人一猫就此下山去了。
巍峨昆仑山南面,是号称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而山下的藏北,则由于高寒高海拔,号称生命禁区。
其实这说法并不准确,这里只是不适宜人类生存,却是野生动物的家园。这一日,艳阳高照,高原草甸被日头灼得暖意融融,成群的藏羚羊在悠闲吃草。
忽然,羚羊们同时抬起头看向东面,那里轰鸣声由远及近,一辆重型皮卡开了过来。
这里其实并不太平,常年有不法分子来这里盗猎,一般都是开着这样的皮卡车,羚羊们出于本能,立刻调头向西狂奔。在这一片高原上,没有任何陆地上的交通工具有它们快,瞬息之间,羚羊们蹦蹦跳跳跑了一干净。
羚羊们离开后,草甸上露出了一个人,穿着身脏污的藏袍,四仰八叉仰天躺着呼呼大睡,远远看去如同一堆破布垃圾。如果不是偶尔传来的鼾声,路过的人准得以为这是具尸体。
事情并不寻常,藏羚羊生性胆小,最怕人类,这人刚才被羚羊群包围着睡觉,那些羚羊却完全不害怕他。远处那辆皮卡发现异常,立刻急转弯,向着这边开了过来。
皮卡在距离那人几米外停下,驾驶座车窗落下来,伸出个带着宽边墨镜的脑袋。这是个年约30来岁的中年壮汉,留着干净利落的板寸,脸上坑坑洼洼粗糙不平,谈不上好看,倒是有些粗犷的男人味儿。
“嗨,师傅,向您打听个人。”戴墨镜的大汉冲着睡觉的人喊了一嗓子。
这一嗓门足够大,那人终于给了点反应,躺地上翻了个身,不耐烦的抬起一只手挥了下,“有话快说,我这儿还没睡足。”
“哎!”墨镜大汉连忙说:“那是个汉人,20啷当岁,有点瘦,脑门上有个‘天’字印记,不知道你见到过没有?”
躺地上的人又抬起一只手,伸出食指无力地对天画了个圈儿,向着西面一指,“那边。”
墨镜大汉脸色一喜,道了声“谢谢您呐”,一扳方向盘开向了西面。
皮卡绝尘而去,原处又鼾声大作,不过只持续了约2分钟,睡觉的汉子猛然爬坐起来。这时方能看清他的相貌,这人满头稻草似得乱发,脸上胡子拉碴,皮肤略黑发红。
抹了把嘴角的口水,看着已开出老远的皮卡,这人不满的嘟囔:“叫你们在西边等我一会儿,怎么就跑了?”
说完,他站起来伸了个夸张的懒腰,抖了抖手脚,突然发动,追着远去的皮卡发足狂奔。
这一跑起来可就不得了,在这高原上,他的速度竟然不下100迈!转眼就接近了皮卡。
皮卡车里坐着俩人,正一边开车一边聊天,压根儿就没注意后视镜。这人追了个肩并肩,敲了敲车窗玻璃对着他俩龇牙咧嘴一笑,“着急跑干嘛啊?”
戴墨镜的汉子冷不丁被吓了一跳,慌里慌张一脚刹车踩下去,皮卡怪叫着停了下来。
夸哒。
车门被从外拉开,那个穿着藏袍的男人右脚搭在踏板上,右手往车门框上一撑,支着腮帮子笑嘻嘻看着车里俩人,问:“你们俩刚说要找人,那人他叫什么来的?”
车里俩人还有些发懵,副驾驶座上那个精瘦男人愣愣回了一句,“路晓明。”
“哦……”那人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然后想着里面一指,“那个,把那个借给我用一下。”
俩人顺着他手指看,指的是一电动剃须刀,顿时了然,这人够埋汰的,感情是想借剃须刀刮刮胡子。
小事一桩,墨镜大汉抓过剃须刀递了过去,大大方方说:“拿去用吧,不用还了。”
他的意思是你拿了东西赶紧走,我这儿还有事,就不陪你瞎耽误工夫。可那藏袍男人似乎并不了解他的心声,接过剃须刀后,依旧是靠在门上不让人走,颠儿吧颠儿吧对着俩人刮起胡子来。
一阵阵刺耳的“吱啦”声中,胡子被一点点刮掉,那人原本看上去粗犷的脸庞也跟着一点点变瘦,容貌也逐渐变得清秀起来。男人就这样,留着乱胡子和刮干净了简直就是两个人,反差比女人卸浓妆还要夸张!
看着那张逐渐浮现的脸,副驾驶座上的瘦子首先反应过来,目瞪口呆看向自己大腿。
自己的大腿当然没什么好看的,他看的是大腿上的东西,那是面白玉璧,玉璧上还压着一张照片,照片里有个咧着嘴傻乐的小伙子,容貌……
俩人张着嘴看向门边,已经变成小伙子的那人裂开嘴露出和照片里一模一样的笑容,乐呵呵说:“你们要找的人就是我,我就是路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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