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突利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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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这一队金狼骑兵的显然是一个突厥贵冑。
等先行的狼骑将前面的情形探听清楚,原本的突厥大阵分做两翼散开,中间数十骑迅速奔驰而出,打的旗号,却是突厥大汗的旗帜。
到得李元霸等人适才相合之处,数十骑突然停下,竟是整齐划一,有如事先排演一般。
突厥狼骑骑术之精,却又远远超过了汉人,不论汉人如何苦练,在骑术上终是无法与天生在马背上长大的种族相比。
到得适才的那些突厥人身死之处,数十骑却又是一起散开,中间一骑昂然而出。
这人身着突厥贵冑的衣饰,虽然留有胡须,看起来却甚是年轻,典型的突厥人种长相,两只眼睛锐利有神,顾盼自雄,显示出远超常人的不俗气质。
看到七八个突厥大汉被乱戟分尸,那名骑士却不显怒色,反而是露出极有兴趣的神情。
他跳下马去,竟不不顾血腥,半弯着腰去查察那些突厥人的死状。
身边不远处,那个突厥特勤仍然在昏迷之中,偶然发出无意识的痛哼时,却被那个突厥骑士发觉。
放开那些不能说话的此人,那个突厥骑士奔行到受了重伤的特勤身边,却也不管对方死活,只是查看着那特勤身上的伤口。
他又看了一会,原本还很严肃的脸上竟是露出了一丝神秘的笑意。
他招一招手,向着身后一个大汉叫道:“康鞘利,过来看啊。阿莫被人家搞的好惨。”
此人却是没有突厥贵冑的架子。语言平和随意,竟是还有一点诙谐。
被他召唤地突厥大汉却整整比他高出两头,浑身甲冑由铁片包裹而成。再加上他自身地体重,行走之际,居然是一步一坑,原本平整的草地竟是被他踩出一个个大洞来。
康鞘利走到那突厥特勤身边,两眼一扫,看到那人伤处。竟是浑身一震,身上的甲衣越发响地厉害起来。
他倒抽一口冷气,向着开头那人沉声道:“大汗,动手砍断阿莫伤口的人,武艺远在我之上。”
“哦?康鞘利,你可是我麾下最能打的将军,一支铁矛挥舞起来,百十人近不得前。你居然自认打不过伤阿莫的人?如果这样,他要来砍我的双手,你怎么办?”
被称作大汗的青年却正是与利并列地突厥大汗突利,此时他啧啧连声。虽然嘴里在责怪自己的爱将,脸部表情却甚是轻松。
康鞘利满脸无奈。答道:“看那些尸体和特勤的伤处,那人已经窥得武道精要,虽然劲力霸道,却是收发自若,砍人伤人,都是把劲力拿捏的恰到好处,绝无半点浪费。末将看那些伤处,发觉力道不如此人,准头不如此人,对劲力的把握也不如此人。若是动起手来,这人十招内便足以取我性命。”
突利敛了脸上笑容,向着康鞘利沉声道:“你算的不对。依我看来,他要取你性命,最多三招,和你动手比武,才要十招左右。”
康鞘利虽然并不怎么服气,对突利的判断却也不敢出声反驳,只得默不做声,便算是抗议。
突利嘿嘿一笑,又道:“你不服气是吧?你看阿莫的伤口,还有他那些卫士,看他们地姿势,若是你看的仔细,便能信服我的话了。”
康鞘利闻言俯身,却又去看那几个死人的伤处。
良久之后,他才起身,愕然道:“好像是半息之间,那人便刺出了十一戟?”
突利抚着下巴,嘿然道:“你这下看出来了?天下武艺,无坚不破,唯快不破。这人可怕之处,不仅在于对劲力地把握,还有对呼吸的调节更是强悍,一戟出,旧力未竭,新力已生,而速度之快,犹如电光火石,你看这些死人,个个刚刚反应,还未及出招,已经被人砍做十七八块。”
他面露讥嘲之色,向着兀自倒在地上地那个特勤笑道:“阿莫这一次想必又是出来找小姑娘,怎么把手找没有了。”
突厥王室都是阿史那氏,突厥与眼前这人想必也是兄弟,或是叔侄之类,此时对着这人冷嘲热讽,丝毫不管这人死活,想必是两人之间有着莫大过节。
果然突利又笑道:“那人到真是胆大包天,既杀了康鞘利的属下,又把堂堂的突厥特勤砍了双手,嘿嘿,反正阿莫不关我的事,他和利走的近,派几个人送到利那里,让他处置这件事好了。”
说罢吩咐几句,几个突厥狼兵上来,半抬半拉,将仍然昏死的突厥特勤拉走放在马上,几个人簇拥着,向着突厥牙帐而去。
眼看着特勤被人送走,突利面露沉思之色,半天过后,方又向着康鞘利笑道:“看来,在马邑干掉你那几个喝醉酒属下的商人,并不是李家或裴家的商队,而是身负重任的世家里的骑兵,由着悍将率领,却到草原上来寻找什么呢?”

康鞘利闷声道:“

突利眼眉一挑,笑道:“不错,草原上最吸引这些汉人的,唯有战马。”
他在原地转了几圈,又笑道:“那些人,打着李家的名义出塞,用的也是李家出具的证明,在马邑杀人,在这里也杀人,若是普通的李家家将,就算是看到不平之事,他敢胡乱出手吗?”
不等康鞘利回答,突利又道:“不能。比如我派你康鞘利去办事,你敢不经我的同意,就向着我的好友或兄弟工,甚至是长辈出手?”
康鞘利摇头道:“不能。”
突利哈哈一笑,用手中的马鞭柄戳了戳康鞘利,笑道:“我就喜欢听人说实话。”
片刻之后,他又收了笑容。沉声道:“这人真是胆大包天。得罪我们也就算了,反正死的只是几个小兵,赔礼道歉一下。给了足够的好处,咱们也不能因为几个小兵就当真和李家反脸成仇。这人先射杀我地部卒,又杀了突厥特勤,利亲爱地侄儿,这下,可真要热闹了。”
他抚腮沉思。良久之后,双眼一亮,向着康鞘利道:“武艺高强,胆子大,心又狠,又有担当,还能带着大票人马出塞,不管他做什么。普通的李府家将是没有这个权力。眼前这大批的马蹄印记,很明显对方是来交易战马,顺手就杀了咱们不少人。依我看,这种气魄。不是李世民,就是李元霸。不过听那天马邑地人描述年纪与武艺。应当是李元霸无疑。”

康鞘利恨道:“不论是李家哪个,汉人不能随便杀了咱们的人就算了,大汗,不要想了,他们应该走的不远,咱们狼骑虽然一路跟来很是疲惫,不过再跑了两天两夜也不是问题,不如追杀过去,就知道那李元霸有多厉害!”
突利先是摇头,然后竟是哈哈大笑。
半天过后,才指着康鞘利道:“杀几个小兵,你和人家着恼什么,太过小家子气。况且猎鹰也被人射伤,不能再用,想必也是李元霸所为。这人如此有趣,我倒想看看,他和利对上了之后,将来是个什么局面。”
见康鞘利还在发呆,突利翻身上马,向着他笑道:“走吧我的大将军,如果想打仗的话,未来十年内,只怕有的你打!”
他摇头叹息,原本还有些玩世不恭地脸上却尽是沧桑悲凉之色。
不论是汉人还是突厥,兵凶战危,乱世已至,又有谁能幸免得了?
突利跨骑在战马之上,千多金狼骑兵簇拥在他左右,听得这个年青的大汗悠然而唱,语调竟是悠长沧凉,众狼骑听得几句,知道歌词是少女怀念离家的情人,而情人久久不至,显然是在外战死,而少女却仍然是念念不忘。
众狼骑握紧手中长矛与弓箭,一时间,却都是听的呆了。
大业十三年三月,马邑鹰扬府校尉刘武周反,杀太守王仁恭,自己自称太守,发檄文讨伐当今天子无道,募兵自守,旬月间得兵万余。
与此同时,刘武周决定向突厥称臣,换过大隋赤旗,改用突厥白旗。
利大喜,决定送刘武周精骑五百,战马两千匹,同时,册封刘武周为突厥的定扬可汗,一时间,刘武周气焰大盛。
李元霸自从得了战马后,知道不便再从马邑城中路过,便特别绕道返回太原,只是马邑与太原相隔甚近,虽然不过其府城,一样需得经由马邑境内返回最为接近。
待众人到得马邑之后,才发觉一夜之间已经是赤旗换白旗,李元霸倒还罢了,历史上这种认贼作父,甚至是认外贼作父的人渣太多,他也懒得去计较那么许多,况且隋唐时的这些豪杰,真心认贼作父的还少,多半是权宜之计,比较后世还算好了。
倒是马元规与王君廓及李府骑士们气愤难当,一个个骂声不绝。
此进离南北朝胡乱不久,好不容易有个汉人强盛地大隋,却又是迅速的衰落下去,只是众人痛骂声中,想到自己也要去跟随唐公起兵反隋,一时间心中不免忐忑不安。
李元霸纵骑马上,时不时与李五儿说笑几句,对众人的痛骂置之不理。
想到原本李渊也要走这条路,进军长安时原本举赤旗,后来被利责问,只得夹杂白旗进军,引起麾下将士不满,甚至后世质疑责骂。
自己到这个时代来,别的事情尚未成功,唯有阻止此事,倒也算得一个莫大功劳。
历史上一个伟大地汉人王朝,不能让它在建立之初,就先蒙受不应有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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