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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在那山洞待了三个月,我与它不断的聊天,现在我们之间可以说是一点秘密也没有。
我连它曾曾曾曾祖父第一个女人是谁都知道了,真是可怕。
当然,反推亦然,它连我家那长的可怕的族谱都比我还熟。
我不得不承认,它的记忆力要比我好太多了。
在[喂孩子]这件事上,我越来越乐在其中,现在都是我主动偏多。
它说它很乐意被动,非常乐意。
它在说这话时的表情,差点让我又想拿出银枪一枪插死它。
但也只是想想罢了,我舍不得伤它的。
「嗯~。。。。。。哈啊~。。。。。。慢点。。。。。。。」
让它进入的过程还是难过,但比起之前,好很多了。
「嗯嗯~~阿墨斯。。。。。。」
我喜欢坐在它毛绒绒的肚皮上,慢慢摇摆,汗流浃背的感觉。
等我玩到满意了,就换它肆意冲刺。
虽然都很快乐,但比起被压在身下的姿势,我还是更爱坐在上面。
这或许是男性自尊心作祟的关系?我不懂。
这一天,实在是閒著无聊,也不知道为什麽精神很好。
我摇醒喂饱孩子就呼呼大睡的它,要它跟我练习战一场。
它一听我想打一场,二话不说的答应了。
多运动有益身体健康和孩子发育。它这样说。
双双出了山洞,我银枪上手欲发招时,突然意识到我是个孕夫。
印象中好像怀孕中的人是很脆弱的,不能做剧烈运动,不然孩子很容易就会流产。
「怀孕可以打架吗?」
我茫茫然的问它,毕竟关於孩子的事,它比较懂。
它说我不用在意孩子的安全,因为兽晶不怕动到胎气,正确来说,是兽晶根本没有胎气。
「喔。那来吧。」
它都挂保证孩子流不掉,我还有什麽好顾虑的?
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到它的武器,但因为事隔久远,现在再看到它的武器,难免还是有些讶异。
两把又厚又长的巨剑,任何一把都是一般人需要用双手拿的,而且拿的人一定是大力士。
它就这样一手一把,像是拿什麽一样轻松。
「左手让你?」
不用它说,我也会开口要它让我的,挺著这麽大一个肚子,重心很难抓,一点都不敏捷,要闪过他那两把剑太困难。
要是一个不小心给打中了,可是一尸两命啊。
「不用,你让我右手就好。」
我知道它是左撇子,左手用的比右手好。
「有自信。」
它微笑,将右手的剑随手放到地上,砰一声,草地给压陷了好一块。
「我们本来就是五五平手,你不用左手,以後谁喂孩子?我上了!」
长枪挽出一个枪花,我开始发动攻击。
「亲爱的,你重心抓太低了喔。」
它挡下我的长枪,顺便帮我调整姿势。
「喔。」
让它调整後,我是更好站了。
小枪小剑耍了一会,我左手朝天,口中默念咒文。
它见我要使用魔法,也右手平举,开始等我念完咒文。
它使用魔法是依靠自身魔力,所以不用念咒文,跟我需要念咒文调用天地元素比起来,是有效率多了。
只是自身魔力是有限的,不像天地元素是无限的,这也是我当初选择修练元素魔法的原因。
正当我们一触即发时,一枝箭飞了过来,硬是打断我们,很是扫兴。
远远望去,是一个女孩子射的箭。
她身边还跟了一个女孩子跟三个男孩子。
「谁啊?你认识吗?」
我问它。
「我只认识你一个人类。」
它摇头。
见那个女孩子已经开始往我们这里跑,我跟它决定离开这里,反正在这待的也够久了,是时候继续旅程。
12
不知道为什麽,那个女孩子跟她的同伴们一直追著我们,很烦人。
她们一看到阿墨斯就亮武器,杀气腾腾的,就跟见了杀父仇人一般,对我却是视而不见。
都是些半大的孩子,十六、七岁左右,阿墨斯脾气好,也不伤她们,都是虚晃几招陪她们玩玩,就抽身而退。
我想起一路上阿墨斯吃下肚的那些人,觉得那些人里有她们的父亲也不是不可能,就没多管閒事,反正凭她们那差劲的武功,也不可能伤到阿墨斯。
这几天坐著看戏的树离她们近了些,我突然发现,她们手上拿著的,都是当初跟我一起去封印阿墨斯的其他人拿的,号称[神圣兵器]的武器。
这群孩子不知道从哪得来那些武器的,连使用方法都不会,好几次我都差点忍不住想下树去教她们用法,但还是做罢了,反正学会了对她们来说也没用。
当年我跟其他人就试过了,六样神圣兵器里,只有一样真的能伤害到阿墨斯,就是被我丢进水池里的[玉梦匕首],其他五样就只是有特殊功能,攻击力强一些而已。
几十日追追闹闹下来,我们到了千年前的首都──爱丝提兰诺雅。
与千年前的繁华不同,如今的爱丝提兰诺雅只是一座古迹城,人去楼空。
我从来没想过,我原来也是恋著故乡旧物的,我还以为我恨不得永不回到这里。
趁著那群孩子又来找阿墨斯玩,我跟阿墨斯说声我回家看看,就往千年前的皇宫,我的家前进。
脑中一片空白的看著那占地广大的残壁废墟,千年来时光的变化,这时才让我放到了心上,看进了眼里。
「哈哈~这下真的没家可回了。父王,您可满意了?满意了?」
我带著笑容信步走进,一步步将千年前与千年後在脑海中对比。
从前进入宫门後,就到了花园广场,那里不分日夜站著一群骑士,他们是爱丝提兰诺雅人的骄傲,拥有高洁的品德,与高超的武艺,发誓永远效忠爱丝提兰诺雅,并以生命热爱著爱丝提兰诺雅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
现在哪里还有他们的踪影?昔日碧草如荫、百花盛开的花园广场,如今也只是片大空地,黄沙滚滚。
唉,要那些个总爱拍我的头的家伙们还在,爱丝提兰诺雅一定还是原来的爱丝提兰诺雅。
才这麽想著,就一只大手拍上我的头。
「玩完了?比上回慢一点。」
「小有进步,但还是不行。」
「她们年纪还小,经验是需要时间来累积的。」
「嗯。。。。。。。我以前一直很想进有[人间天堂]之称的爱丝提兰诺雅看看,更想打下爱丝提兰诺雅皇宫,现在一瞧。。。。。。啊啊~真的是[岁月不饶人]啊~~」
我忍不住给了它一肘子,真是的,就爱逗我笑。
牵著它的手,我们一起逛皇宫废墟,我不时跟它讲讲当年怎样怎样,我在哪做了什麽什麽。
站在曾挂著全家福的残璧前,我直到它舔掉我的眼泪才知道,我原来还是爱著他们的,我的家人。
就连我曾经那麽恨之入骨的父王,在我的心中,也还是存著一份对他的爱。
或许就是因为有爱,所以才恨吧。
不过都没关系了,那些个曾经的爱啊恨啊的,都没有对象了。
我现在只想把感情付出在阿墨斯身上,当然,还有我们未出生的小兽崽子身上。
。。。。。。。它又在耍宝逗我笑了,真是的。
13
我们没在爱丝提兰诺雅待上一天。
一来是她们缠阿墨斯缠著紧,二来是因为我心情不好。
我真的真的很不开心,为什麽原本应该是我房间的地方,是一座我的衣冠冢呢?而且坟墓上的我的雕像还作错!天啊,我可从来就不是[那座雕像]上的[标准的王子样子],金发蓝眼,哼,老子可是棕发绿眼!
想打坏那座雕像时给阿墨斯阻止了。
「为什麽阻止我?」
「错了不更好?这样就没有人认的出来你了。重新开始,不就是你的希望?」
「。。。。。。恩。」
反正它说的有理,我听它的就是了。
死而复生之後,人的脾气真的会变好一点?
也不对,应该是看对象吧?
还是是看谈话内容?
啊啊~想不通。
阿墨斯摸摸爱妻的脸,确定他陷入在自己的思想世界後,伸手将奇拉抱进怀里,离开爱丝提兰诺雅。
仿佛可以听到圣皇那个自大狂,与爱丝提兰诺雅骑士团那些讨厌鬼们的怒吼声呢。
轻笑出声,阿墨斯将怀里的奇拉抱的更紧了些。
你们的[宝贝]现在是我的了,尽管怒吼哀号吧,谁叫你们不懂得珍惜。
下雨了。
我摊开手掌,感受雨滴落到掌心的感觉。
一滴,两滴,很快的手心都是雨水。
它在旁边晃动身体甩掉雨水,身上的毛发都湿答答的,很可爱。
不知道它会不会感冒?
我刚想帮它下一个防水魔法,就被它阻止了。
「下雨是自然的恩赐。要是遮掩住了,就会感受不到自然的美好。」
反正意思就是它要淋雨就对了,随它。
「闭起眼,试著感受看看?」
罢了,反正我也半湿了,就陪它淋场雨也无妨。
说不上这是怎麽样的感受,心里头的悲伤、怨恨、不甘等等,都像随著雨水被冲洗出心灵一般,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从来都不知道,淋雨是这麽舒服的事。
不过,淋了雨才发现,我现在头发胡子都长长了,还挺著一个大肚子,活脱脱就是个山林野人的样子,跟传说中的山怪也没什麽差别了。
难怪那些女孩子看都不看我一眼,连我自己看了水洼里的倒影都觉得,自己现在丑的不堪入目。
随手变出一把小刀,我开始刮起胡子。
「怎麽了?好好的突然刮起胡子?」
「胡子这麽长很难看。跟山怪差不多。」
「会吗?我觉得很好看啊,而且你比山怪帅多了。」
哈哈哈,我们两大概是审美观最奇怪的一对夫妻了吧?
「喔。我等会帮你也刮一下胡子吧?」
「你高兴就好,我都没意见,宝贝儿。」
「恩。」
14
我们的行程一直耽误,似乎有人发现到我们的目的地是哪了。
不断的有人来送死,仿佛只要我们会被他们拖延一分钟,他们就能死而瞑目了。
没办法睡觉,也很难找到时间喂孩子,孩子原本活泼的心跳声,现在变的很缓慢。
一想到我的孩子因为他们而饿肚子,我就再也不能心平气和的袖手旁观。
不论是阿墨斯还是我,都有些烦燥了。
但我们只能不停的杀,杀,一直杀。
今天一位半禽人族人来跟阿墨斯报告,说人类正大举进攻四族根据地。
原来他们这样不要命,就是希望能一举歼灭四族,到时只剩阿墨斯,就可以[蚁多咬死象]。
它边这样说的同时,边对我挤眉弄眼,还送了我一枝蓝百合花,看它一付轻松的样子,战况应该是一面倒倒向四族。
阿墨斯对我收到花没表示什麽意见,至於我则是对自己收到花没什麽感觉,这似乎让那个半禽人大失所望。

不过我要枝花作什麽?正巧那女孩子又来了,我乐得轻松转送给她。
因为两方有段距离,她看不到阿墨斯它们,但阿墨斯它们可是听看的一清二楚。
她不知道为什麽脸红了,那个半禽人是目瞪口呆,而阿墨斯则是哈哈大笑。
她似乎没认出我来,看样子有整理仪容跟没有,在她眼中差很多。
也许是时代改变的关系,她很主动的邀请我一起去用餐。
我婉拒了,我只想找个没人会打扰的地方,跟阿墨斯喂饱孩子。
用风移(很低阶的风系魔法)离开,却看到她惊异的眼神,难不成在现代魔法已经失传了吗?
有意思。
将这个猜测告诉阿墨斯,我们用下一批骚扰者作了个实验,发现确实如同我的猜测。
才过了一千年,人类就已经背弃了自然与心灵的力量,真是可悲。
不过我们暂时之间也没去想太长远之後的事,它两眼发亮的撕开了一个异度空间,对我露出一个挑逗意味浓厚的笑容。
我飞身扑过去抱住它,我们相拥急切的滚了进去。
这一个星期来的压抑,现在肆无忌惮的爆发开来。
我压倒它,热切的索求它。
一回。。。。。。两回。。。。。。三回。。。。。。
我们试图把过去几天缺失的次数全部补全。
过了不知道多久,忽然有道声音传来,带著火焰的亮光。
「千年了。。。。。。好久没在异度空间里遇到生命。。。。。。」
谁啊?没看到我们正在忙吗?
我撩起垂到眼前的头发,想看看是谁那麽不知趣的打扰我们。
一看清楚是谁,我就懒得理会了。
「西多罗!你、你、你──我、我、我──」
看样子千年时光是没办法改变一头龙的。
阿墨斯不小心笑了出来,看样子它是知道这头笨龙的事。
「亲爱的,我不得不说,吟游诗人不是每回都会夸大其词。」
真是的,就爱逗我笑,现在可不是说笑的时候。
「请别打扰我们,火龙大人。」
「可、可、可──」
「您难道看不出来,我们正在忙吗?」
待它看清楚我现在的样子,立刻用爪子捂住鼻子离开了。
阿墨斯又是一阵大笑。
「喔~天啊,宝贝。。。。。。这实在是、哈哈、太有意思了!我第一次知道龙会流鼻血!哈哈哈!」
趁它在笑的时候,建立起一个结界,我可不希望再有谁来打扰我们。
关於火龙与希拉的故事,以下以吟游诗人版本解说。
《勇者斗恶龙》(截选)
东之境凶残的火龙啊~~
烈焰由它的嘴中喷出~~
所到之境寸草不生啊~~
啦啦啦~~~
勇敢的勇者执著长枪~~
为了天下苍生要除龙~~
喔~~真是太英勇了啊~~
啦啦啦~~~
他与火龙缠斗多日啊~~
火龙怎能敌的过勇者~~
臣服在勇者长枪之下~~
再也喷不出罪恶的火~~
啦啦啦~~
这里的火龙就是刚刚流鼻血的火龙,而勇者就是希拉(也就是西多罗)。
当年火龙在东之境很是嚣张,但也说不上寸草不生,因为东之境是片大沙漠,根本没有生物。
而希拉则是与父亲呕气,一气之下,决定到东之境找传说中的火龙打架,跟什麽天下苍天一点关系也没有。
但只把银枪上手,连打都没打,火龙就对希拉一见锺情,开始缠著希拉。
所以说是臣服在希拉的银枪之下,不如说是拜倒在他的靴子下。
博学多闻能言善道的火龙,偏偏看到了希拉就开始口吃。
口吃也就当然喷不出火来了。
事实的真相一向被埋藏在不易察觉的地方啊。
等阿墨斯再度撕开空间,我们到了四族的根据地。
之前不用这种空间转移的方式,是因为担心被人用魔法封闭空间,导致再也出不来。
不过既然知道人类已经不会用魔法了,那就没那麽多顾虑了。
15
「啊啊~」
打了个哈欠,我无聊的开始找阿墨斯身上有没有跳蚤或虫子。
阿墨斯的族人对我很有意见,毕竟我曾是他们的敌人,而且还将它们封印了千年之久。
但因为我肚子里有阿墨斯的崽,阿墨斯又很护著我,所以它们只敢叫嚣不敢动手。
无趣啊。。。。。。
「王!您看看我,我有哪一点比不上那个人类?」
一只野豔的女性半人虎找上阿墨斯。
我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只来找阿墨斯的半人族女性了。
说实话,上一回那一只紫头发红眼睛的女性半人鱼真的很有气质,上上回那一只红头发金眼睛的女性半人禽也很美豔,上上上回。。。。。。
「全部。」
阿墨斯一边舔毛一边漫不经心的回应它。
感觉它似乎有些厌烦这些找上门来的女性族人了。
它为什麽感到厌烦,我不太能够明白。
它被阿墨斯的态度激怒了,扑上来要咬阿墨斯,我生气的一拳将它打飞出去。
「不准咬我的公兽!」
围观的半人兽们被我吓了一跳,它们以为我被它们辱骂都不生气,是只纸老虎,没有危险性的。
阿墨斯舔舔我:「别生气,宝贝,我没事,一根毛都没少。」
「我怎麽可能不生气,它想咬你啊!你是我的,它连想咬你都不可以!」
阿墨斯一下笑容灿烂的抱起我转圈圈。
「喔~宝贝,我还以为你都不会吃醋的,害我失落了好几天。」
什麽意思?
「吃醋?你是指忌妒吗?」
「是的,就是忌妒。」
「为什麽我要忌妒?忌妒谁?我不懂。」
它的笑容又垮了下来,耳朵尾巴低垂。
「。。。。。。宝贝,你难道不会担心我被别的母兽抢走吗?」
奇怪的问题。
「你会吗?我以为你爱我。」
「我是爱你啊。」
「你是爱我的,那我又为什麽要忌妒你不爱的它们?」
「宝贝。。。。。。」
它低头要给我一个吻,我偏过头避开了。
「我想[独占欲]才是你想要我表现出来的吧?」
「爱总是带点独占的成份在,不是吗?」
它笑。
「除了我,连死神都无法夺走你的性命。」
我话完,一枪将它打飞出去,在它落地後,以银枪抵住它的喉咙:「这,就是我的独占欲,你满意了吗?」
「我太开心了!宝贝,我们回家喂孩子吧!」
将我抱进怀里,它愉悦的轻摇尾巴。
「喔,好。」
我跟阿墨斯的[家],是半人族领地正中央的高山。
那整座山给阿墨斯占了下来,是它的私人领域,没有别人敢上去,除非跟它挑战打赢它。
山顶长了棵巨大的参天古桧,树根处有个大树洞,阿墨斯从树洞往下挖出了一个大洞**,里头种满了松软的尼卡巴(一种不需阳光,有天然床垫之称的植物),通风跟采光都很好,空间也够大,我跟它在里头滚个三、四十圈都不会撞到璧。
除了这个树洞,阿墨斯在古桧树上还有个大巢,在半山腰的大湖旁也有个地下洞**。
我问它为什麽有这麽多巢**,它说因为以前不知道它将来的伴侣会是怎样的,所以就在地下水边树上各弄了个窝出来。
其实三个窝我们都试用过,最後选定了树洞这个窝。
水边的窝潮气太重我受不了,树上的窝则是我们在试用时,喂孩子太专心一不注意就双双掉下树来,一千多公尺的高度,是还好,摔不伤我们,但阿墨斯觉得空间不够宽。
我们有时会上去看看风景吹吹风,坐在一个超级大的鸟巢里的感觉很奇特,尤其是它在巢里往远方发出虎吼时,我都会忍不住笑出来。
一只在鸟巢里向远方吼叫的老虎。
我们一路打打闹闹的往山顶跑去,它边跑边顺手抓了一只野猪,野猪挺有份量的身体在它手中,就跟个长了短刺毛尖獠牙的手提包一样。
想起千年前最後那一战时,它惊人的体态,我边笑边采了些树果。
一下子我们就回到了山顶的树洞。
「先吃饭还是先喂孩子?」
我抱著一怀抱的树果,抬头问提著野猪阿墨斯。
它将野猪绑住丢在角落,微笑的说:「当然是先喂孩子。」
我看看那只被绑住的野猪,再看看一脸笑容的阿墨斯,有种怪异的感觉,好像我是主菜,那只野猪是甜点。
放下怀里的树果,我走进更洞里,解开腰上的缠布,脱掉裤子。
要是我不自己脱,等阿墨斯动手,我这唯一一条的裤子大概就会成破布了。
不是说它很粗鲁或是急躁,而是因为它的双手与其说是[手],更应该说是[爪]。
有时候无聊,我就会研究阿墨斯的身体构造,与我的有什麽不同。
其中一个发现就是这个,虽然看起来它跟我的双手没什麽不一样,但实际细究下就会发现,它的手更为尖锐骨感,指与指之间没有肉膜(蹼),使用的方式与习惯也不同。
我有跟阿墨斯说过我的发现,它笑笑说应该是因为它有半人禽的血统。
「宝贝真主动,连裤子都自己脱好了,我真幸福。」
它靠过来,伸舌在我身上乱舔一通。
「活人生吃。」
给自己想了一道菜名,我觉得挺贴切的。
「嗯?宝贝说什麽?」
「菜名,我这道准备让你吃下肚的菜的名字。」
它大笑起来,我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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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大家好久不见,大家最近都好吗?
给大家报告一下我最近的状况。
话说,说完休栏没多久,我就病了。
胸闷头疼腹泻全身酸痛。。。。。。11号那天早上还没事,但下午就突然发病了,弄得我也是莫名其妙,明明之前都好好的啊。。。。。。
中医师说我是内分泌失调,西医生说我是自律神经失调(也就是神经病的意思),中医说吃药补补身体就会好,西医说我要看心理医生做自我调适。
与其给当神经病,我现在是照三餐吃中药。
但静坐时心跳还是在一分钟90下以上,血压保持在60~50之间。
今天请假了没去上课,因为来月经大出血,从早上到现在,已经用掉我12片以上的卫生棉,片片通红,有种会流血到死的感觉。。。。。。Orz
昏睡、换棉、喝水、继续昏睡,今天就这样到了晚上。
(啊,我还没说到重点,真是太能扯了我。。。。。。)
然後昏睡时,就梦到了你们大家,我实在太想你们了,醒了就决定不休栏了,文章和你们对我来说就等於是精神支柱,少了你们少了文章,我也不用活了。。。。。。所以。。。。。。
我回来了,请原谅我这个傻瓜吧?我真的好想好想你们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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