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来到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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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遵化城外的战场横尸遍地,落满白雪歪斜着身体的黄汉胸口抽搐了一下,随即动了起来,惊飞了觅食的鸟雀。
那原本平静的面容扭曲出狰狞怒容,一双眼睛猛地睁开,满眼血丝似是已被血液染红。
“咳!咳咳……”剧烈咳嗽中憋闷的气管终于顺畅,堵在胸口的一口污血被呛了出来。雪花飘洒的战场,孤零零的身影在一片雪白中蹒跚而行,像是不舍战场的孤魂野鬼。
黄汉傻愣愣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感知中的世界在真实与不真实之间不断变换,难以聚焦的瞳孔映射出的画面模糊不清。
捏紧的拳头狠狠在眼眶上擦了擦,僵化的肌肉由于猛然的发力发出刺痛感,再加上全身上下到处都是的零碎伤口。不用掐自己,黄汉都能确认到自己不可能是在做梦。
哪有这么可怕的梦。“真冷啊!真疼!?”迷茫着双眼瞧着四周的黄汉脑子有些懵,只觉得哪里不对劲,好像脑海里有着另一个人的故事,太生动了,简直是历历在目。
“马福春,马二子?听见的话回我一声儿。”脑袋里还没清醒,脑海里跳动的信息已经催促着干巴巴的嗓子压着声儿开始呼唤。
可马二是谁?黄汉的另一个思维在疑惑着,但还是为了脑袋里忽然冒出的那些信息着急。
在冲杀中仅存的两位黄汉这一伍的战士,黄汉眼看着刘勇被一个凶神恶煞般的巴牙喇捅死了,他甚至能够感觉到刘勇喷射出的那一腔热血的温度,在黄汉闭眼之前还活着的也就只有马二一人。
雪花还在飘舞,白茫茫的雪层盖住了狼藉的战场。眼睛终于恢复正常,血丝少去了几分,模糊的视线开始清晰起来。
“我的摩托车呢?”一个记忆在作祟,导致黄汉不断搜索这片区域,口中喃喃发问不知道是在问谁。
他忽然感觉到了身体的异样,伸出双手查看,“哦!老天!这肯定不是我的手,我的手怎么会如此粗糙,手上怎么可能有如此多的老茧?”
蓦地打了一个寒战,黄汉赶紧伸手摸向自己的下面,感觉到了一大团东西后才长舒一口气,“还好,还在!”又摸索了全身,除了一些还能够忍耐的伤痛发现自己好像没丢了什么零件,也没有伤到筋骨。
脑海里两个黄汉的故事在融合,为了得到一些证明,黄汉扒拉了身边的积雪,一条人腿赫然在目,黄汉瞪大了眼睛继续扒拉,渐渐地一个明军战士出现在眼帘。
记忆里的图像涌现,黄汉认识这位被刺穿胸膛的明军,知道他老家在辽东十三山驿名字叫做王全通。
虽然雪花越飘越小却更加寒风刺骨,但是黄汉额头渗出了黄豆大小的汗珠。
翘起的半截白蜡枪杆上停着的乌鸦脑袋朝着这边,发出数声低沉的“呱、呱……”叫声,听起来刺耳又悲凉。
脑袋里莫名其妙的记忆在催促自己翻开雪盖,去寻找昔日的战友,脏兮兮的手不自然的颤抖着却始终没有动弹。
然而并没有太多时间给他慢慢思考,冷风吹在身上回光返照般重燃的一点生机在不断的被剥夺。
冷风中全身颤抖着的人迅速的在雪地里翻动。一个记忆让他喊出:“摩托车,我的摩托车……”
雪中当然没有什么摩托车,有的只有残破的尸体。
马二的手臂被拗断了,那只手中还捏着敌人的半截残肢。看来他直到最后一刻还在战斗不休。
尸体,到处都是尸体。更奇怪的是看到这些尸体,心里却没有一点恐惧。
反而是一种习以为常的淡漠。
当看到马二的尸体之时,脑袋里属于明军骑兵黄汉的那点精气神就完全散了,都死了,几千精锐啊!苍天啊!怎么就这样结束了?
昔日袍泽的音容笑貌一一浮现在眼前,那些鲜活的面容如今都变成了一具具冰凉的尸体。
“狗鞑子,建奴畜牲,老子要你们血债血偿!”一个战士在心底里呐喊。
而抱着胳膊不断打颤的黄汉另一个思维也终于得出了一个答案。
“我穿越了!来到了古代战场?娘啊!玩笑开大了!”
没有时间多愁善感,催命的冷风没有一刻停息。一切的一切都得在活下去之后再说。
“人生豪迈只不过从头再来!”老子居然来到了大明崇祯二年,继承了阵亡在遵化城外的一位明军骑兵的一切,没什么好抱怨,既来之则安之。
很快乐天派黄汉就发现这个从头再来真的很彻底,因为他发现自己连鞋子都不全,居然一只脚上只有类似于袜子脏兮兮的一层麻布。另一只脚上的牛皮战靴已经张大了嘴巴。
有可能就是因为这只战靴是坏的才会留在黄汉的脚上,因为黄汉发现王全通遗体的双脚上都没有鞋子。
记忆中的战士本能影响着黄汉的思维,装备太重要了,建奴的骑射不是盖的,在荒野行走被人家发现一箭射穿身体的可能性超过八成。
不过首先最重要的还是保暖,之后才是注意防护力。黄汉虽然是刚刚穿越过来的普通人,但他同时也是一个战场幸存的明军精锐战士,对于尸体的恐惧与尊重远没有求生重要。

身上只有残破棉甲的黄汉被寒风吹得瑟瑟发抖,他顾不得肮脏,在周边忙活起来,忽然发现这具身体的力气很大,翻动尸体轻而易举,只不过肚子太饿,人太累,翻得多了有些力不从心。
雪没下多久,很松软,积雪掩盖下的袍泽被黄汉翻找出来,大部分都脸熟,一部分甚至能够叫得出名字。
黄汉默默地干活,动作有些机械,他取了两幅还算完整的棉甲重叠着穿在身上,再加上这身体本身的身体素质,人终于不再哆嗦。
那只光着的脚上也穿上了战靴,虽然比较破旧而且尺码有些过大,但是在黄汉用了三层袜子般的麻布包裹了脚伸进去以后,这双拼凑成的鞋很合脚。
运气还算不错,也是后金军有可能抢到了太多粮食和牲口,连许多死马都舍弃在战场上,没有拖回去吃肉。
黄汉居然在一匹死马下面发现了被压着的半截戚刀,虽然刀刃只剩下了不到七寸长,但是也能够让他用慢慢割的笨办法弄了一些马肉。
后金那帮通古斯野人为了战争的需要,从来不可能放过任何铁料,盔甲、箭簇、刀枪都需要大量的铁来制造。
铁到了这些兽类手中变成了杀人利器,于是他们就能够更加有效的进行有组织的抢劫、大屠杀,能够在建奴打扫战场后找到半截刀子真的很幸运。
为了补充体力,黄汉强忍着反胃的恶心,吃下了一些生马肉。也不知何时才能够得到食物,为了有备无患,除了割下的马肉,干脆又割下了一条马腿。
之前装备的八瓣明盔已经成为建奴的战利品,脑袋上没有防护真的很危险,黄汉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收集了一些破损棉甲用半截戚刀割成布块,用三层棉甲布加细麻绳把脑袋唔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双眼和鼻孔。
“我居然是一位明军骑兵战士?才十八岁!”突如其来的遭遇、孤身被遗弃在冰天雪地的战场,饥寒交迫疲惫不堪,一切的一切都是坏事,唯有年轻了二十几岁让黄胜觉得貌似赚到了。
“愿用家财万贯买个太阳不下山。”“今年二十明年十八。”都是人们最美好的奢望,老子明明四十而不惑了,如今变成了十八岁少年遭点罪没什么。
“人生豪迈只不过从头再来!”一边念叨,一边把身上的棉甲扎紧,黄汉此时露出的是一种近乎凶狠的眼神。
无论前世今生,两个黄汉都不是一个轻易绝望的性子,也不怕吃苦受累。
明朝的骑兵黄汉从小就练习骑射打熬筋骨,从军三四年经历过多次生死血战,早就习惯了风餐露宿枕戈待旦,没有吃不了的苦。
现代人黄汉是一个办公室白领,而他却不辞劳苦去挣风里来雨里去送外卖的辛苦钱,由此可见也是一个能够吃苦耐劳之人。
合二为一的黄汉拥有两个记忆的叠加,脑子貌似很好使。
天色渐渐地暗下来,是时候离开战场寻找一个避风的地方过夜,最好能够找到一个村庄,找到火种也行啊!
随身携带的火刀、火石、火绒都不见了,也不知道是掉了还是被建奴缴获,在其他袍泽身上也没有发现火种。
霜前冷雪后寒,此时的黄汉虽然觉得呼啸的西北风刮在手上生疼,但是身体倒是感觉不到一丝寒意,看来棉甲真的是个好东西。
黄汉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想办法搞一副手套?后来笑了,没有针线缝制,用细麻绳恐怕绑不出一副合用的手套。
扛着一条马腿的黄汉在雪地里独行,腰里别着半截刀子,如果此时被任何敌人发现,他的命运都不会太好。
因此他不敢走在旷野,尽可能走靠近树林的地方,穿越无遮无拦的旷野之时他总要前瞻后顾瞧仔细了才发足飞奔。
刚刚来到大明,总要爱惜生命,如果发现风吹草动,立刻玩命地往林子深处钻是首选,还好这个时代跟后世不同,植被丰富,树林随处可见。
不是被魂穿的黄汉不够勇敢,而是作战经验告诉黄汉,建奴骑兵不是浪得虚名,在旷野落单的步兵,而且是手上只有半截刀子的明军步兵,建奴不用打直接驱马都能撞死、踩死。
黄汉现在有了一点点信心,只要自己小心翼翼,发现建奴来了立刻往树林里跑,即便后背有可能被建奴射中也应该没事,身上的三层破棉甲的组合抗不过步弓二三十步直射,面对骑弓七八十步距离的抛射还是不成问题。
黄汉又不是什么明军大人物,想必建奴也只是顺手杀一杀,没有必要兴师动众穷追不舍,追入树林的可能性也不应该太大。
骑兵靠的就是速度,能战且能胜之则战,反之远遁即可。经验老道的骑兵最爱在旷野纵横驰骋,不会轻易钻入密林使自己处于危险之中。
他快步跑过一条被冰雪覆盖的小河,走上一个小山包,发现不远处有火光冲天,天色已晚那火光分外醒目,那里有可能又是一个被建奴祸害的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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