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她发现了我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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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夜色已深,您是否该回宫歇息了?”近身侍卫已是第三次来到望日亭,恭敬地提醒到。
利德华微一挥手:“再过会吧,没我的命令,你别再上来了。”
“是!”近身侍卫依旧用恭敬的语气回答,然后慢慢退下。看来今天国君的心情不好呢,他心忖。
皖山的海拔不高,但也不算低了,是以深夏的夜风吹来,还能让人感到丝丝凉意——当然,利德华绝不是为了贪图这一时的凉爽而不愿离开。而是,皖山自古以来便属于皇家园林,一般的平民百姓是不被允许上来的。所以空无一人的山顶,就成了能吐露内心秘密的最好场所。
“这可恶的老东西。”利德华自言自语道,“难道你以为我没有玉玺就成不了气候了?哼,我不一样做了皇帝,不一样君临天下!你阻止得了我吗?不能!”
但心中同时有个声音向他喊出:四十七年后便是大聚,没有传国玉玺,你拿什么取信于八国国君!!
答案是否定的。
“这老东西!”利德华恶狠狠地又骂了一句,他似乎已经忘记了其实他的年龄比起史昂来还大的多。
他仔细想着,他费力想着,他认真想着,想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过这一关。
重做一个玉玺?这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是,传国玉玺只有钧天国君和指定的储君才有资格拥有,而且一般来说,只有储君继位时,传国玉玺才会由先皇亲传于新君。当然,也有国君是在储君受封之日,就将传国玉玺授出,但不管怎样,这玉玺在普通情况下是不会给大臣们看的。因为它并不是用于日常国事公文的印章(钧天国君另有专门刻上自己年号和名字的大印),而是在九天国君每一百三十年的大聚时,才由钧天国君取出,作为证明自己仍然拥有九天国绝对领导权资格的凭证的。对哦,想到这儿,利德华心中不由一喜:其他国君不也见过传国玉玺吗?可是,这种喜悦很快就烟消云散了:见过,并不代表一定记得它的详尽样式啊。作为最高权力的信物,传国玉玺总和普通的君王大印有些不同之处吧?会有哪些国君将这些特点一一牢记吗?再说了,以他现在的身份,冒然问起有关传国玉玺的样子,国君们又不是傻子,他们不会有什么可怕的想法才怪呢。
那么,还能有谁,见识过传国玉玺的真面目呢?
一个名字赫然跳出脑海:撒加!
想到撒加,利德华嘴边不由浮出一丝得意的笑容:毕竟,在那次权利斗争中,他赢了,胜出了,他得到了,原本应是撒加的一切。
撒加?
哼!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带着一帮只会跟在他身后乱跑乱跳的小屁孩,能成什么大事!天知道史昂当初事怎么想的,竟会有意将皇位传授给他!不过,这也不意外吧。他一直觉得,这个皇位原来是属于凯齐的,现在传给他的儿子,在史昂心中也算是顺理成章啊。
可是,能这样吗?撒加的爹杀了他利德华的爱子,为此他这么多年来一直都跟他过不去,最后还逼得他的孪生兄弟离开了六行界。要是撒加真成了储君,成了皇帝,自己还有的混吗?他可绝不会相信每次见面时撒加脸上那温柔又有礼貌的笑容,一个几乎被自己害死在魔鬼森林里的人,会宽宏大量地不计前嫌吗?真是可笑之至。他利德华在官场上混了这么多年,还会有什么人情世故看不出来?就那一个笑脸想收买他,做他的春秋大梦去吧。
可偏偏还有人被他“收买”了,说什么“我觉得撒加是的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我们应该尽弃前嫌,辅佐他成为一代明君,为天下苍生造福”,哼!希理塞那家伙,不是妇人之仁,就是见风使舵,她大概忘了自己的到弟弟是被谁杀死的了,也忘了当初逼走加隆她也参与了一份。撒加真能和你“尽弃前嫌”吗?恐怕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吧。可她似乎不这么想,还真尽忠到了家——自他登基之后,希理塞就时不时抱恙缺席,十五年前,干脆一份辞职公文,回乡归隐山林去了。

记得自己当初,曾极力挽留——毕竟一同在朝为官多年,而且还曾同命相怜过,可是,她还是义无反顾地走了。
我不能相信,为什么已经是站在权利之颠的他,还会做出那样的蠢事;
我也不能相信,他竟会背叛六行界,还意图谋害先皇;
我更不能相信,他真的对自己的恩师,一直无微不至、抚养他长大的先皇,下如此毒手。
这一切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我老了,看人不再准了,无法再胜任,北长老一职了。
恳请陛下,允许我辞官还乡。
当初的这些话,如今似乎还在耳边回响。
但,仔细一想,似乎,很有深意啊。
利德华开始觉得,脊背有些发凉。
当初自己登基不久,有很多政务上的事需要去熟悉,也未细细琢磨个中意思,如今回想起来……
不能相信,也不嫩能相信,更不能相信。
看人,不再准了。
她不相信所看到的一切,那有为何说自己看人不再准了?
仔细,深入地回想,说前三句的时候,她都是望向别处的,唯独那最后一句,——它是看向自己的。
难道——
利德华出了一身冷汗:她指的看人不准,是说……我?这么说,她发现了我的秘密?
在十七年前,我所策划的一切,她已然有所察觉,但苦于没有证据,不能告白于天下,又不愿再相助于我,所以才……
那我岂非放虎归山?
想到此,利德华又出了一身冷汗:这个想法真是太可怕了。
但转念又一想:不应该呀。当初自己的行事,可谓是十万分的隐秘。即使是精明如穆,也只能知晓一点蛛丝马迹,而抓不到他丝毫的证据。
也许是自己多心了。
对,一定是自己多心了。这么多年来,希理塞再没任何消息,便是最好的证明。
利德华长长地舒了口气,这才感到因为长时间以一个姿态坐着,身体甚为不适啊,还是起来走走吧。
夜色更浓了,如墨一般,戎悠石的光也更显得亮了,利德华突然想起:应该回宫了。这地方越黑越显眼,岂不是成了刺客的绝佳目标?
“维克托,把马牵来,朕要回宫了。”
没人回答。
利德华皱了皱眉:这家伙大概睡着了吧,真是,上次他当班,好像也发生过这样的事吧?这回可要给点颜色他看看,不能再客气了!
维克托是利德华的一个远房亲戚,具体是什么关系他自己也搞不太清楚了,人倒长得一副过得去的样子,就是只会用蛮力。要不是那病榻上的老母流着泪拜托他,自己才不会要这么一个马倌呢,生来就无脑的懒家伙!想到这儿利德华更生气了,用大一倍的声音叫道:
“维克托!朕的马呢!”
依旧是寂静一片。
利德华开始感到有种不祥的感觉自心灵深处升起:叫这么大声,即使维克托仍听不到,近身侍卫也总该听到赶来了吧,不可能都睡着了啊。
望着四周深沉的夜色,不祥变成了恐惧,拔出只是唬唬人的宝剑,面向亭子出口处的一丛灌木,利德华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带上那么一点威慑力:
“好大的胆子,竟敢行刺朕,活得……不耐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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