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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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请吃饭,寒暄三句切入正题,“离开他,你在自毁前程。”
我觉得**被侵犯,站起身告辞。
我和他两人之间的纠纷,不相干的人插进来,只会弄得更加复杂。
朋友拉住我,痛心疾首,“你打算做什么?日复一日等他长大?到他三十岁**,你已经人老珠黄。”
犹如当头一棒。
我腿发软,却依然嘴硬,冷冷地问,“干阁下何事?”抽出手离开。
这个朋友从此会成陌路,我心里却没有一丝悔意。
都是成年人,自己在做什么,心里明镜一样清楚。谁又比谁聪明多少?一定要按着朋友的肩膀,逼着对方承认,“看,你有多蠢,多傻!”这样的诤友,不要也罢。
我承认自己已经变得不可理喻。
开始盘点自己究竟做了什么错事,是个人都可以上来羞辱我。
过去几个月欠下太多工作量,发狠加班。
这份工作是我自信和尊严的源泉,再失去它我将失去一切。
可是我无法自拔地思念他,看到黑色的车子便无端心跳,心内隐隐作痛。
外表看不出任何异样,只是每天下午会偏头痛,靠大量咖啡提神,口腔严重溃疡,只能顿顿喝粥,苦不堪言。
相信一切总会过去。假以时日,再大的创伤都能痊愈,这世上有比儿女私情更重要的东西。
直到刘振兴再次出现。
额角手背都贴着胶布,颧骨上一片青紫,显然吃了亏。
他什么也不说,双手插在衣袋中,只是看着我。
他认准了我吃这一套。
我不争气地开始心软,还是上了他的车。
春夜的微风里飘荡着暧昧的花香,我却呆着脸倾听旁人的故事。
“她是我大学同学,我受重伤,严重脑震荡,她一直在我身边陪着,该做的,不该做的,都为我做了。”
那年他们多大,十九,二十?我模糊地想。这么说起来,也是好人家的女儿。

“她是南方人,毕业时放弃了父母为她安排好的工作,执意留在这里。我把软件店交给她打理。”
“呵,那多好,郎才女貌,情比金坚。”我讽刺地笑。
“我不懂事,让她做过三次人流。”
我打了个哆嗦。如今获取信息的渠道那么容易,早已不是我们当年在书店偷偷翻看《新婚手册》的年代,女孩子还是没有学会保护自己。
“后来她就变得厉害,跟踪我,查我的手机,我提出过分手,结果她吃药割脉。我怕她,只能另买套房子远远躲开。”
“一个巴掌拍不响,先生。”我冷冷地说。
至恨男人这套口吻。永远是旧欢的错,她不上进,她不理解我,她变得庸俗,所以鹊占鸠巢的新宠反而日益嚣张跋扈。
貌似我的身份也很有第三者的嫌疑,他把我带到店中,就是为了让对方先开口闹事,自己心安理得充当被害者的角色。
我觉得世上再也没有比这更滑稽的事。
他握住我的手问,“是我的错?”
“我不知道。”我没有那么无私,遇事还是宁愿帮亲不帮理。
“包徵,”他象是感觉到大势已去,紧紧抱住我,“你有没有爱过我?有没有想过一辈子的事?”
我看住他不说话。爱,还是有一点的,可是远远不够。付出那么高的代价去爱,要爱到灵魂燃烧才可以。我不是那块料,我最爱的是自己。这样子豁出去与家人社会对抗,年轻十岁或许可以。
我放手走开,知道再留下去会前功尽弃。心像被生生剜出来一样疼。
他并没有追上来。
我在出租车上泪如雨下。尴尬的司机把脸转至一边。
都市的霓红灯在一片模糊中从眼前迤逦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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