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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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宇霆没再在老家多留一天。 无须再找唐子晴核对,更没必要再找林国平报复,不该发生的都已发生,一切都像一场梦,就让它过去吧。第二天沈宇霆离开了家,赶回省城报到,被分配在市公安局刑侦队做了一名侦查员。
沈宇霆不想把自己不愉快的事带到新的工作岗位,不想把自己的痛苦和忧伤展现给新的战友和同事,最好的办法就是忘记过去,把自己全部的心身都投入到工作之中。
最初,没人在乎他这个新来的大学生。在刑侦队,不是学历越高水平越高,能力越强,侦查破案不比其他技术部门,在现代科学技术还远没用于侦查领域的年代,经验和积累在破案中还占着相当大的分量。刑侦队有一批年富力强的侦查员,沈宇霆进来的时候他们谁的学历都不高,最高的不过大专,警校毕业的中专生就算不错了,可他们有丰富的破案经验,也很能破案。那还是个凭经验靠拼劲破案的年代,沈宇霆的到来并不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冲击,你虽然毕业于公安系统最高学府,可你能不能在刑侦队待下去关键还要看你能不能把案子拿下,还要看你能不能发现罪犯抓到罪犯。一句话,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案子才是唯一的标尺,其余说什么都是假的,没人买账。
和所有新来的警察一样,沈宇霆一开始也得在队里打扫卫生,给老侦探端茶倒水,看守犯罪嫌疑人,顶班代班,登记检查,什么都干,从最起码的业务做起。他也曾急于上案,很想初试牛刀,老队长莫文智就叫他别急,叫他跟他一块走走,跟他提提袋子,看看现场,听听汇报,有空帮他作点记录。沈宇霆似乎觉得无用武之地,有点受冷落受委屈的感觉,怎么就老打杂不接案子不审对象?但很快就发现老头子的良苦用心,老头子其实是在有意培育他这个大学生,让他尽快的接触业务,把他大量的破案经验有形无形地都给他,让他见识,让他领悟。从现场的勘察到案子的分析判断,一切的一切都是沈宇霆公安大学里学不到的东西,沈宇霆像在读一本无字的天书,没多久就进入了角色。
第一次在案子上说话是郊区谷溏村的一起杀人案件。被害人是郊区一个姓王的养殖大户,除户主王子成外出未归之外一家六口在自家全部被杀,屋内横尸遍地,血迹斑斑,惨不忍睹。惨案惊动省市,省市领导要求公安机关不惜一切代价全力破案。一时间省市刑侦高手云集谷溏,沈宇霆自然随莫文智困守案法发场。
很多人都说是仇杀,没有深仇大恨谁会这么狠毒?
定性首先就锁定仇杀,报复杀人。
摸排了一批对象,还有几个像那么回事。有家本村姓张的人家曾与被害人家有世仇,户主是个杀猪的,曾经多次与被害人为土地承包争吵打架,到了动刀子的地步,还多次扬言总有一天要搞死王姓一家。张屠户平时一向凶狠,不仅是个杀猪的,也像个杀人的。王家的案子一发,很多群众就反映肯定是张屠户干的,他早就要干掉老王一家了。警方经过一番调查发现张屠户的确有作案嫌疑。一有作案动机,对王家有仇;二有作案时间,经了解张屠户在发案的当晚既没在家也没人能证明与谁在一起;三有作案工具,张某是屠户,有的是工具,死者身上分明有刀伤,怎么说这个屠户都脱不了干系。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案发后张屠户就不见了踪影,猪没杀了,肉没卖了,家里人也不知了他的去向,专案组很快就把这人定为一号嫌疑对象,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在外地张屠户的亲戚家找到了张屠户。一审,不是,问为什么要跑,屠户开始还不说,听说王家的案子与自己有关,只好把什么都说了。原来当晚在邻乡偷杀了一头水牛,连夜拖到农贸市场卖了,看了报纸上说王家一家人被杀就想公安局肯定会怀疑到自己头上,就不敢回去了。一怕公安局怀疑自己,二怕查出偷牛的事情,就干脆跑到外地亲戚家躲躲,心想躲躲就没事了,过了这阵子等公安局破了案子就什么事也没有了,没想到还是没躲过,没两天公安局就找上门了。人案是没破出来,却破了牛案,又得重新分析,重新确定侦破方向。
也有人说是谋财害命,也不是没道理。王家是当地首富,靠养水鱼发了财,家财百万,罪犯很可能是盯上王家的钱财。可叫人不可理解的是,人杀了六个,连三岁的小孩都没放过,可罪犯偏偏连柜子都没开,王家的金银首饰存折现金一样没动,这哪是为财?

找不到杀人的动机,尽管进行了大量的访问调查,摸排了上百名嫌疑对象,甄别了又排除,摸排了又甄别,循环往复,一遍又一遍,就是找不到突破口,案子的侦破一时陷入了低谷。
偏偏在这时,老队长莫文智累病了,被强行抬进了当地卫生院输液。躺在担架上临走的时候,老头子跟沈宇霆说:“你不是要上案子吗?就从这个案子上吧,莫干别的,先要把现场吃透,不要放过任何线索哪怕是微小的线索,有线索马上来找我。”
沈宇霆其实一开始就进入了角色,一样的勘察现场,一样的分析案情,不过没发表过一次意见,在专案组里还轮不到他发言,他只有听的权利。和所有的侦查员一样,头号目标他也锁定了张屠户,当找到张屠户完全排除了他作案之后沈宇霆才觉得仅仅停留在表面的访问调查还不够。老头子说还是要从现场找突破,还是要从王子成接触、往来的人上找目标,沈宇霆就把全部的精力放到了现场上。一连两天他都在那栋到处弥漫着血腥的屋子里转悠,和其他技术员一道,不仅摸清了犯罪嫌疑人身高体重等基本特征,还能形象地模拟出罪犯作案顺序,这和后来破完案后罪犯交代的过程竟有惊人的相似,这无疑对分析作案对象有重要作用。
然而,这离真正意义上的破案仍然有很大的差距。
真正的突破是沈宇霆困守在现场时被王家隔壁的那条大黄狗咬了之后。当时沈宇霆正在死者家门外琢磨歹徒是怎么进屋作案的,聚精会神,根本没顾及到王家隔壁的那条非常凶恶的黄狗。也不知什么时候,大黄狗像一阵风一样溜到沈宇霆脚后跟,咬住沈宇霆的小腿就往后拖,沈宇霆抓住地上的棒子狠狠在狗的背上抽了一棒,大黄狗才尖叫一声松了口。随后那家伙又想反扑过来,幸亏被害隔壁家的李长锁赶来,将狗又吼又打,大黄狗才没趣地溜到了一边。这一咬使沈宇霆突然想起个事来。案发的当晚这条凶狠的黄狗会是什么反应?会不会叫?会不会去咬罪犯?沈宇霆出生在农村,对农村的狗太了解了,家家户户养狗,为的就是保家护院,只要是生人,狗没有不咬不叫的。沈宇霆就想,罪犯在王家杀了大小六个人,一定有响动,一定有声音,那么狗绝不会没一点反应。狗认李家是主人,同样认王家为熟人,王家有生人来了它一样会叫,一样会咬。人可能熟睡,狗绝不会,那么案发的当晚狗是否叫了?按照常理,狗肯定会叫,如果狗叫人会有什么反应?凶手会有什么反应?被害人会有什么反应?邻居家又会有什么反应?挨着王家的邻居有两家,东边是李家,西边是王子成的堂兄弟。前面已经有几个侦查员访问过被害的邻居,李家和王子成堂兄弟,谁都没听到过狗叫。没听到过狗叫也正常,人睡死了打雷都不听见,何况是狗,再说现在连狗都偷懒了,见了生人还有不叫的,或者叫几声就不叫了,主人不一定会当回事,没人引起注意。可沈宇霆却觉得李家的狗不是条懒狗,怎么就会不叫?怎么会没有反应?他沈宇霆还只站在外面看看就被它偷袭了,对前来作案的人它能沉默?作案者难道连这点都想不到?偷东西还要早踩点,何况作这么大的案子,怎么会不考虑狗的问题?要作案首先就要把狗解决好,让狗不叫,怎么让狗不叫?除非把狗干掉,或者下药让狗变成哑巴,再有一种情况就是狗的熟人,只要这几种情况狗才可能不叫,现在狗没被干掉,也没变成哑巴,沈宇霆马上就意识到罪犯是狗的熟人,谁是狗的熟人?只有它的主人和所有的邻居。
这么说王家的邻居可疑,难道作案的会是王家的两个邻居家?
这是个意外的发现,都是狗惹的“祸”。沈宇霆立即跑到卫生院跟老头子汇报了自己的想法,老头子琢磨了好一阵突然拔掉了输液的针头,拍着沈宇霆的肩膀说:“小子,你这书没白读。走吧,抓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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