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三十万的红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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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要是能每天都看到你,我就算是付出再多也觉得值了。”
潘森说话时,已经将他那结实的手心轻轻的搭在张美英柔软的手背上,那种滑嫩的触感瞬间触发他内心里膨胀的心。
一下子就将他整个人燃烧起来。
“其实你可以在学校附近买一套公寓房,在学校反而会让你静不下心来专心做自己的事。”
张美英哪能不了解潘森的性格,更何况大学生活她又不是没经历过,有时候在寝室里肯本就不能好好的休息。
再加上潘森需要一个安静的空间,才能好好的思考未来将要怎样规划眼前的道路,他可是答应了老爸的赌约。
要是没能拿到一个好名次的话,也就意味着,以后在傲倪集团里面被一些董事局的人看不起,所以他要尽快将一切准备好。
时刻迎接战争的银幕。
“我这俩天也正好有这个想法,不过一直都在学校没时间找呢,”潘森灿灿笑道。
他确定想找一个安静的空间来好好计划眼前的事情,不然一回到大学宿舍里面,就是遇到那三个牲口,让他无法专心的思考。
“最近有个楼板刚刚开盘,明天我帮你选一套,搞定之后我再通知你怎么样!”张美英满是欣喜的问道。
“你说了算吧!”潘森应了一声,忽然想起了什么,于是问道:“最近公司里面的状况什么样啊?”
一听到潘森提起这件事情,张美英那张欣喜的笑容一下子就变得忧愁起来,她与潘森说最近蒋昌明不知为什么,将一些老员工都换掉。
而且那些在潘岳明身边的骨干都被蒋昌明安下一些罪名借此开除。
潘森听完之后,心中却不觉得很是惊讶,因为他知道随着上一世的惨案,这已经开始了,上一世,蒋昌明就是将自己的得力干将全都安插在公司的各部门里。
与其他的股东合伙起来就是想把潘岳明给扳倒,然后好让自己上位与范明宇合作。
之所以上一世傲倪集团董事长潘岳明拒绝蒋昌明是因为对方要与范明宇联合投资一个基因实验室。
这个基因的目的就是改变人体的机能,让那些将死的人脱离苦海,让那些癌症晚期的人得到解脱,从而回到健康的模样。
要是这个试验成功的话,在这个世界上将会是一件伟大的实验,当然,这也会带给傲倪集团一次巨大的财富。
不过在成功的背后肯定要投入大量的金钱。
当潘岳明知道这个计划之后第一个就举手反对,因为他相信这世界上根本就不会成功,而最终只会人才俩散。
所以最近这段时间是蒋昌明最猖狂的时候,他不断地扩张自己在集团里面的势力,然后收买一些懂事加入到他这个伟大的计划里面。
而且听地下的一些说,蒋昌明连实验基地的地方都找到了,就等着坐上主席之位,就实行这次的投资项目。
如果真的要投下下个好大的项目的话,将会投进上千亿人民币,光想着这个数字就不由让人浑身的汗毛竖起来。
大家都知道,每三年都会举行一个董事会主席的推选,现在站在蒋昌明那边的人几乎是票数一样,要是再被他安插一些人在各个部门里面控制整个集团的运行。
到时候,傲倪集团将会像上一世那样悲剧重演。
记得上一世,蒋昌明首先是把傲倪集团给霸占之后,然后与范明宇合作,最终被范明宇骗了他在傲倪集团的所有的股份,然后将其杀害。
而他自然就成为整个京城屹立不倒的首富,而那时候也正是开始了投入实验室实验,一想到这里,潘森心中就在一阵阵绞痛。
眼下他一定要趁着董事局选出新一任主席之前插到集团公司去,这样才能有效的阻止一切悲剧的发生。
可离选举还有整整俩年,在这俩年里,他要不断扩展自己的人脉财力,这样能能与蒋昌明这个老狐狸对抗。
正当潘森与张美英聊时,却没想到离他们不远处正有一双眼睛在直直的盯着他们,而且眼神中还露透出一丝丝杀气。
“钱哥,想不到这小子竟然来这个地方,而且还带了一漂亮小妞。”说话的此人正是刚刚修养好的段天华。
这个星期,钱文因为上次的事情叫上段天华出来吃个晚饭,就当是那天晚上的赔罪,然后俩人也正商量该怎么让潘森滚出学校。
“哼!”钱文冷哼一声,然后说道:“我看他只不过是打脸充胖子而已,”说着,钱文嘴角微微一挑,露出一个狡结的笑容。

“那可不嘛!看他桌上就来份牛扒,顶多就三千块钱,我们开一瓶酒都俩万了,钱哥,不如我们!”这时,段天华眼中闪过一丝精光看向钱文说道。
钱文没有说话,而且皮笑肉不笑的样子,显然是同意段天华的提议。
整了整身上那天修剪得体西服之后,段天华站起来脸上带着几分骄傲的气息向潘森走了过去。
他一直想找个机会找会上次的面子,所以这次显得十分自信。
“哟呵!这不是经贸系的潘森嘛!怎么也来这里***了?”段天华走到潘森旁边故意将语气说得很是讽刺的样子。
这也引起了坐在隔壁的几桌个人纷纷将好奇的目光都投了过来。
闻言,张美英顿时就怒了,立马站起来喝诉道:“请你说话注意点,这是公共场合。”
“呵!小妞子长得还不错嘛!不过这里的妈咪我比较熟,怎么没见过你啊?你是新来的?”
“你!~~”张美英恶狠狠的瞪着段天华,刚想说什么时,却被潘森给打断了。
因为此时在场的有些人已经拿出手机拍照了,要是这些不雅的照片被流传上网的话,不光是他们名誉上受损。
而且还会连累到整个集团的名声。
所以潘森摆手打断就是不想让张美英出丑,他更是知道今天段天华是来找茬的,之后便轻轻的转头看了段天华一眼后道。
“听同学说,上次在军训的时候,你被吓出屎啊?”潘森冷笑一声,然后摇了摇头,“唉!都二十几岁的人了,怎么还拉裤子啊。”
“噗嗤!”
这句话让给坐在隔壁桌的一个个人听得清清楚楚,一下人不得不捂着嘴噗笑一声,甚至有些人都用一种极度反感的目光,咧嘴嫌弃的看着段天华。
“你说的是真的吗?”张美英偷笑的小表情好像是发现新大陆一般,咯咯咯的笑起来。
段天华双眼冒着怒火,紧紧攥着拳头的盯着潘森,他恨不得现在就扑上去立即掐死对方的脖子,以泄心头之恨。
“你不小太得意的太早,今天我要让你出不了这个门。”段天华几乎是一字一句咬着牙说道。
“哦?”潘森靠在椅子上露出一张意外的表情,“我到是要看看你是怎样让走不出这个门的。”
“你也不打听打听这个天玉餐厅是谁开的,”说着,段天华很是自豪的把胸前挺起来,好像怕在场的人听不见一样,故意将自己的声音太高些。
潘森没说话,而是将对方当当成空气一般晾在一旁,自顾的吃起来。
“!?”
段天华一阵汗颜随即又道:“看你那穷酸样,要是能叫我一声华哥,我今天兴许能与这里的经理打一声招呼让他帮你打个折。”
这时候,再段天华的身后走来一个人,而此人推着一个小推车正往潘森的方向靠近,他就是这家天玉餐厅的主管。
“先生您好,这是你点的81年菲特葡萄酒,就已经醒好了。”
在场的所有人一阵哗然,他们没想到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少年就能点一瓶价值三十万人民币的红酒,光是这瓶酒都能低于一些普通的老百姓一辆中级轿车。
“放这吧!我自己来就行了,谢谢。”潘森显得很是斯文拿着一个酒杯就摆到张美英面前,然后拿着那瓶价值三十万人民不的红酒为她倒了半杯。
那种果香味似乎一下子弥漫在整个餐厅内,让一些懂酒的人,不由紧闭着双眼感受着嗅觉带给他们的无比的畅感。
段天华看到这瓶红酒顿时就懵了,这瓶可是他一直想喝却没钱喝道的极品上等的红酒,今天竟然被潘森这个个不起眼的穷小子给开了
“怎么站在这里要给我倒酒啊?”潘森轻轻向段天华瞟了一眼,本来他今天是不想打算喝酒的,因为公司上的那些事情让他一点胃口都没有。
最好还是张美英的建议下,随便点了俩分牛扒,但转念一想到他已经与张美英在一起九个月,于是就点了一瓶天玉餐厅最贵的一瓶红酒。
但,没想到刚刚开始吃东西,这个段天华就自己上门找茬,这也正好服务员把那瓶红酒醒好推了过来。
“算你狠。”段天华冷哼一声就转身离开。
不过潘森知道这只是开始,这后面还会有一些让他惊喜的事情,不过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担心过此事。
因为段天华在他眼里就如同一只蚂蚁般,随时都可以将其碾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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