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若能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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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忘却,便得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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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年4月,春寒料峭。白杨抽出嫩枝,大雁归来,河水解冻,细流淙淙。田野里这里一块,那里一块的嫩绿点缀在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上,好像正宗的堪布迪织锦地毯上的双色色块一般。嫩绿色的生命处处可见,组成了新生的歌唱。
天气很好,蔚蓝色的天空像美丽的蓝缎,点缀着丝丝缕缕的云纱。这样好的天气仿佛是造物主为了补偿严酷的寒冬,特意赐给万物的恩赐,是让人享乐的美好时光。
拉罗萨格拉蓬尼大学医院部学生宿舍座落在美丽的格拉蓬尼湖边,湖边草坪上已经有了一些早起锻炼的人沿着湖边慢跑,另一些则捧着书本借着早晨的美好阳光埋头苦读,推着小推车卖早点的小贩不时吆喝两声,牛奶、炸面包圈、热狗的香味飘溢在空气里。
宿舍楼里出来了一位青年,他金黄色的头发在朝阳下闪闪发光,白皙的脸蛋,高耸的鼻梁,以及那匀称的剑眉和明澈的蓝色眼眸,都让人眼前一亮。他穿着黑色长风衣,戴着白手套,紧抿着嘴唇,表情凝重,甚至隐隐泛出一丝悲哀。
他仿似感到了丝丝春寒,裹了裹风衣向校门方向走去。
他走得那样匆忙,仿佛有什么要紧事一般,连周围同学热情的招呼声都没听到。同学们面面相觑,都不明白平时温文有礼的英曼.赫斯特为何突然这般失礼。是的,英曼.赫斯特是一等优秀生,但他从来笑脸迎人,待人接物十分得体,英俊的面容加上温和的微笑像磁石般吸引了很多女同学的心,虽然他从未回应过那些爱神的信号。
人人都猜测英曼.赫斯特如此优秀的成绩和优良的品格,毕业后一定能去帝都任何一家大医院,或许皇家医学院附属医院也并非不可能。
“简直前程似锦!”这是同学们以或羡慕,或嫉妒的语气暗地里的描述。
英曼戴着圆顶帽,低头一阵疾走,来到了校门口,拦下一辆马车吩咐道:“去南郊的市立公墓。”
马车在路上疾驰,车夫心里挺高兴:一个金里克,嘿嘿,大清早就有这么好的生意。
石子路上的颠簸没有让车上的英曼睡着。他手里夹着烟,透过淡蓝的烟雾瞧着窗外,眼神一忽儿快乐,一忽儿痛苦;一忽儿清亮,一忽儿迷离。
他无心欣赏窗外可爱的早春风景,早已陷入了酸涩、甜蜜和哀伤的过往时光。
“安,这么些年过去了,我始终无法把你忘记。我虽然已经不再疼痛,却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你可爱的容颜,你清脆的声音,你发间好闻的柠檬味。我经常在午夜梦回时,仿佛还能感觉到你温暖的体温。还记得吗?你即将去天国的时候告诉我应该忘了你。我知道。但是,人的心果然是无法控制的,它总会引诱人回忆过去,然后再次体味那种痛彻心肺的别离。”

他想到这里,拿起座位旁边一束洁白的玉兰,深深闻了闻,喃喃自语:“我的亲爱,对不起,我对自己很不好。我已经衰老,已经疲惫。自从你去了天国,我就已经丧失了世界。”
他抚摸着娇嫩的花瓣:“我假设你如东方的传说般已经转世,喏,就转世成你最喜爱的白玉兰,永远在我梦里绽放。我保证我会好好活下去,即使前路孑然,我仍然会勇敢地坚强地活下去。”
回忆在继续,没有尽头,而马车却已到了终点。
他下了车,在苍翠的松林间,在遍地野花间缓缓行进。
时间悄悄流逝,苍松在微风中低声吟唱,仿佛天国的赞美诗般轻柔而又抚慰人心。
他在一块朴素的十字架墓碑前站定,放下玉兰,小心翼翼拔除石墓缝里长出的杂草,然后在墓边草地上坐下,浑然不顾早晨冰凉的露水或许会让他得上可怕的伤寒。
对,就是伤寒。
他想起安苗条的身体深陷在羽绒床里,侧着头埋在枕头里咳嗽。他知道安怕他难过,趁他不在时这样埋在枕头里压抑着咳。但她不知道,他是故意出去片刻的,因为他看到了姑娘憋得通红的脸蛋,猜到这种斑疹伤寒让咳嗽无法抑制。
那些玫瑰色的斑点,仿佛死神之手抚过的痕迹。
它便是死神,即使最出众的名医,也无法延缓伤寒症带走体温的步伐。
毕竟和败血症、黑死病一道,伤寒是同列于三大绝症的病症。
英曼抚摸着光滑冰冷的墓盖石板,尽力回忆她肌肤的触感,仿佛那个夜莺似地姑娘,正如往昔一般,将娇嫩的脸依恋在他的手掌,轻轻的磨蹭。
时间在这刻宛若停滞。
良久,他平静站起身来,面带微笑地在心里默默说:“你的离去让我残废,我的心已经随你而去。原谅我,我无法再接受其他感情,或许就这样也好。不会再有失去,获得珍贵的平静。总有天,我们骨挨着骨,魂融着魂,永不相离……”
他脱下帽子,低下头吻在冰冷的大理石墓碑刻着的名字上“安.考利文1873-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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