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魔鬼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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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格不急不慢地开着车,他决不开快车,尤其是周晴出事之后,没有什么事情是需要赶着完成的。
没有非干不可的事,没有非看不可的人,没有非做不可的梦。
从海边到西安路,路并不长,晚上也不堵车,方格开了将近40分钟,中间还找了个公厕撒了泡尿。
到西安路家乐福店附近的时候,街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这一带解放前是滨城的贫民窟,也是老百姓最集中居住的地方,这几年,随着滨城的发展,现在这里已经成了滨城最热闹繁华的商业生活综合区之一,已经有取代滨城老牌商业区天津街和青泥洼桥的趋势。
西安路两边高楼大厦已经一个接一个耸立起来了,附近的居民区经过多年的改造,贫民窟也成高尚社区了,把解放前的贫民们乐得合不拢嘴,以为自己马上就可以高尚起来了,没动迁的地方,就等着动迁换一个高尚社区,可等动迁政策一下来,立马就傻眼,突然之间自己家这一块的房价长得让人目瞪口呆,动迁给的那点钱根本买不起这里的房子,于是又把他们撵到了城市边缘的小区,他们又成贫民了。
在家乐福的对面有个科技大厦,很破旧了,方格路过的时候,甚至停下来来抽了颗烟,这个当初被人们称为“双子星座”建筑,当时在这一带很时髦,甚至是这一片城市发展的标志,据说是个香港设计公司设计的,楼内充分体现了香港人思维,楼层间距低矮,走廊回环缠绕,你要进去找人十有**要转晕。现在,这楼看着已经很土了,像当初在全国流行的粤语一样已经被人们彻底无视。
方格盯着这栋楼,牵动嘴角笑了一下,才又踩下油门,往魔鬼公社走。
拐了几个弯,在西安路附近的一条街上,方格停好车,走进一家叫魔鬼公社酒吧。
城市里似乎就这些东西,看起来高深莫测,其实平淡无奇,饭店,酒吧、电影院、剧场、厕所,除了干活的地方,就是吃喝玩乐拉撒的地方。
一般酒吧多少都会有些特色,这个魔鬼公社有什么特色,一时半会根本说不上来,用纪如眉的话说,就是一个字:乱!用山芋的话说,就是两个字:很嗨!用郁刚的话说就是:很变态!
方格没有评价,方格最开始来这个地方唯一的理由就是这个地方卖“绍兴花雕”,这种黄酒是最近一年方格唯一喝的一种酒。这种酒对胃刺激小,酒精含量比啤酒高3倍多,容易醉,后劲大,味道苦涩而微甜,喝几口就晕,但一时半会还不会醉,方格一口一口地喝,有时候,在微微的晕眩中,喝着喝着就睡了。
反正这酒吧总是透着那么一种古怪,方格在这里呆着通常到是挺舒服,让方格舒服的是,这里没有任何人注意你,无论你多么与众不同,因为这里总是有着比你更怪的人出现。
酒吧的门口,放着一个告示牌,牌子上潦草地写着几个字:“有痣者进天堂包间开会。”
方格歪着脑袋看了半天才把这几个字看清楚,然后笑了笑,心里骂道:“没文化!还‘有痣者’!这么几个字,就有10%错字!”
走进魔鬼公社,里面静悄悄的,昏暗的灯光下,人们脸色暧昧,彬彬有礼地面对面坐着,个个一副轻声细语的样子。
方格在门口整理了一下刚才裤子上烫出的窟窿,窟窿里的大腿火辣辣地灼痛,方格用手使劲打了几下痛的地方,然后面无表情地进了表演台附近拐角处的一个封闭包间。
和郁刚他们在魔鬼公社的时候,他们一般都是这个固定的包间。
方格毫不犹豫地推开门,走进包间的时候,面无表情的脸上更加没有表情了,他简直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
这包间将近20平方米的样子,在酒吧,这样的包间就很大了。能容纳10来个人坐的大粗木桌子和凳子没有了,最让方格没想到的是,包间原来用熏木装修的黑乎乎的四壁现在变成了一尘不染的纯白色,而且,最让方格惊异是,连地上都是纯白色。

这还不算,最有视觉力的是包间的正中央,放着一张通红的桌子,血一样的红。
桌子上放着一个纯黑色的烟缸,一个穿着一身白色长袍的男人此时正站在墙边,像花岗岩似的一动不动地盯着墙上挂着的一幅装裱好的国画,国画十分简单,画幅的下方,只有一个女人的胸脯,用一笔画出来的,就是一个曲线,女人的胸脯上站着一只鸟。鸟做展翅欲飞状,十分生动形象。整幅国画大部分是空白,用术语大概叫留白。
如果换一个人进了这样的屋子,估计得吓出一身冷汗,屋子里的场景,怎么看怎么诡异。
就是方格,也被这个完全陌生的包间搞得半天没做声。方格诧异地扫了好几眼,然后眼睛盯在那个穿这一身白色长袍的男人身上,突然就笑了起来。
这个男人叫程思,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像疯了一样酷爱国画,用他的话说,没有任何艺术形式像国画这么写意有趣,充满了想象力。
这个男人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如果他不说,打死都不会有人猜出来,他竟然还是一个妇产科医生。
就在方格笑起来的时候,男人慢慢转过头,一看是方格,笑了笑,两只无比干净而修长的手在他那身雪白的长袍上擦了擦,显得颇为羞涩。
“这包间现在是你的办公室?”方格问。
“嗯,方兄,你的朋友在红尘!”程思文质彬彬地说。
“你不是我的朋友?”方格问。
“我不是!”程思想了想,认真地说。
“红尘在哪里?”方格问。
“在厕所附近。红尘只能在厕所附近。”程思想了想,然后一丝不苟地说。
“为什么是‘只能’?”方格问。
“----”程思羞涩地看着方格笑着,却没回答。
“你这个地方叫天堂?”方格突然想起门口的那个告示,突然问了一句。
“不是,这里是地狱。”程思断然地说。
“走了!嗯?”就在方格扭头要走的时候,突然看到国画上女人的**上有个黑点,方格又猛然停下来,问:“那女的**上的黑点是什么?”
“是命运,是命运的眼睛。”程思显得很沉痛地说。
“是不是一颗痣?”方格的眼睛突然放出光来。
“是!”程思点点头,承认了。
“我送你几个字?”方格盯着程思道。
“说吧,我听着。”程思羞怯地笑笑说。
“你他妈是个变态!如果你不是我朋友,老子得揍你!”方格骂完转头就走。
“不送!”程思楞了一下,然后拱了拱手,不冷不热地说。
程思还算得上是方格一个不生不熟的朋友,因为总在这家酒吧喝酒,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不太与人接触的方格,和更加不愿意与人接触的程思,竟然就聊上了。
开始的时候,方格十分反感这个人的装腔作势,但是时间一长,方格却又觉得这个人还有点意思。一个人装腔作势时间一长,惺惺作态也就成了一种气质和风格。
在某些地方,方格竟然觉得与这个人有某种相通的地方,似乎有一种共同的气味,让他终于和这个人聊了起来,并成了朋友。
方格一边往厕所的方向走,一边瞪着眼睛两边看,目光透着一股冷冷的凉气,就像所有人都得罪了他一样。
“这个变态居然喜欢**上有痣的女人。”方格越想越觉得烦躁。
周晴的**上就长着一颗通红的好看的痣。
当方格第一次看到周晴**上的这颗痣时,方格的心差点从胸腔里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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