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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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
培根说过,读书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可见读书是有目的性的,但说起我读书的目的,这连我都犯糊涂。
小学的时候,读书是件苦差事,没少被老师的训斥和父母的棒子,那个时候,谈不上喜欢不喜欢,虽然也看了不少“小人书”,最记得是郑渊洁的《童话大王》和《安徒生童话》。
浑浑沌沌的到了初中,因为小学升初中没有考上重点中学,才知道读书是为了考试,因此书包里除了数理化,基本不知道课外书,不过庆幸读到了金庸先生的《神雕侠侣》,从此才对读书的范围有所扩展。
考上高中,读书是为了考试的目的性更明确了,就是为了考大学,但我的心里除了这么认为,还有一些我自己说不出的原因。因此分文理班的时候,我把读书分成了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考大学,一个是自己喜欢,因此我自觉地选择了文科。在这段熬夜到两、三点的时间里,最值得我骄傲的是,我的作文被老师经常在语文课上作为范文朗读。最让我想起得的一本书是我的语文老师送过我一本书叫《雪莱诗选》。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我经常省下买包子的五角钱来买过期《读者》,那个时候叫《读者文摘》,因为买不起原价《读者》,从那个时候到现在,收藏《读者》已经成为我的习惯。
好不容易到了大学,我的专业是汉语言文学,读书不再是为了考试,也从来没有想过通过考试拿奖学金。那个时候,可以说我成为了图书馆的常客,专业书倒是没看进几页,乱七八糟的书倒是一本都不落,读书的数量可以用每天平均两本来计算,我喜欢金庸的作品,导致全宿舍8个人都喜欢上,我的毕业论文也是以金庸小说为题材,那个时候,才真正知道读书的好处,才真正认识了许许多多人的思想:老子、庄子、叔本华、海明威、但丁等等,我爱死他们了。
尽管读书是一件寂寞的事,但想起他们,我就不孤单了,甚至我都有写作的**,经常和女朋友讨论自己构思小说的情况,《大学是情人,社会是老婆》就是我在大学里构思的。如果说我现在还很怀念大学,不如说除了怀念在那四年里遇到了的人以外,那就是图书馆里那种读书的氛围了。
在这里,我要特别谈一下大四,大四是所有读大学的人,面临社会的时候,很多人都是为了找工作而读大学的,现在社会上许多人还争论着读书有没有用的问题,我想这些人真无聊,读书在三千多年前就存在了,那个时候,你还没出世呢,读书有没有用轮不到你说话,读不读书是一回事,能不能找得找工作又是一回事,就业又不单单是学校的事,而是社会各个方面的事情。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太过于将读书的目的单一化和功利化,这恰恰反映了我们这个效率优先的时代里,一部分人急功近利的心态,还是那句老话:读书不是人生唯一的出路。
我想说的事,我不是清高,也不是站的说话不腰疼,读书不一定是为了就业,我不喜欢命运,但这一次我要感谢命运使我没有考上中专(那个时候,中专分工),而是让我考上了高中,从而读了大学,如果不是这样,可能就没有我的今天,当然,还是要感谢父母对我的无私支持。
回忆了半天,读书到底给了我什么?不能说知识改变了我的命运,但读书确实改变了我的性格,扩展了我的视野。
用一个比喻句来说明就是,人的性格犹如野生的花草,读书好比修剪移栽。
正如打球有利于腰背,射箭可以利胸利肺,散步可以消化,骑马使人反应敏捷,足球篮球使人懂得合作等等,人身上的各种性格缺陷,都可以通过读书来改善——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智慧,学习数学使人精密,物理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高尚,逻辑修辞使人善辩。
孤独寂寞的时候,知识可以消遣。高谈阔论的时候,知识可以装饰。处世行事,知识意味着才干。所有的知识不一定来自书本,但读书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最佳途径,我们不仅仅读书本,还要学会读社会这本大书。
为了装潢而藏书是自欺欺人,完全按照书本做事的就是书呆子。我在书籍中寻找的是一种乐趣,我不去吹嘘炫耀,只是为了认识自我,寻找真理,启迪智慧,享受短暂的人生。
我读书好比吃东西,有的浅浅一尝,有的生吞活剥,有的需要仔细品尝,慢慢品味。还有的只要读其中一部分,有的只需知其大纲,但对于一些好书,则要通读,细读,反复读。
因此选择一本好书成为了我头疼的一个问题,好书犹如一杯美酒,一朵鲜花,一位良师益友;坏书犹如一潭污水,一堆大便,一个猪朋狗友。
我读书并不会对作者胡加评价,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过目即忘,而且不博学善辩,但我对眼前的一切事物,包括超过我的理解和不能理解的范围,都喜欢无拘无束的思考。我所思考得,并不是事物本身是什么,而是指我自己有什么感受。
这大概就是我喜欢读书给我带来的唯一好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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